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9章 你問我答第一關 準備環節(1 / 3)

怎樣給原材料的采購成本定價?

製造業原材料采購,一方麵會使企業的材料采購成本加大,比如原材料的買價、運費等都要計入材料采購成本;另一方麵要與供應單位辦理這批原材料的貨款結算,可以以銀行存款支付,也可以暫時形成欠款。

原材料的采購成本應以實際成本入賬。具體包括下列內容:

(1)買價。指售貨發票上所列的貨款金額。

(2)運雜費。包括運輸費、裝卸費、保險費等。

(3)運輸途中的合理損耗。

(4)入庫前的挑選整理費用。包括挑選整理中發生的工資、費用支出和必要的損耗,並扣除回收的下腳廢料價值。

(5)稅金。價內稅、小規模納稅企業購料中支付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企業采購材料中用於非應交增值稅項目或免交增值稅項目的以及未能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和完稅證明所支付的增值稅均應計入購入貨物的采購成本。

原材料的采購成本發生後,無論這些款項是否支付,都說明企業已擁有了該材料的所有權,因此,作為企業來講,應作為一項資產加以確認。需要指出的是,企業在國內采購材料時,專用發票上記載的金額不全構成材料的采購成本,比如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根據我國目前的稅法規定,不構成材料成本的部分應在“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賬戶中單獨核算,記入該賬戶的借方進行抵扣。

原材料采購成本的發生必然涉及到企業與供應單位的款項結算。對於款項的結算可能會出現下列三種情況:

(1)料款、運雜費在材料購進的同時以銀行存款支付。這種情況會導致企業的一項資產增加,另一項資產減少。

(2)料款、運雜費在材料購進時,款項由於各種原因沒有支付。這種情況會導致企業的一項資產增加,同時形成企業的負債。

(3)由於原材料緊俏等原因,企業根據合同預付材料款。預支付貨款時,可以看作是一項資產的增加,另一項資產的減少。待取得材料後,再加大材料的采購成本。

新購進原材料如何進行賬務處理?

企業庫存的各種材料,包括原料及主要材料、輔助材料、外購半成品(外購件)、修理用備件(備品備件)、包裝材料、燃料等的計劃成本或實際成本,應通過“原材料”科目進行核算。本科目應當按照材料的保管地點(倉庫)、材料的類別、品種和規格等進行明細核算。

原材料的主要賬務處理包括:

(1)購入並已驗收入庫的原材料,按計劃成本或實際成本,借記“原材料”科目;按實際成本貸記“材料采購”或“在途物資”科目;按計劃成本與實際成本的差異,借記或貸記“材料成本差異”科目。

(2)自製並已驗收入庫的原材料,按計劃成本或實際成本,借記“原材料”科目;按實際成本貸記“生產成本”等科目;按計劃成本與實際成本的差異,借記或貸記“材料成本差異”科目。

(3)委托外單位加工完成並已驗收入庫的原材料,按計劃成本或實際成本,借記“原材料”科目;按實際成本貸記“委托加工物資”科目;按計劃成本與實際成本的差異,借記或貸記“材料成本差異”科目。

(4)以其他方式增加的材料,在材料驗收入庫時,按計劃成本或實際成本,借記“原材料”科目;按不同方式下確定的材料的實際成本,貸記有關科目;按計劃成本與實際成本的差異,借記或貸記“材料成本差異”科目。

(5)生產經營領用材料,按計劃成本或實際成本,借記“生產成本”、“製造費用”、“銷售費用”、“管理費用”等科目,貸記“原材料”科目。

(6)出售材料時,按收到或應收價款,借記“銀行存款”或“應收賬款”等科目;按實現的營業收入,貸記“其他業務收入”科目,按應交的增值稅額,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

(7)結轉出售材料的實際成本時,借記“其他業務成本”科目,貸記“原材料”科目;采用計劃成本進行材料日常核算的,還應分攤材料成本差異。

本科目的期末借方餘額,反映企業庫存材料的計劃成本或實際成本。

以商業彙票結算材料入庫情況的賬務如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