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8章 內部控製評價的局限性(1 / 3)

一、內部控製評價的不足

內部控製“是由企業董事會、經理階層和其他員工實施的,為營運的效率效果、財務報告的可靠性、相關法令的遵循性等目標的達成而提供合理保證的過程”。它對確保公司經營管理活動正常進行,防止舞弊以及財務報告的準確性、可靠性和及時性具有重要意義。評價內部控製對企業管理具有至關重要的作用。然而,長期以來,對內部控製的評價總是從審計人員進行製度基礎審計的角度提出的。而在當代複雜的組織結構、激烈的市場競爭下,管理者必須依賴健全的控製製度及準確的信息才能對經營管理及其過程進行調節、溝通和約束。而且,建立健全內部控製製度、提供真實的財務報告是管理當局的責任而不是審計人員的責任,這樣就要求管理者支持審計人員的評價及其建議。不過,由於內部控製製度的構成要素多,影響因素也多,要對內部控製製度做出全麵、客觀和綜合的評價,並進行相關決策,就不能隻對其做出籠統的定性評價,內部控製的評價仍然依靠內部控製調查表、內部控製流程圖等基於主觀評價的方法,而且必須建立一套能反映內部控製本質特征的指標體係,並利用科學的方法對這些指標體係的評價結果進行定量分析,以提高內部控製評價的科學性和可比性。

基於COSO報告框架下的企業內部控製評價,由於COSO報告的定性分析多,定量分析少,所以隻能對內部控製做出總體的定性評價,要由管理層和董事會以及股東對評價結果做出自己的判斷。

我國對COSO報告了解得少,並且從五要素方麵進行評價不很直觀,對使用內部控製五個業務循環的公司來說,接觸和了解起來比較困難。

二、內部控製評價的相關建議

(一)企業應進行控製自我評價

在國外,企業內部控製的一個新趨勢是實行“控製自我評價”(control self-assessment),意指每個企業不定期或定期地對自己的內部控製係統進行評價,評價內部控製的有效性及其實施的效率效果,以期能更好地達成內部控製的目標。控製自我評價的基本特征是:關注業務的過程和控製的成效;由管理部門和職員共同進行;用結構化的方法開展評價活動。控製自我評價是為了提高組織內部控製的自我意識所作的努力,這種活動經常以研討會的形式進行。設計控製自我評價的目的是使人們了解哪裏存在缺陷以及可能引起的後果,然後讓他們自己采取行動改進這種狀況,而不是坐等內部審計人員站出來。研究表明,實施控製自我評價的方法對於一個企業加強管理、提高勞動生產率、改進內部審計程序和業務經營程序以及控製風險等有著積極的作用。我國企業可試行定期或不定期地進行控製自我評價,以便經常發現和解決內部控製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二)重視管理層在執行內部控製及內部控製評價中的作用

內部控製成敗如何取決於企業員工的控製意識和行為,而管理層對內部控製的自覺控製意識和行為又是關鍵。從理論上講,內部控製本身也有局限性,其中主要是單位最高領導人控製的隨意性或相互串通、搞內部人控製。因此,加強對管理層的內部控製宣傳、提高他們自覺執行內部控製的意識,顯得尤為重要。從我國一些企業的現狀分析,這些企業不是沒有內部控製,而是沒有很好地執行,其中往往是管理層帶頭不執行、破壞既定的內部控製程序,導致內部控製形同虛設或隻對下不對上,內部控製評價也失去了存在的意義。《會計法》已明確規定,管理層負有執行《會計法》的法律責任。今後在製定內部控製有關規定時同樣要明確管理層應負的責任,隻是這樣,才能使企業自上而下共同執行內部控製的要求,從而推動我國企業內部控製評價的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