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百零四章寶寶不要走(1 / 2)

見裴荊南手裏隻拿了一個銀叉,丁晨夕站起來朝廚房走:“我去拿叉子。”

“不用了,你吃,我不太喜歡吃甜食!”裴荊南拉著丁晨夕坐下,把蛋糕放茶幾上,銀叉塞她的手裏:“快吃吧!”

“嗯。”丁晨夕也不客氣,撬了一大塊送嘴裏:“好吃,真好吃。”

這是她吃過最好吃的慕斯蛋糕。

“蛋糕是我朋友的店裏做的,如果你喜歡,可以去學做蛋糕,打發時間。”

其實這才是裴荊南的目的,他平時工作太忙,沒有太多的時間陪丁晨夕,幫她找點兒輕鬆的事情做,也不至於悶壞。

“好啊,好啊,我可喜歡吃蛋糕了,等我學會了就做給你吃。”丁晨夕一聽就來了勁兒,開心得直點頭,一雙水盈盈的大眼睛盈滿了期待。

裴荊南點頭:“那我就等著吃了喲!”

“你也吃一口,你朋友店裏的蛋糕真的很好吃啊!”丁晨夕也沒多想,用手裏的銀叉撬了一塊,送到裴荊南的嘴邊。

裴荊南笑眯了眼,雖然不太喜歡吃甜食,可這一口,卻吃得格外開心。

兩人的距離突然間拉近了,丁晨夕在裴荊南異樣的笑意中才後知後覺的醒悟一件事。

共用一個銀叉,豈不是……間接接吻。

呃……感覺怪不好意思的。

丁晨夕羞紅了臉,囁嚅半響,才說:“我還是再拿一個叉吧,你陪我一起吃,我一個人吃不完!”

“好!”裴荊南接過丁晨夕遞過來的銀叉,陪著她把慕斯蛋糕吃完。

裴荊南說:“你嘴上有奶油。”

“哦!”丁晨夕伸出舌頭,順著唇線舔了一圈:“還有沒有?”

“還有。”

丁晨夕又想舔,裴荊南先她一步,把唇湊了上去,吻去她嘴角的奶油。

“你好壞。”丁晨夕羞紅了臉,低著頭,幸福得傻笑。

翌日,裴荊南去上班,順路把丁晨夕送去了他朋友開的蛋糕店。

那是一家主營下午茶的咖啡廳,慕斯蛋糕是招牌產品。

店麵裝修風格原生態,很有阿爾卑斯山農家的味道,很符合店主留法多年的品味。

“lucas,你現在準備做什麼蛋糕?”丁晨夕圍著白圍裙,帶著高帽子,在開放的廚房裏虛心學習。

“就做個簡單的戚風蛋糕,能做好戚風蛋糕,再做其他的就簡單了。”

英文名lucas,中文名齊振軒,裴荊南留學時的同學,他學經濟是被迫無奈,做蛋糕才是他的最愛。

齊振軒英俊瀟灑,有法國人的浪漫,有美國人的風趣,在教授丁晨夕做蛋糕的過程中,時常把她逗得笑哈哈。

但丁晨夕總覺得齊振軒看自己的眼神有時候怪怪的,好像很冰冷,好像還有敵意,當她細看的時候除了笑意又沒有發現其他。

第一爐戚風蛋糕烤好,咖啡廳的門被人猛的推開,懸在門上的銅鈴叮當作響,齊振軒和丁晨夕不約而同的抬頭,朝門的方向看去。

冷琳琳高貴冷豔走進咖啡廳,在吧台落座,對怔然的丁晨夕說:“一杯卡布奇諾,一份慕斯蛋糕。”

“不好意思,小姐,我們還沒有開始營業。”

齊振軒並不認識冷琳琳,也沒看過她和裴荊南一起上的節目《我們結婚吧!》,但對她傲慢的態度很反感,打開門也不想做她的生意。

“你們幾點開始營業?”冷琳琳斜睨齊振軒一眼,目光落在丁晨夕的臉上,近距離的看了個仔細。

不是很漂亮,充其量能算個清秀,和自己比起來,差太遠了。

丁晨夕被冷琳琳看得很不自在,晦澀的低下頭,撥弄烤盤中的戚風蛋糕,暗暗的想,難道冷琳琳認識她?

這個念頭一入腦海,就被丁晨夕否決。

冷琳琳應該不認識她,兩人以前沒打過照麵,這樣想想,就沒那麼忐忑了。

“十一點,現在服務生還沒來,沒人煮咖啡。”齊振軒的興趣隻是在做蛋糕上麵,煮咖啡這些事他從來不屑做。

“她不是人嗎?”冷琳琳緊盯著丁晨夕,心中的魔鬼叫囂著要往外竄。

如果不是她的自製力極好,恐怕早就抄起提包衝丁晨夕打過去。

齊振軒不悅的蹙眉,對冷琳琳不僅僅是反感,更是厭惡:“她不是服務生。”

“沒關係,我來煮吧!”丁晨夕仰起笑臉:“小姐,是要卡布奇諾嗎?”

“嗯!”冷琳琳淡淡的說:“煮好了給我端過來。”

她說著轉身,走到靠窗的位置,優雅落座。

大學期間勤工儉學,丁晨夕在西餐廳打過工,那個時候也曾到吧台幫忙,煮咖啡的手藝還算不錯,所以孟祁嶽才那麼喜歡喝她煮的咖啡。

將剛煮好的咖啡和慕斯蛋糕送到冷琳琳的麵前,丁晨夕心虛得不敢抬頭,她察覺到不友善的視線來自冷琳琳,更是連大氣也不敢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