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慧:被勞教的母親
人物
作者:小邁
8月10日,唐慧走出了勞教所。她是湖南永州人,39歲,一臉滄桑,這讓她看起來比實際年齡足足大了十幾歲。
她的人生轉折點在6年前,那一年,像隻快樂小鳥一樣的女兒被人強奸,並被強迫賣淫。從此,她開始了漫漫的維權路。由於不斷上訪申訴,她在2012年8月2日被處以勞動教養。
從來沒有一個女人的自由這樣牽動人心。《人民日報》官方微博在內的輿論進行了大量呼籲後,第9天,唐慧的勞教決定經過行政複議終被撤銷。
在勞教所的生活非常規律,早上做操,吃早飯,背弟子規。但是這名堅強的母親感到了深深的絕望和恐懼。她說:“如果真的被勞教一年半後再出來,我怕再也見不到3位親人:最擔心的是女兒,怕她會瘋掉、會自殺;怕母親和婆婆兩位80多歲的老人會變成兩堆黃土。”
她在裏麵最大的動力是要為女兒活著,要活著出來見她。
唐慧決心活著出來見到的,是一個被侮辱與摧殘的不幸女孩,她在11歲那年成為可怕罪行的受害者。
6年前的唐慧是幸福的。她和丈夫在永州零陵區開著小飯店和禮品店,每天努力賺錢,想給11歲的女兒樂樂一個幸福人生。
2006年10月1日晚上,唐慧與丈夫收攤回家,發現女兒未歸,尋找一夜,未果。第二天,樂樂自己回家,唐慧細心地看到了女兒手臂上的傷痕和她呆滯的表情。
10月3日,樂樂再次失蹤,並留下一張字條:“媽媽,我不可以再讀書了,有人叫我出去做事賺錢,我不去不行。您放心,過不了多久我會回來的……”
此後3個月裏,她失去了蹤影。事後的調查清楚還原了這3個月裏發生了什麼。
可怕事實是,樂樂被一個名叫周軍輝的“朋友”強奸後,強行騙至秦星、陳剛開設的永州零陵區“柳情緣休閑屋”賣淫。這一天,念小學五年級的樂樂離11歲生日尚差兩天。這一天,唐慧的人生發生了轉折。
這3個月裏,樂樂被逼“接客”100多次。2006年12月的一個晚上,劉潤、蘭小強、蔣軍軍、秦斌(秦星胞弟)灌醉了樂樂,對她拳打腳踢,隨後將她輪奸達5小時……
唐慧找到孩子那天晚上,樂樂沒有任何反應,眼睛呆呆的。“那場噩夢毀了我女兒。”唐慧泣不成聲地說,女兒的身體受到極大摧殘,染上了永遠無法治愈的病,6年來反複發作,常常從寄宿學校給她打電話:“媽媽,我太難受了,我不想活了。”
樂樂完全變了個人,她沉默寡言,害怕異性,常常哭喊著說有壞人來抓她。她患上了創傷後應激精神障礙。盡管時間過去6年了,可是樂樂並沒有從陰影中走出來,在學校裏,她常常半夜裏唱歌。樂樂對媽媽說:“我難受,壓抑得快崩潰了,我隻能用歌聲來宣泄我的痛苦。”女兒的話,像刀子一樣割在唐慧心上。
2006年12月30日救出女兒,唐慧就開始了漫漫6年的維權路。
這個被傷害的母親有理由感到憤怒。起初,永州市公安局沒有采取任何偵查措施,休閑中心依舊照常營業。唐慧多次去公安局詢問,得到的回答卻是:“你不要指導我們的工作,你懂什麼?”
唐慧將遭遇寫信給了湖南省公安廳,得到了“請高度重視,依法懲處”的批示。然而,檢察院指派了公訴人後,公訴人並未與他們深入交流,甚至有人當著她的麵說出“我沒看出來你女兒是被強迫的,她看上去也不像隻有11歲”這樣的話。
在檢察院門口的雪地裏跪了18個小時後,檢察院終於給她換了一名公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