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0章 金融資產(2)(1 / 3)

3.其他表明企業沒有能力將具有固定期限的金融資產投資持有至到期的情況。

企業應當於每個資產負債表日對持有至到期投資的意圖和能力進行評價。發生變化的,應當將其重分類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進行處理。

企業將某金融資產劃分為持有至到期投資後,可能會發生到期前將該金融資產予以處置或重分類的情況。這種情況的發生,通常表明企業違背了將投資持有至到期的最初意圖。

企業將尚未到期的某項持有至到期投資在本會計年度內出售或重分類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金額,相對於該類投資(即企業全部持有至到期投資)在出售或重分類前的總額較大時,則企業在處置或重分類後應立即將其剩餘的持有至到期投資(即全部持有至到期投資扣除已處置或重分類的部分)重分類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且在本會計年度及以後兩個完整的會計年度內不得再將該金融資產劃分為持有至到期投資。但是,下列情況除外:

1.出售日或重分類日距離該項投資到期日或贖回日較近(如到期前三個月內),且市場利率變化對該項投資的公允價值沒有顯著影響。

2.根據合同約定的定期償付或提前還款方式收回該投資幾乎所有初始本金後,將剩餘部分予以出售或重分類。

3.出售或重分類是由於企業無法控製、預期不會重複發生且難以合理預計的獨立事項所引起的。此種情況主要包括:

(1)因被投資單位信用狀況嚴重惡化,將持有至到期投資予以出售;(2)因相關稅收法規取消了持有至到期投資的利息稅前可抵扣政策,或顯著減少了稅前可抵扣金額,將持有至到期投資予以出售;(3)因發生重大企業合並或重大處置,為保持現行利率風險頭寸或維持現行信用風險政策,將持有至到期投資予以出售;(4)因法律、行政法規對允許投資的範圍或特定投資品種的投資限額做出重大調整,將持有至到期投資予以出售;(5)因監管部門要求大幅度提高資產流動性,或大幅度提高持有至到期投資在計算資本充足率時的風險權重,將持有至到期投資予以出售。

二、持有至到期投資的會計處理

為了核算持有至到期投資的增減變動,須設置“持有至到期投資”科目,該科目可按持有至到期投資的類別和品種,分別“成本”“利息調整”“應計利息”進行明細核算。

企業對持有至到期投資的會計處理,應著重於該金融資產的持有者打算“持有至到期”,未到期前不會出售或重分類。

(一)持有至到期投資的初始計量

持有至到期投資初始確認時,應當按照公允價值及相關交易費用之和作為初始入賬成本,實際支付的價款中如包括已到付息期尚未領取的利息,應作為應收利息單獨入賬。

持有至到期投資初始確認時,應按麵值借記“持有至到期投資——成本”,按已到付息期尚未領取的利息,借記“應收利息”,按實際支付的總的金額,貸記“銀行存款”,按其差額,借或貸記“持有至到期投資——利息調整”。

1.溢價購入

(1)債券首次發行時購入。

持有至到期投資初始計量,應當按照公允價值及相關交易費用之和作為初始入賬成本。按麵值,借記“持有至到期投資——成本”,按初始入賬成本高於麵值的部分,借記“持有至到期投資——利息調整”。

【例3-4】甲企業2013年1月1日購入A企業同日發行的麵值為100萬元,年利率為6%,每年付息、一次還本的三年期債券,由於票麵利率高於市場同期利率,發行價格104.5萬元,另支付手續費用0.5萬元。

分析:甲公司花費105萬元購入三年期債券,三年可取得本息118萬元,與初始計量的成本相比,三年實際的利息收入為13萬元(=118-105),少得的利息為當初為每年多得票麵利息而與麵值相比多支付的5萬元。

借:持有至到期投資——成本1000000(麵值)持有至到期投資——利息調整50000(差額:溢價)貸:銀行存款1050000(支付的總的價款)

(2)債券發行中期購入。

【例3-5】甲企業2013年1月1日購入A企業2012年1月1日發行的麵值為100萬元,年利率為6%,每年付息、一次還本的三年期債券,由於票麵利率高於市場同期利率,購買價為110萬元(含已到付息期尚未支付的利息6萬元),另支付手續費用0.5萬元。

分析:甲公司花費110.5萬元購入三年期、已發行一年的債券,實際支付的價款中含已到付息期尚未領取的利息6萬元,應單獨作為應收利息入賬,支付的價款扣除應收利息後的差額作為初始計量成本104.5萬元(=110.5-6),剩餘兩年的本息和為112萬元,與初始計量成本104.5萬元相比,兩年實際的利息收入為7.5萬元(=112-104.5),少得的利息為當初為每年多得票麵利息而與麵值相比多支付的4.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