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電力公司推進薪酬分配製度改革
績效·薪酬
作者:李敏
一、五十年工資分配曆程
1956年,《人民日報》刊登國務院《關於工資改革的決定》,從而拉開了我國第一次統一工資製度調整的帷幕;1983年,國務院《關於一九八三年企業調整工資》(國發〔1983〕65號)公布,宣告“統一調資”閉幕。
在八十年代中期至九十年代末,工資分配經曆了由等級工資——浮動工資——崗位技能工資的演變模式。
九十年代末特別是本世紀以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確立,原有工資製度模式日顯僵化,獨立自主的分配製度改革應運而生,崗位技能工資——崗位薪點工資——寬帶薪酬的分配模式浮出水麵(或其他工資製度),至今仍在演繹、進化。
二、工資內外收入麵臨的形勢和存在的問題
1.國家規範收入分配秩序的決心越來越大
近年來,國資委、財政部、人社部、審計署陸續出台很多政策,對工資列支渠道、個稅、福利性補貼、企業負責人薪酬、企業年金、補充醫療保險等收入分配管理的各方麵進行嚴格規範。2013年,國務院批轉了發改委、財政部、人社部《關於深化收入分配製度改革若幹意見的通知》(國發〔2013〕6號),明確提出保護合法收入,規範隱性收入,取締非法收入,並將縮小收入分配差距、建立一個公平透明公正合理的收入分配秩序作為深化收入分配改革的一項重要工作任務。
2.社會對壟斷行業的關注度越來越高
壟斷行業尤其是電網企業的收入分配一直是社會關注的熱點,如抄表工十萬年薪事件、上海嘉定、浙江曬工資事件,不管是客觀的報導還是捕風捉影的消息,都已在社會上產生了負麵影響,還有中國經濟時報刊登的“全國人民還要供養壟斷行業多久”、“中石化加薪應按公共事件對待”等等,已將壟斷行業的收入分配抹上了濃厚的政治色彩。
三、推行崗位績效工資製度
2013年開始國網公司開始推行崗位績效工資製度,吉林省作為試點單位,在2013年12月,公司正式下發了《國網吉林省電力有限公司崗位績效工資製度實施方案》。截止到2014年底前吉林省電力有限公司及所屬單位全部開始實施崗位績效工資製度。
1.崗位績效工資的構成
(1)崗位薪點工資。崗位薪點標準對應26個崗級,共設置56個薪級。每一薪級對應一個薪點數,薪點數按等比係數排列,1薪為500點,56薪為6000點。實行一崗六薪,相鄰崗級交叉4個薪級。點值由各單位根據年度工資總額與崗位薪點工資比重確定。各單位可根據不同崗位群體工資增長情況,確定不同的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