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5章 實戰篇(18)(1 / 3)

二、“網上群體性事件”有新趨勢

有關專家對近幾年發生的十多起互聯網內外的“群體性事件”分析後發現,這些事件有三種類型,並呈現出網上、網下群體性事件聯動的特點。一是“現實與虛擬並存型網上群體性事件”。如重慶、三亞等地發生的出租車司機罷運,先是出租車司機小規模群體性抗議,同時一些人把相關情況散布到互聯網上引起更多人關注,隨後形成了兩個更大規模的群體性事件,即現實社會的全城出租車司機罷運,與網上以出租車司機為主要話題的群體性討論。這兩個事件互相“感染”,增加了事件對抗性。二是“現實誘發型網上群體性事件”。如“周久耕事件”,直接誘因是南京江寧區房產原局長周久耕在會上,發言反對房地產商降價以及抽名貴煙。他的言行引發了網上持續熱議,主要矛頭集中到官員的職務消費上。現實社會並沒有發生群體性對抗,而網民在網上則形成了強大的“表達對抗”。三是“現實誘發網內網外變異型群體性事件”。

一些基層幹部分析,網民行為有所變化:①“從說到做”。網民開始對看不順眼的幹部違法違規行為動真格。過去,網民也多次在網上曝光某些黨政幹部的違法違規行為,但多是“說說就罷”。而在近期,網民呈現出“不處理當官的就絕不罷手”的態度。②政治意識、參與意識的萌發。如幹部出國消費清單公開後,就對有關幹部作出了處理。隨後,一些網民主動曝光一個個清單,曝光—查處—免職這樣的“定律”,大大增加了網民主動意識、主體意識。

三、不少基層幹部還不適應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一些基層幹部認為,近期某些網群事件頻發,暴露了基層黨委政府對處置這類網群事件的手段薄弱,而這個薄弱的背後,是一些地方黨政主要領導對網上群體性事件缺乏清醒認識。受訪的基層幹部將處置“網上群體性事件”的手段缺乏概括為“三個進不去”:對網絡,基層黨組織“進不去”,思想政治工作“進不去”,公安、武警等國家強製力“進不去”。更關鍵的是,一些基層幹部反映,部分基層黨委政府目前依然認為“網上群體性事件”僅是百姓閑暇之餘的聊天,而對其造成的心理情緒影響,進而可能導致人心向背的政治影響缺乏正確認識。這就導致當一些負麵消息甚至不實消息擴散,網絡民意沸騰時,地方黨委、政府僅僅依靠公安網絡警察、地方宣傳部門去應對處理,孤軍奮戰。

但上述兩個部門在處置網上群體性事件時都有很大的局限。從公安網絡警察看,其力量受到現行體製、技術的限製。安徽省一位公安網監主管幹警說,網絡沒有屬地劃分,可在現實中,各地公安遵循屬地管理原則。網上出現群體性事件時,往往是天南海北的網民就某一地的某件事形成聚集,如何把我們本已有限的網絡處置手段整合,在緊急時能夠做到快速聯合反應,加以有效處置,目前尚無良方。

從地方宣傳部門看,則缺乏法律手段。目前,我國每天新增3000家網站,其中90%為體製外的商業網站。對他們傳播轉載不實信息,應依法管理,而現在缺乏相應的法律法規。此外,由於外資大量進入中國互聯網關鍵企業,一些網站的傾向明顯受到外資影響。處置手段不足,主因還是基層幹部對“網絡群體性事件”的認識相當不到位。比如有的縣處級基層幹部向記者“倒苦水”:“現在工作壓力和強度比過去高得多,要完成的考核指標也比過去多得多,就這樣累死累活老百姓還是不滿意。真是想不通。”

還有的基層幹部對互聯網存在明顯的對立情緒,認為網絡熱點事件大多是“炒作”,不足為信,沒什麼大不了的。中國浦東幹部學院負責“公共行政與媒體關係”課程教學的王石泉博士對此深有感觸。他認為,過去許多基層領導幹部對媒體存在著“不敢說,不會說,不能說”的問題,現在互聯網傳播時代,除了這三大問題之外,還有許多領導幹部對當前網絡傳播的規律理解程度不深,還習慣於“宣傳部把關”,結果導致“小問題引發大熱點”,最終損害的是黨和政府的形象。

一些幹部教育培訓專家提出,“勿以惡小而為之”,我國傳統文化就非常強調個人細節,加上網絡高倍的“放大器”、快速的“傳播器”等特點,互聯網時代領導幹部的一言一行都在“聚光燈”下。他建議,今後對領導幹部的培訓,要特別增加“互聯網時代中,領導幹部應當如何提高黨性修養和執政能力”的內容,通過深入分析近年來網上熱炒的多起涉公案例,總結出其中的規律和教訓,教育領導幹部樹立更加健康正確的財富觀、權力觀,維護好黨和政府在互聯網上的公共形象。

四、處理好兩個“網絡輿論場”

在涉及公共權力的互聯網輿論中,實際存在著兩個輿論場:一是各級黨和政府通過權威發布和權威解讀等方式,自上而下主動釋放信息而形成的“官方網絡輿論場”,報紙、電視、廣播等傳統媒體是信息的主要來源,網絡等新媒體隻是傳播載體;另一種是依靠網民自下而上的“發帖、灌水、加精、置頂”而形成的“民間網絡輿論場”,“草根網民”和論壇版主是這種傳播模式的主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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