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涉外經濟合同的基本條款
①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國籍、主營業所或住所。
②簽訂的日期、地點。
③標的的類型和標的種類、範圍。
④標的的技術條件、質量、標準、規格、數量。
⑤標的的期限、地點和方式。
⑥條件、支付金額、支付方式和各種附帶的費用。
⑦能否轉讓或者轉讓的條件。
⑧違反合同的賠償和其他責任。
⑨發生爭議時的解決方法。
⑩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
(3)涉外經濟爭議的解決
發生爭議時,當事人應當盡可能通過協商或者通過第三方進行調解。當事人不願協商、調解的,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依合同中的條款或者事後達成的書麵協議,提交中國機構或者其他部門。當事人沒有在合同中訂立條款,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麵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當事人在訂立時或者發生爭議後,對於所適用的法律已有選擇的,人民法院在審理該項糾紛案件時,應以當事人選擇的法律為依據。當事人選擇的法律,可以是中國內地法,也可以是港澳地區的法律或者是外國法。但是當事人的選擇必須是經雙方協商一致和明示的。在中國境內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中外合作勘探開發自然資源,必須適用中國法律,當事人協議選擇適用外國法律的條款無效。
當事人在訂立時或者發生爭議後,對於所適用的法律未作選擇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後,應當允許當事人在開庭審理以前作出選擇。如果當事人仍不能協商一致作出選擇,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最密切聯係原則確定所應適用的法律。
在簽訂涉外經濟合同時,往往會牽扯到各國不同的法律、風俗、政治等,需要特別慎重,要事先做充分的調查,以備周全。
98.在簽合同時應該注意什麼
(1)關於合同的形式問題
合同的形式,又稱合同的方式,是當事人合意的表現形式。從種類上分,可以將買賣合同分為口頭形式、書麵形式。口頭形式是指當事人用語言為意思表示訂立合同,而不是用文字表達協議內容的合同形式。書麵形式是當事人以書麵文字表達協議內容的方式,它的表現可以是合同書以及任何記載當事人要約、承諾和權利、義務內容的文件。
(2)合同的成立與合同的生效問題
合同的成立指合同當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條款達成協議。合同的生效指已經成立的合同在當事人之間產生一定的法律約束力。
①合同成立的條件有如下幾項:
訂約主體存在雙方或多方當事人。訂約主體是實際訂立合同的人,他們既可以是未來的合同當事人,也可以是合同當事人的代理人。
對合同的標的數量等內容協商一致。
須具備要約和承諾兩個階段。
②合同生效的條件有如下幾項:
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意思表達真實。
不違反法律和社會公共利益。
合同必須具備法律所要求的形式。
(3)買賣合同中標的物所有權的轉移問題
①標的物所有權轉移的時間。
②具有知識產權內容標的物的所有權的轉移。
③關於標的物孳息的歸屬問題。
(4)買賣合同中標的物的風險問題
①出賣人按照約定未交付有關標的物的單證和資料的,不影響標的物毀損、滅失風險的轉移。
②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買受人承擔的,不影響因出賣人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買受人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的權利。
③注意標的物風險轉移時間與標的物所有權轉移時間的區別。
④注意標的物風險轉移與占有標的物的區別。
山西某化工廠和湖南株洲某塑料製品廠經談判簽訂了購銷聚氯乙烯合同,合同規定:"化工廠若不按時交貨要付違約金。"這家塑料廠在談判中已申明廠址在株洲縣,所以當對方在合同中寫上了貨發到株洲時,以為對方指的是株洲縣而不是株洲市,故未予糾正。山西化工廠發出產品時在發貨單上寫上了株洲。貨物運到株洲市無人取,急等貨用的株洲縣某塑料廠卻盼貨不到。塑料廠派人到化工廠追究責任,化工廠隻好承擔違約的責任並交了違約金。
廣東某單位和一商家簽訂了一份出售廢礦渣的合同。礦渣是廣東這家工廠的生產廢料,在院中堆積如山,苦於無法處理,商家來購自是欣喜無比,所以未經細酌即在合同上麵簽了字。合同上寫明商家每天來拉一車,共拉10天,最後交付貨款。廣東方麵沒想到商家第一天來的是小翻鬥車,第二天是小卡車,第三天是大卡車,至此廣東方麵才發現吃了虧,趕緊去交涉,商家強調並未違背合同,廣東方麵隻有啞巴吃黃連--有苦難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