正文 怎樣認識混合所有製經濟(1 / 3)

怎樣認識混合所有製經濟

思想名家

作者:衛興華

【摘要】 十八屆三中全會將混合所有製經濟作為深化改革的獨立議題突出地提了出來,引起學界和社會各界的熱烈討論和爭論。實行混合所有製經濟,不能消蝕國有資產,不是“國退民進”,而是要既有利於國有資本放大功能,增強其活力,提高其影響力和控製力,也有利於非公有製經濟更好地發展,關鍵是解決好控股權的問題。

【關鍵詞】 混合所有製經濟 國有經濟 股份製 【中圖分類號】F121.24 【文獻標識碼】A

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積極發展混合所有製經濟”新視角

積極發展混合所有製經濟,既是老問題,也是新問題。說它是老問題,是因為這一問題在中央文件中提出得很早,且多年反複提出。1993年,黨的十四屆三中全會《關於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若幹問題的決定》就提出了“混合所有的經濟”概念:“隨著產權的流動和重組,財產混合所有的經濟單位越來越多,將會形成新的財產所有結構。”

1999年,黨的十五屆四中全會《關於國有企業改革和發展若幹重大問題的決定》中又提出:“發展混合所有製經濟”。2002年,黨的十六大報告提出:“積極推行股份製,發展混合所有製經濟。”2003年,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關於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若幹問題的決定》中進一步提出,要“大力發展國有資本、集體資本和非公有資本等參股的混合所有製經濟……使股份製成為公有製的主要實現形式”。由此可見,提出和實行以股份製為實現形式的混合所有製經濟,是一個已經曆時二十多年的老問題。但是多年來人們側重於關注和討論的是股份製問題,而不是側重於關注混合所有製經濟問題。因此,沒有引起對混合所有製經濟的不同見解的爭論。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關於全麵深化改革若幹重大問題的決定》中,專設一節“積極發展混合所有製經濟”。《決定》提出:“國有資本、集體資本、非公有資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製經濟,是基本經濟製度的重要實現形式。……允許更多國有經濟和其他所有製經濟發展成為混合所有製經濟。”這段關於混合所有製經濟的論述與以前的有關論述相比較,有兩處新意:其一是以前講混合所有製是以股份製為主題,是從股份製引出混合所有製經濟。而十八屆三中全會的論述,是把混合所有製作為獨立的主題,突出地提了出來。其二是以前講混合所有製經濟,是單從或重在從公有製經濟的改革著眼的,是將股份製這種混合所有製經濟作為公有製經濟的一種實現形式,後又強調為“公有製的主要實現形式”。十八屆三中全會的論述是既從搞好國有經濟也從搞好非公有製經濟作為著眼點的。

有個區別於過去的新提法,沒有引起應有的注意:“混合所有製經濟是基本經濟製度的重要實現形式。”“基本經濟製度”是公有製為主體,多種所有製經濟共同發展。就是說,既是公有製的重要實現形式,又是非公有製經濟的重要實現形式。三中全會的決定又明確指出:這既“有利於國有資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提高競爭力”,也“有利於各種所有製取長補短、相互促進、共同發展”。

由於以前講混合所有製經濟,主要是著眼於股份製經濟與國有經濟的關係,學界曾討論和爭論過股份製的性質和作用問題,而沒有專門或側重於討論與爭論混合所有製經濟問題。十八屆三中全會將混合所有製經濟作為深化改革的獨立的議題突出地提了出來,引發多種不同的觀點和聲音。有中央作為指導思想的聲音;有國有企業高管的聲音;有地方政府的聲音;有私企高管的聲音;有主張“國退民進”搞私有化的聲音;有堅持按憲法和中央指導思想辦事、反對借機消蝕國有經濟的聲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