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蕊歎了口氣說:“我弟弟剛上大一,還沒正式上課,軍訓的時候認識了班上一個同學,家裏很有錢那種。有一天晚上他們聚會喝了酒,那個家裏很有錢的同學載他們回去,中途出車禍撞死一個人。事後那個同學以及還有另兩個同學跑了,我弟弟醉的比較厲害,當時也暈了過去,被他們弄到駕駛位置,一直在車裏直到警察來。”
“你弟弟……不是,警察沒查清楚嗎?車又不是你弟弟的……”
“這社會你不是不知道,有錢就有門路,連法律都能左右,我找過許多律師,都不敢接,大家都說隻有吳律師能幫上忙,但我找到吳律師說清楚整件事,吳律師卻告訴我,對方有權有勢,讓我放棄,收對方一些錢,對方願意補償。”
辛蕊很無奈:“曹子揚,你知道嗎?我覺得冤枉,我不知道能找誰幫忙,我隻想要個公平,是我弟弟該負責任我絕對無話可說,但現在不是這樣,我弟弟連車都不會開。”
曹子揚和辛蕊一樣無奈,有些事情真的沒有公平可言。就像他家的地,老王給了村長好處村長就幫老王,去鎮政府上訴都沒用,馬上村長就能知道。即便村長當時不使手段,地歸還給你,往後村裏涉及到利益的事情村長都會給你找茬,哭都不知道找誰哭,幸好現在地要了回來。
有那麼一瞬間,曹子揚覺得幫辛蕊是對的,因為這事情實在太不公平,連車都不會開,最終卻要背黑鍋,他弟弟固然有錯,遇人不淑,但不應該付出那麼大的代價。
辛蕊繼續說:“其實我知道有點強求吳律師,畢竟誰都不想輕易得罪人,而且我沒錢付很高的律師費,沒有價值。但是,我真的沒有其它辦法,我父母已經不在,我隻有這麼個弟弟,我答應過父母要好好照顧他,我不能讓他出事,所以才不停求吳律師,甚至做出一些過激的行為。”
曹子揚知道辛蕊說的所謂過激行為是指給吳律師下跪哀求。那樣的行為其實不叫過激,是真的無助,不然尊嚴何在?非萬不得已誰都不會做那樣的行為,除非真是臭不要臉的人,或許懷著不良目的!
曹子揚說:“辛蕊,我理解你,同時亦理解吳律師,我會盡所能幫你,但無論最終結果如何,希望你都不要記恨吳律師,行嗎?”
“嗯。”辛蕊點頭,露出一個感激的表情,“謝謝,曹子揚。”
“先別謝,我現在什麼都沒幫到你。”曹子揚說的是實話,隻是答應而已,行不行真不敢保證,但會盡其所能,因為如果最終她弟弟那麼冤枉承擔全部責任,難以想象她會怎麼活。
“不是的。”辛蕊有點激動,“至少你願意幫我,而我以前卻那麼對你,嚴重的說我們是仇人。”
仇人?曹子揚無語,不過無法否認畢業離開學校前和辛蕊不是仇人,畢業離開學校以後曹子揚才慢慢想開的,覺得事情其實沒什麼大不了……
“相反,平常很好的朋友卻不肯幫忙,有些明明有能力,最終連電話都不接。”辛蕊整個表情很落寞,聲音也很落寞,“我終於看清楚什麼是朋友,我很後悔以前自己做過的一些事情,包括對你做的,對不起,曹子揚。”
曹子揚掏出煙,遞了一根給落寞的辛蕊,因為覺得抽根煙心情會好點:“人生分很多階段,什麼時候發現錯誤都不晚,都不會來不及改。其實說真的,畢業前我真恨你,畢業那天晚上想跑去抽你幾巴掌,反正以後見不到了!畢業後想起當時的想法,覺得很後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