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4 知道真相之後05(1 / 2)

警察問:“你一直不知道曾雄的所作所為嗎?”

沈欣繼續說:“一開始不知道,見麵不多,一開始隻是一個星期見一麵,他還比較尊重我,醫生說丈夫有機會醒過來我就有點後悔了,但想著,就算醒過來,又能怎麼樣呢,我那時候不知道那一家哭著找我的人是騙子,無緣無故地打我做什麼?我怕那些人,當時我都是穿著帶大帽子的衣服。

我也不是沒有懷疑過,但他們拿出了受害人的身份證,拿出了他們家的戶口本,證明他們的父子母子關係,我看也傻眼了,當時我的情緒也很不好,因為我知道郭睿和張晶一直有聯係,張晶是她初戀,他們老是藕斷絲連,我那時候每天都哭,不想管這些事,可是那家人又一直追著我。

他們會抓著我的頭發,哭著喊‘賠我兒子的命!賠我兒子的命……’。那種情況下,案發現場的存活者,隻有曾雄,隻有他親眼看到案發現場,所以警察也相信他說的話,當時對方死了,那邊家屬說如果讓警察介入就幹脆告上法庭,讓郭睿醒來就去蹲監獄,這樣他們就服氣,可是郭睿的媽媽不同意,她當時下跪求我,要求我跟那邊協商庭外解決,千萬不要動郭睿。

我也不想丈夫死,也不想他坐牢,但我更不知道所謂庭外解決怎麼解決,後來他們過來談。就說賠錢,他們拿出死者的工作記錄,是煤礦公司的總經理,一年幾十萬的那種,按照他的生存能力要陪五百多萬,他們又說他們兒子身體健康,如果不是橫禍絕不止賺掙錢,看我一家沒什麼錢,說要賠五百萬。

當時聽了這些,我沒說什麼,也沒答應,就直接走了,我覺得讓我賠那麼多錢是不可能的,後來曾雄來找我,說這些人天天來很吵鬧,讓我快點想辦法,又安慰我,如果手頭緊他可以借我們一點錢。

當時這些事情,我先告訴了我爸媽,我爸媽的意思是直接和郭睿離婚,這件事本來就和我沒有關係,不必承擔這些責任,孩子不要就打了,可是那時候已經不能打了,如果打了,我可能以後也不能生育。

我爸媽也因為這個和郭睿一家斷絕了來往。

那時候太痛苦了,我現在已經記不清日子是怎麼過的,一天就吃一餐,徐梅當時在我身邊,她說看得出曾雄很關心我,也勸我離婚。

可是如果沒有孩子,我當然會離婚,可是有了孩子,我覺得不應該,因為這是一個新的生命,他的父親有康複的希望,我一開始想,等郭睿醒了,一切都告訴他。

可是那時候,又發生了一件事,讓我不能忍受。”

警察:“什麼事?”

沈欣:“當時車禍現場有很多照片,證物,警察已經搜集好了,然後郭睿車裏的東西能找到的,私人物品的,都給了我。中間有一個小攝像機,好像不是我們家的,應該是張晶的,他們不知道要去哪裏,一路上張晶錄了攝像。他們在車裏一起吃東西,有時候抱著吻,對話的內容討論了他們上一次去的酒店,說風景很好……攝像機壞了,但內存卡是好的,我是回家用電腦看到的,看到之後,我知道我和郭睿沒有希望了,沒必要繼續了,他既然那麼喜歡張晶,動不動就開房,我決心離婚。

差不多就是那個時候,郭睿醒了,躺了兩個多月吧,他醒了居然一點都不記得車禍的事,他就一直問我,為什麼會住院,為什麼會這樣……

當時他醒了這個消息首先是她媽媽和妹妹知道的,所以她們都坐在身邊,還有很多親戚,一說他醒了,大家都來慶祝,他在那麼多人的情況下追問……

她媽媽給我使眼色,讓我別說話,因為太多的親戚在場,我當時也就沒說,覺得很憋屈,要哭了,就出去了。再回到病房,郭睿就已經知道了,他所知道的都是她媽媽編的,他媽媽還跟我說,要我編,我不編,她就一直罵我,罵的很難聽,因為她是老人,大家都好像很相信她,用異樣的眼光看我。

她妹妹什麼都知道,但跟她媽媽站在一邊,有時候會跟我道歉,勸她媽媽,但大多數時候也對我不好。

我不喜歡這個家庭的所有東西,我恨透了郭睿這個家庭,我覺得和他在一起就是個錯誤,就是這個時候,他提出要跟我在一起,無所謂我有家庭,在一起三年,幫我還債,還說他已經先跟郭睿母親和妹妹說了,她們都答應了,隻剩下我!

當時我聽了,隻覺得這些人都瘋了!為了不必她們一家還錢,我這個兒媳婦好像是可以出賣的!

於是我就答應了曾雄,都這樣了,我還替她們家做什麼媳婦?!”

警察:“一開始,也就是說你是自願和曾雄達成了口頭協議。”

沈欣眼睛紅著:“是,但我不知道這是一個騙局,曾雄騙了我們所有人,到現在郭睿的家人依然不知道真相,但她們就寧願我成為犧牲品,一開始郭貝貝——是郭睿的妹妹,她覺得對不起我,還會找我說說話,後來……她們就覺得我的生活好了,不那麼以淚洗麵了,又說我不守婦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