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資產是企業賴以生存的物質基礎,是企業產生效益的源泉,直接關係到企業的運營與發展。本章主要介紹固定資產的概念及確認標準、固定資產的初始計量和後續計量以及處置等相關的會計處理。
【學習目標】
1.理解固定資產的概念以及確認標準;
2.掌握固定資產初始計量;
3.掌握固定資產後續計量;
4.掌握固定資產減值與處置的會計處理。
【能力目標】
1.能夠對不同方式取得的固定資產初始計量進行正確的判定;
2.能夠對固定資產的使用壽命、折舊的範圍和方法進行正確的判定;
3.能夠對固定資產後續支出的資本化和費用化進行判定;
4.能夠對固定資產的處置進行合理的確認;
5.能夠對固定資產減值跡象進行正確的判定。
一、固定資產的定義及確認條件
(一)固定資產的定義
固定資產是指企業為生產商品提供勞務、出租或經營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壽命超過一個會計年度的有形資產。從固定資產的定義看,固定資產具有以下三個特征:
1.為生產商品、提供勞務、出租或經營管理而持有。這意味著企業持有的固定資產是企業的勞動工具或手段,而不是直接用於出售的產品。其中“出租”的固定資產是指用以出租的機器設備類固定資產,不包括以經營租賃方式出租的作為投資性房地產的建築物。
2.使用壽命超過一個會計年度。這意味著固定資產屬於長期資產,有別於流動資產。固定資產的“使用壽命”,是指企業使用固定資產的預計期間,或者該固定資產所能生產產品或提供勞務的數量。例如,房屋建築物通過其使用年限來表示,而汽車等交通工具通過其最高行駛裏程數量來表示。
3.有形資產。固定資產具有實物特征,這意味著固定資產與無形資產是有區別的。但不是所有具有固定資產特征的有形資產都是固定資產,例如工業企業所持有的工具、用具、備品備件、維修設備等資產,施工企業所持有的模板、擋板、架料等周轉材料,以及地質勘探企業所持有的管材等資產,由於數量多,單價低,考慮到成本效益原則,在實務中通常確認為存貨。
(二)固定資產的確認條件
在符合固定資產定義的前提下,同時滿足以下兩個條件者方可確認為固定資產:
1.與固定資產有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
2.該固定資產的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
固定資產的各組成部分具有不同使用壽命或者以不同方式為企業提供經濟利益,適用不同折舊率或折舊方法的,應當分別將各組成部分確認為單項固定資產。
企業由於安全或環保的要求購入設備等,雖然不能直接給企業帶來未來經濟利益,但有助於企業從其他相關資產的使用獲得未來經濟利益,也應確認為固定資產。
二、固定資產的分類
為了正確組織固定資產的核算,加強固定資產的管理,應對固定資產進行合理分類。固定資產按經濟用途不同可分為生產經營用和非生產經營用的固定資產;按固定資產的使用情況不同可分為使用中、未使用和不需用的固定資產;按固定資產的所有權不同可分為自有和租入的固定資產。實務中常見的是綜合分類方法,這種分類方法將固定資產分為以下七類:
(一)生產經營用的固定資產
生產經營用的固定資產,是指直接服務於企業生產經營過程的固定資產。如生產經營用的房屋、建築物、機器、設備等。
(二)非生產經營用的固定資產
非生產經營用的固定資產,是指不直接服務於企業生產經營過程的固定資產。如職工宿舍、食堂、理發室等使用的房屋、建築物和其他固定資產等。
(三)租出固定資產
租出固定資產是指經批準以經營性租賃方式出租給其他單位使用的固定資產。
(四)未使用的固定資產
未使用的固定資產,是指已完工或已購建的尚未交付使用的固定資產以及因進行改建、擴建等原因暫停使用的固定資產。
(五)不需用的固定資產
不需用的固定資產,是指企業多餘或不適用的固定資產。
(六)融資租入固定資產
融資租入固定資產是指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
(七)土地
土地是指1993年開始的全國性清產核資中按規定估價並經批複確認按固定資產入賬核算的土地以及1993年開始的清產核資以前已經估價單獨入賬的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