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與激勵,是為了提高員工工作積極性、主動性,采用各種方式讓員工參加企業的決策和管理的一種激勵方式。
實施參與激勵,要求企業的管理者和員工對企業內部的情況全麵了解,雙方都采取政策公開,意見公平的原則。這種方式特別重視個人的自尊心和激發個人的潛力,從而促使員工對企業及個人的目標確定,工作程序、工作成果評價等充分發表意見。參與激勵的形式有建議製度、質量管理小組、職工代表大會製度等等。
參與激勵可以使員工有更多的機會關心和參與企業的管理及決策,使員工個人目標同企業目標相聯係,增強員工的責任感和工作積極性,加強員工之間的團結,增強整個企業的凝聚力。
參與激勵,重在參與
現代管理提倡“以人為本”的管理思想,但“以人為本”看重的是企業裏每個員工的創造性,強調企業和員工之間的互動性。在“以人為本”的管理文化中,管理者和執行者之間是互為彼此的“交互式”管理關係,而不是一種對立的關係。管理者不會把員工當做沒有思想的執行武器,不會隻賦予他們被動地執行指令的角色,而會給員工更多的參與機會,讓其主動地去判斷、思考、策劃,並尊重每個人和承認他們每個人的成就,以此來最大限度地調動員工的積極性。
讓員工參與企業管理,首選就是讓員工參與企業決策。一旦員工參與決策,參與企業規則的製定,員工就會感受到自己是一個重要的人,所要遵守的是自己參與製定的規則,這樣員工在工作中就會自動地維護企業的規則,肯定不會去破壞自己製定的規則。而且,在執行決策過程中,因為已經對決策有了深刻的了解,就能夠最大限度地節省資源,避免浪費,高效地執行。對於管理者來說,不但得到了最具實用性的信息,而且不必花費什麼精力就能夠和員工之間建立起更融洽的關係。所以,讓員工參與到企業管理中去,是達成企業和諧的根本所在。
通常,我們把員工參與的管理方式形象地稱之為“讓棋子自己走”,認為這種方式比傳統的管理方式更能收集員工的意見和建議,更能發掘人才,也更能得到對企業決策有價值的信息。因為員工是管理者決策的最終執行者,對於管理者決策方案的製訂也最有發言權。讓員工在製定一項新的決策時參與討論,表達自己的想法,並不會使管理者喪失掉權威,反而會使他們得到更多的尊敬和愛戴。因為當管理者把員工當做是一個有頭腦的、重要的合作夥伴來對待時,員工們就會感受到被尊重,也就會在心底深處將管理者看做是能夠了解他們心聲的人。管理者在認真聽取員工意見的過程中,還能夠得到一些更具實用性的、由員工在實際工作中總結出來的經驗,這樣作出的決策會更科學。員工參與了決策的製定,就會對決策有深入的了解,不會產生理解錯誤。在執行決策方案時也會表現出更大的熱情和信心,使方案執行得更徹底、更順利。
管理者實施“員工參與”式的管理並不是做表麵文章,而是要真正地聽取員工的意見和建議,並要對提出建議的員工進行感謝和獎勵。管理者如何對待“自己走的棋子”,對員工來說是十分敏感的。“棋子”之所以敢“自己走”,是因為員工對管理者有充分的信任和肯定。隻有管理者有開明的作風,能夠聽取員工的意見和建議,員工才有向管理者提出建議的勇氣。當員工向你提出建議時,作為管理者,不管他們提的這些建議是不是對企業的發展有幫助,你都應該向他們表示真誠的感謝,管理者這樣做是對這些提建議的員工的一種鼓舞,即使他們的建議沒有被采納,他們的積極性也不會受到影響。特別是在員工的建議不便於企業立即采用時,管理者更應該慎重對待。如果隻是不聲不響地將員工的建議置於一邊,員工在管理者的最終決策裏找不到自己提出的建議的影子時,就會感到被愚弄和欺騙了,從而產生消極對抗的情緒。所以,管理者在麵對這樣的情況時,要首先感謝員工提出建議,使員工的積極性受到鼓舞,其次,還要坦誠地向員工說明所提的建議不能被立即采用的原因,也可以幫助員工分析其中存在的缺陷,並給出一些指導意見。
當管理者認真對待員工的建議時,員工們就會真正走出來,與自己所在的企業共同成長。因為能夠得到管理者的重視和認同,會增強他們的歸屬感和責任意識,而且能夠讓他們產生強大的信心,從而激發他們的新構想、新觀念。這樣,員工們的眼界會越來越開闊,考慮問題也會越來越周詳,最後會成為一個能夠獨當一麵的有能力的人,成為管理者的得力助手。
但是,如果員工的建議得不到重視和采納,員工的積極性就會下降,甚至對自己失去信心,也不會再關心企業的成長,工作效率也隻會越來越低。員工工作效率的下降會使整個企業的運轉受到不良影響。
參與激勵的根本,就在於讓員工參與,讓員工參與到企業的決策中,企業的運營管理中,讓他們感到自己是企業的一分子,是企業的主人,充分調動員工的主人翁精神。
讓員工都具有主人翁精神
主人翁精神對於一個企業的競爭力來講,是非常重要的。因為如果每一個人都有主人翁精神,都把公司內部的事當做自己的事來做的話,公司無形當中會形成很大的競爭力。因為大家會把所有可能的成本降低,還可以把一個人的潛能大幅度地提高。主人翁精神不僅僅是個人“素養”的問題,還是一切企業組織持續發展的動力。所以,管理者應該激發員工的主人翁精神,使他們敢於當家做主。
許多人一提起主人翁精神就想起企業的最高決策人,仿佛隻有他們才真正掌握著企業的命運。
這種思維定式嚴重地限製了員工成為企業主人的意願,並將員工也排斥在企業之外,從而導致了員工與企業的對立。其實員工想通過自己的辛勤勞作和聰明才智分享企業的經營成果,真正主宰自己在企業中的命運。而這種美好願望往往會由於“經理”一詞的限定而被宣告破滅,真正成為企業主人翁的權利也被無情剝奪。所以,許多員工在工作中不會自發、自覺地去創造性地勞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