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偉人,更不是好人,正如多數人所述的,我是一個冷淡,花心,很傻的人。但這都不是,我隻是一個沉浮於自身的人。
1994年6月17日伴隨著窗外的雷鳴聲我愉快且痛苦的降臨在這個世界,我叫瀟簫,隨著曆史步步走來的腳印,讓我迷醉在想象裏的世界。
兒時,每次去上課,便是一場戰爭,我家到學校的路有一段很短的捷徑,那是種地的地方,中間有兩邊地的分界線,也就是一段高3.5米寬0.5米左右的圍牆,那就是我們的捷徑,與我相伴而行的同學在上麵跑,我卻隻敢在上麵爬行,我的恐高症便是在這幾年的戰爭時光培養出來的吧。不過,每天我與同伴們都會拿著家裏給的幾塊零花錢去電玩城裏瀟灑一番,當然,是在放學之後,記得最驚險也是最好玩的一次,警察來電玩城查身份證,聽還有電視台的拿攝像機來,我們害怕,我們恐懼,每個人都有隻與平時迥然不同的身手,幾分鍾,警察們還沒走進來時,我們便到了電玩器械的頂上,很髒,還有蜘蛛網,不過那是他們的死角,對比起來便不算什麼了。運氣不好的一位同學,被警察抓個正著,攝像機對著他仿徨,恐懼的臉,我伸出頭看見的是他蒼白的臉,乃至他眼中對玩的渴望,孩子愛玩是天性,人們為什麼要正義凜然的阻止呢,大人們,以前你們不是在每日的嬉戲中度過的嗎?
那時父母經常吵架,我常對著防護欄外的天空想,要是就這樣跳下去,死了,該有多輕鬆,多好啊,不過現實的殘酷永遠都阻止著幻想的腳步。應該是我8歲時,他們便離了婚吧,可這關我什麼事呢?我什麼也不懂,也不需要懂。
也許是因為家裏人對我的愛,9歲時我從那個偏遠落後的學校轉至了徐州的一所高校,高大的學校。我不明白,這意味著什麼,更不明白,這會帶給我什麼。父母都沒在身邊,我與姑姑,姑父與他們的兩個孩子一起度過,那時的我,是我現在最想回到的我,因為那時我有一個對我很好的女人,哦,是女孩吧,她是班花,也是學校大隊委,這都不算,重要的是,她是愛我的人,或許不是愛,是喜歡吧。那時,我有極好的女人緣,可以肆無忌憚的在晚上與她之外的女人散步,可以肆意的從嘴中流出:“我有十分之二是愛你的吧”之類的話,換來的是身旁的女孩的一陣開心,還有天空的一絲陰霾。那時的我,不在乎別人的眼光,可以與她,她叫王夢菲,在別人羨慕的眼光裏追逐,牽手。那時最好的想法,覺得人生最美妙的事情便是與她牽手,感覺掌心的溫暖,感覺她的心跳,感覺一切都那麼美好。我真的喜歡她,可以對天發誓,我與她在中午約會,與她偷偷溜進校園,與她共同歡笑。我們班的一個身強力壯的男孩也喜歡她,我不是他的對手,也沒試過,一次放學,我轉過頭去,正好看見他偷摸了一下她的臉,口中叫著:“菲菲”。說實話,我想宰了他,可我隻能假裝沒看見,這,屬於男人的無奈嗎?沒有父母的陪伴,已經在無數個想念,害怕他們離開,哭泣的日子裏過去,才到姑姑家的幾天,我的枕頭一直都是濕的,可沒對別人說,沒必要。也許,對親情的冷淡,便是從那開始的吧。
母親經常來看我,那時我們日子很艱難,能有5角錢的零花錢東西吃便算不錯了,姑姑家裏有時也會揭不開鍋,隻有一個炒西紅柿雞蛋給5人之家吃,我隻能看見姑姑等待我們吃完抹抹盤裏的汁液就饅頭吃進,我敢肯定,是鹹的,因為那裏麵,也有姑姑臉上流下的淚水。母親因為思念我,在我4年級,因為怕跟不上,我轉來徐州時留了一級,也就是我10歲時來到了我的身旁,照顧我,尋找工作。一日,我親眼看見,是的,我親眼看見,姑父在我母親睡的房間,在我母親回來的時候,把我母親按在牆上,我知道那意味著什麼,我看見母親推開姑父,換來姑父的一個巴掌,以及口中的:“別忘了你兒子還在我們這。”母親吵鬧著要帶我走,姑父他說什麼,他說:“你憑什麼帶他走。”我笑,我確實笑了,仿佛天際的雲也隨著我的笑充斥著閃電,那時的我發誓,總有一日要報複這個不是人的狗東西,該死的是這個狗東西是我的姑父,這又屬於,男人的無奈嗎?結局是母親離開去外麵租房子居住,而我繼續留駐於這不存在親情與糾結著親情的家,從那時起,姑姑眼中的淚已經被我忽視,盡管她不知道此事,可我也確定我要把那忽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