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5章 現代企業概述(3)(1 / 2)

2.注冊成立有限責任公司的程序

設立有限責任公司,一般要經過以下步驟:

第一步:谘詢後領取並填寫《名稱(變更)預先核準申請書》,同時準備相關材料;第二步:遞交《名稱(變更)預先核準申請書》及其相關材料,等待名稱核準結果;第三步:領取《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同時領取《企業設立登記申請書》等有關表格;經營範圍涉及前置許可的,辦理相關審批手續;到經工商局確認的入資銀行開立入資專戶;辦理入資手續並到法定驗資機構辦理驗資手續(以非貨幣方式出資的,還應辦理資產評估手續);第四步:遞交申請材料,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領取《準予設立登記通知書》;第五步:領取《準予設立登記通知書》後,按照《準予設立登記通知書》確定的日期到工商局交費並領取營業執照。

(四)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

1.股份有限公司應具備以下條件:

(1)發起人符合法定人數。發起人應當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而且必須有半數以上在中國境內有住所。

(2)發起人認購和募集的股本達到法定資本最低限額。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500萬元人民幣,法律、行政法規對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有較高規定的,從其規定。

(3)股份發行、籌辦事項符合法律規定。

(4)發起人製訂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設立的經創立大會通過。

(5)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6)有公司住所。

2.注冊成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

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可以采取發起設立或募集設立的方式。發起設立是指由發起人認購公司應發行的全部股份而設立公司。募集設立是指由發起人認購公司應發行股份的一部分,其餘股份向社會公開募集或者向特定對象募集而設立公司。

設立股份有限公司,一般要經過以下步驟:

第一步:谘詢後領取並填寫《名稱(變更)預先核準申請書》,同時準備相關材料;第二步:遞交《名稱(變更)預先核準申請書》,等待名稱核準結果;第三步:領取《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同時領取《企業設立登記申請書》等有關表格;經營範圍涉及前置許可的,辦理相關審批手續;第四步:準備材料,涉及國有股權設置的報財政主管部門或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部門審批(募集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定向募集]應經中國證監會審批);第五步:憑《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到經工商局確認的入資銀行開立入資專戶,辦理入資手續並到法定驗資機構辦理驗資手續(以非貨幣方式出資的,還應辦理資產評估手續及財產轉移手續);第六步:遞交申請材料,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領取《準予設立登記通知書》;第七步:領取《準予設立登記通知書》後,按照《準予設立登記通知書》確定的日期到工商局交費並領取營業執照。

二、公司合並、分立

(一)公司合並

公司合並可以采取吸收合並或新設合並方式。

一個公司吸收其他公司為吸收合並,被吸收的公司解散。兩個以上公司合並設立一個新的公司為新設合並,合並各方解散。

公司合並,應當由合並各方簽訂合並協議,並編製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合並各方的債權、債務應當由合並後存續的公司或者新設的公司承繼。

(二)公司分立

公司分立,其財產作相應的分割,並應編製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除非公司分立前與債權人就債務清償達成書麵協議另有約定,公司分立前的債務由分立後的公司承擔連帶責任。

【思辨策劃DIY 1-8】

公司分立或合並後的債務應如何處理?

三、公司解散和清算

(一)公司解散

出現以下情形之一,公司即行解散:

1.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該情形可以通過修改公司章程來使公司存續。

2.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解散。

3.因公司合並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5.公司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繼續存續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通過其他途徑不能解決,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10%以上的股東請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二)清算

除因公司合並或者分立產生的解散,應當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組由股東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組由董事或者股東大會確定的人員組成。

清算期間,公司存續,但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公司財產在依照規定清償前不得分配給股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