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山無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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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1日是高山47歲的生日。兩天後, 8月13日,公安部消息顯示,潛逃約8年的高山“於近期選擇了回國自首”。
在中國,高山的知名度僅次於賴昌星。2005年,“中行高山案”爆發。時為中國銀行黑龍江省分行河鬆街支行行長的高山,攜巨款外逃加拿大,涉案金額高達10多億元,而高山本人可能帶走8億之多。
該案另一個核心人物李東哲今年1月回國自首。在此之前,賴昌星、鄧新誌、崔自力、曾漢林等犯罪嫌疑人亦被加拿大遣返回國。
有“貪官樂園”之稱的加國,似乎“風光不再”。
高山回國自首,妻子李雪與女兒高山雪蓮依然留在加拿大,她們還是住在加拿大北溫哥華一所獨立屋中。
“他回國,並非受到逼迫,他認為,已經到了回去麵對一切的時候了。”李雪受訪時稱。而加國《環球郵報》引述高山律師的話稱,高山返回中國是因為“一直生活在陰雲之下”。
根據李雪所提供的信息,攜帶巨款潛逃的高山在加拿大的生活卻是自食其力。高山在加拿大從事裝修行業,辛苦賺錢養家;李雪則受雇於一家兒童教育中心,年薪約3.3萬加元(1加元約合6.5元人民幣)。
加拿大的移民律師認為,高山之所以願意回國自首,跟賴昌星和李東哲有關。在加國滯留12年的賴昌星,最終由加拿大司法機關強製遣返中國受審,而賴與李東哲回國受審,並未判死刑,這多少影響到高山主動投案。
與此同時,加拿大主流社區和許多政治家亦開始認識到,加國給人留下的“犯罪者天堂”印象,正在嚴重影響其國際形象。而且,由此而生的曠日持久的官司,又無時無刻地不在浪費納稅人的錢財。
中新社援引溫哥華移民律師錢路的話說,高山經過盤算,認為自己的移民資格案件未了,而入籍及難民申請更加行不通,“倒不如返華投案,對自己和家人較有好處”。
錢路的分析似乎更加符合高山的性格特征。這個在出逃前被員工認為頗有親和力的領導,從案發潛逃到在加國生活,都顯示出其“精明”、“工於心計”的一麵。
身高1.80米的高山,相貌堂堂。在2005年之前,他還是中國眾多銀行支行行長中的普通一員。2005年1月5日,中行高山案爆發。而當地時間2004年12月30日,他在溫哥華入境。
與賴昌星、李東哲等人以“旅遊者”身份倉皇入境不同,高山走的是正常移民路徑。早在2002年,高妻李雪就已獲加拿大永久居民資格。李雪擁有英國愛丁堡大學的心理學碩士學位,讓她在申請移民時獲得高分。在正式移民加拿大前,高山已18次到加拿大考察。
在加國,高山保持了他一貫的謹慎周密。與喜歡拋頭露麵的賴昌星不同,高山行事非常低調:他從未用自己的名字購房買車,甚至不用自己名字交水電費和房屋按揭,全家隻通過租用郵局的信箱與外界聯絡,高山幾乎“人間蒸發”。據與高山家為鄰的一位白人老太太介紹,高家女主人英文流利、地道,但男戶主深居簡出,少與鄰居溝通。社區定期舉行一些集體活動,但從未見過他參加,隻有附近一所基督教堂的職員稱見過高山,說此人好像來做過禮拜。
如果不是發生在2006年10月的一場車禍,高山恐怕早已被人遺忘。
當時,加國媒體報道稱,一名華裔男子所駕藍色馬自達轎車與另一輛汽車發生碰撞。趕到現場的警察發現這位男子並非車主本人,於是要求他提供個人資料,包括姓名和家庭住址。此人正是高山。
這是他第一次對官方報告了真實的住址。高山逃亡加拿大後與政府機構有案可查的第一次正式接觸,就始於這次車禍。
2007年2月16日,加拿大邊境服務局及皇家騎警聯合派人到高山在溫哥華北部的家,逮捕了他及其妻子李雪,理由是高山在申請移民時,隱瞞在中行工作的真實經曆。
後來,在女兒同學母親出麵擔保下,高山獲保釋。
東窗事發後,高山反複強調生活清貧,全家生活依賴妻子的收入。
不過有報道稱,李雪2002年入境加拿大不久,即購買一棟價值約50萬加元的住房,後又在北溫哥華購買價值30多萬加元的住房。高山被捕後,警方就在加拿大帝國商業銀行一個用李雪名字登記的保管箱裏,找到了總值約5萬加元的款項。
如今高山已經自首,但巨款去向依然是個謎。
2007年獲保釋後,媒體曾追問其對於中國政府的指控及那些日子以來的心情,高山雖不願正麵回應,但仍麵帶笑容地說:“我想過正常人的生活。”
這個想過普通人生活的重大經濟犯罪嫌疑人,給自己的女兒取了個頗特別的名字,高山雪蓮,寓意女兒“純潔為人,不染塵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