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納稅人應按照下列程序辦理稅務登記手續:
(1)提出開業稅務登記申請。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應在規定期限內向生產經營地主管國稅機關(辦稅服務廳稅務登記窗口)提交辦理稅務登記書麵申請,並出示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和有關證件、資料。稅務登記窗口工作人員初審後發給統一印製的《稅務登記表》和《納稅人稅種登記表》。
(2)填報稅務登記表。納稅人領取《稅務登記表》和《納稅人稅種登記表》後,應仔細閱讀填表說明,並對照營業執照等有關證件資料,如實填寫有關內容。稅務登記表一式三份,納稅人填畢應及時報送主管國稅機關審核。國稅機關對納稅人的申請登記報告、稅務登記表、營業執照及有關證件、資料審核無誤後,即可準予登記,並發給納稅人稅務登記證。
(3)領取稅務登記證。稅務登記證分為正本和副本。正本隻檑發一份,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因業務需要可申請發給多本副本。納稅人領取稅務登記證後,應按照規定交納工本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