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林晨風,其實,宇哥那時候比你還慘,你看現在不是挺快活嘛,何必載一個女人身上了,小帥的兄弟正二八斤的說,好像自己看破紅塵經曆過大風大浪一樣。
陳宇沒有說話,拿起酒杯說,大家喝酒。
然後對林晨風說"兄弟,女人真沒什麼大不了,看開點,吧""恩,我沒事"林晨風喝了一口酒。
"哎,這就對了嘛,來,幹了"小帥兄弟喊道。
快節奏的音樂加上時明時暗的燈光讓酒吧充滿了放縱的味道,其他兄弟已經到舞台中央跟著人群扭動著自己的屁股,他們玩的很嗨。
"你怎麼不去"林晨風問陳宇。
"我啊,我從來不去,""為什麼?"一個經常來酒吧的人竟然不會去跟著他們一起瘋。
"我來這裏不過是聽聽音樂,喝喝酒,整理一下自己的心情,不幹其他的"林晨風心想,此人境界真高,這麼有情調,難怪是"大哥"了。
陳宇接著說"酒吧這種地方,是很亂的,你看那個有紋身的男的,聽說剛放出來"陳宇彈了手裏的煙灰用眼睛飄了一眼那個紋身男子。
"那你們還來?""哈哈,你沒看我們一來就是十幾個媽,我們不鬧事,但是也沒人敢欺負我們""剛才那個小帥的是韓哥,在我們這群人當中排第二"陳宇接著說,"啊,,,""怎麼不信,別看那小子整天隻知道泡妞,人夠義氣的對兄弟沒話說""那誰是老大"林晨風範了一個很白癡的問題。
"*,當然是我,"陳宇拍了林晨風一巴掌。
"你們這群人有多少?""百八十個吧,有事情會發短信,一般也沒什麼事拉,我們是好公民拉,"陳宇裝純的樣子林晨風想給他一拳。
"那,喝酒,,"幹"回到學校公寓差不多快淩晨一點了,學校到也是不管,隻要能幫他們招到學生他可不管你晚上幹什麼去。
就這樣,林晨風,白天上班打電話,下班就和陳宇他們去酒吧,一來二往陳宇覺得林晨風頗為談的來,兩人的交情漸漸就深了。
陳宇有個愛好,喜歡打籃球,雖然個子不高但是他那雙手特別快,別人的球很容易被他就搶去了,林晨風不會打,雖然當初聽彭曉麗說過她很喜歡會打籃球的男孩,自己也下決心要學習打籃球,但是一直沒有機會。
現在和彭曉麗分手了,林晨風心裏更想把籃球打好,他想證明自己的優秀,他想在彭曉麗麵前證明自己,但是有用嗎?也許,林晨風這是在賭氣,也許林晨風對彭曉麗由愛變成了恨,而恨的越深其實愛的就越深,但是,不管怎麼說這是他打籃球的初衷。
其實,陳宇的籃球打的不是很好,但是他樂此不疲,幾乎天天都去玩一會兒,這可能就是所謂的愛好吧,就算自己在這方麵做的並不好。林晨風很快就上手了,也許這就是天賦,有的人勤學苦練也不過一般,有的人卻可以很輕而易舉的打到很好,就像NBA裏麵的麥蒂。
當然林晨風不是麥蒂,更沒有麥蒂那樣的天賦,隻不過林晨風對籃球的感覺相當好,學起來特別快,一心想打好的林晨風也特別能吃苦。
由於是新手,自己雖然身高不矮但是體重很吃虧,在和別的人打對抗賽的時候,林晨風還是受了不少欺負,10個腳趾頭都被踩黑了,,身上也是經常青一塊紫一塊,偶爾還會掛彩,夏天火辣的太陽把林晨風白淨的皮膚一下子就曬黑了,看到自己黑漆漆的林晨風沒有覺得惋惜,籃球讓他收獲了快樂,他不在乎這一點,有什麼比快樂更重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