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4章 客戶營銷流程(9)(1 / 3)

商業銀行與客戶通過商談達成口頭協議後,必須以書麵形式記錄下來,簽訂銀企合作協議(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這樣,書麵協議(合同)就受到法律保護,任何一方不履行,就要承擔法律責任。客戶經理必須熟練地起草銀企合作協議(合同),學會運用協議(合同)來鞏固、發展銀企關係。

(二)銀企合作協議(合同)的主要內容與結構

1、銀企合作協議(合同)的主要內容

銀企合作協議(合同)的主要內容由銀企雙方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以下條款:(1)雙方當事人的名稱、住所及法人代表;(2)雙方合作的主要內容;(3)雙方的權利與責任;(4)協議(合同)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5)違約責任及解決爭議的方法;(6)其他事項。

2、銀企合作協議(合同)的種類

銀企合作協議(合同)的種類很多。有合作框架協議(合同)和具體合作協議(合同);有具有法律效力的實質合作協議(合同)和不具法律效力的意向合作協議;有單項合作協議(合同)和全麵合作協議(合同);有短期合作協議(合同)和長期合作協議(合同);有雙方合作協議(合同)和多方合作協議(合同)等。

3、銀企合作協議(合同)的基本結構

銀企合作協議(合同)的結構形式主要有表格式和條文式。

表格式是把某項合同關係必然涉及、必須明確規定的內容,設計印刷成固定的表格形式,簽訂這項合同時隻要按表格項目一一填寫就行了,如《擔保借款合同》。這種形式便於管理查閱,適用於常規業務活動。

條文式是用文字敘述的形式,把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的內容,一條一條記載下來。

就銀企合作協議(合同)的結構而言,不論哪種形式的協議(合同),一般都包括四個部分:第一部分標題。即協議(合同)的名稱,應標明合同的性質。如《關於××銀行為××省電力公司提供“資金收支兩條線管理”服務的協議》、《全麵合作協議》等。第二部分雙方單位名稱和地址。寫明雙方單位名稱、地址和法人代表姓名。第三部分正文。這是協議(合同)的主要部分,它包括以下內容:雙方簽訂合同的依據和目的;雙方議定的合作內容,主要是合同的標的,以及由此產生的權利和義務;經濟責任和違約責任;合同的有效期限,不可抗力條款;合同的份數和保存情況。合同中的未盡事宜,可放在補充條款中加以說明。合同的其他附件,可附在正文後麵,並注明件數。

第四部分落款。由法人單位具名蓋章,代表人簽名蓋章,這是協議(合同)簽訂過程基本完成和開始生效的標誌。重要的協議(合同)還應通過當事人雙方上級主管機關、合同簽證機關或司法部門公證機關鑒證或公證,以便在合同發生糾紛時能得到妥善的處理。最後是簽訂合同的日期。

涉外金融類協議(合同)的內容和結構,與上麵介紹的情況基本相似。所不同的是涉外金融類協議(合同)的開頭,較國內金融類協議(合同)的開頭內容要多,它要求寫明協議(合同)的名稱、編號、簽訂日期、訂約地點、訂約雙方的名稱、地址、電話及電報掛號等。此外,還要簡述簽約前的商談情況。涉外金融類協議(合同)的正文,除具備國內金融類協議(合同)的主要條款外,還必須寫明協議(合同)發生爭議時的解決方法、保險類別、索賠、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履行合同承擔風險的界限、解除合同的條件等。

(四)撰寫銀企合作協議(合同)應注意的事項

銀企合作協議(合同)的撰寫是將銀行與客戶的商談成果形成法律性文件的一項工作。撰寫協議(合同)不僅在整個市場營銷工作中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直接影響雙方的既得利益,而且還將對雙方的長期合作產生深遠的影響。由於協議(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一字雖小值千金。因此,在撰寫協議(合同)時,必須本著嚴肅認真的精神,對落實在紙上的文字進行認真推敲,做到全麵準確,合理合法。

1、訂立協議(合同)的當事人必須具有完全的締約能力和合法資格。

2、語言要規範、準確、嚴謹、具體。許多協議(合同)爭執就是由於措辭用字不具體,欠周嚴所致。因此,標的名稱、規格等要寫明確;標的數量要準確;計量單位要清楚;質量標準要具體;價款總額要用大寫;違約責任中對各種可能出現的情況都要預料到。

3、撰寫協議(合同)時應該雙方共同參與,一方獨攬的協議(合同)最易發生爭議。

4、如果在撰寫協議(合同)時,某些具體內容雙方還有不同的看法,那麼先將雙方都認同的部分寫入協議(合同)書中,那些還有爭議的問題待協商一致後再補進協議(合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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