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城縣令岑世貴撰寫的報斬公文,經過驛站呈遞到曆山郡。
郡太守許雅之收到報斬公文後,心存謹慎,將公文內容一一仔細察看,麵色漸漸嚴肅起來,稍頃後,又將公文又從頭查看一遍。
數日後,太守許雅之駕至石城縣衙,先與縣令岑世貴寒暄一番,然後開口問道:
“本官收到石城縣報斬公文,對葉雲儀一案心存疑慮,特來向岑大人詢對幾句。”
岑世貴一臉恭敬笑意,應道:
“太守大人一路勞頓,隻為葉雲儀一案而來,稱得上愛民如子,不知有何垂詢。”
許雅之道:
“本官有三點不解,其一、岑大人在公文中道;葉雲儀謀殺親夫,確又寫葉雲儀之父嶽鵬去世僅二年,其二、葉雲儀當堂主動認罪,其三、本案中另一疑犯葉安一直不見歸案,以上三點未明,岑大人僅憑紅葉穀幾名鄉人旁證,便具書判斬,是否太過草率?”
夏仁宗吳裕既位後,一直以忠孝治國,律法規定言明,父母去世後,子女需守孝三年,期間不允嫁娶,數年前又曾詔告天下,案犯年幼者與當堂認罪者,降罪一等,葉雲儀剛束發及笄不久,又曾當堂認罪,兩者都符合降罪條件,至少也罪不及死。
岑世貴背後冷汗涔涔,暗道一心急著替弟弟報仇,怒極智昏,竟然無視葉雲儀正在三年守孝期內,更忘了仁宗的降罪詔書,此案若被許雅之反轉過來,自已多半官職不保。
“太守大人明察秋毫,且容下官將證據重新一一查實,把疑犯葉安抓拿歸案後,再向大人稟報。”
“岑大人,為官者應當造福一方百姓,有時筆下一勾,勾掉的可是一條人命,本官回曆山郡等待岑大人的案件新證。”許雅之諄諄教導。
“喏,下官遵命。”岑世貴恭恭敬敬答道。
許雅之返回曆下郡後,岑世貴迅速將府中師爺喊來,吩咐道:
“想出一切辦法讓葉雲儀舅舅出個證詞,一定要證明葉家曾收下聘禮,然後將府中所有銀兩裝車,和手書一封,送到本官恩師刑部尚書府上。”
師爺道:
“大人在石城縣為官多年,管理礦石冶鐵有方,如今府中存銀數萬有餘,一次全送出去麼?”
岑世貴一揮手,狠狠說道:
“如果讓葉雲儀謀殺親夫罪反案,本官輕了算是瀆職之罪,向重了說是草菅人命,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送點銀兩既可保住官位,還可替弟報仇,速去辦吧。”
師爺見岑世貴神情猙獰,嚇得立時領命而去,縣府大堂內隻留下岑世貴煩躁的走來踱去。
天空白雲變幻,惡狼穀山寨中越來越冷,一晃便近年關,葉安心中淒慘。
往年過年時,母親岑氏總與姐姐剪紙貼花,縫製新衣服,令家中煥然一新,如今兩人生死不明,自已困在山巔之上劈柴,一到半夜,聽山底穀中群狼淒厲長嗥,平添幾分淒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