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案報道的雙重任務
主編的話
抱歉,2014年第一期雜誌的主打報道,不算是一個讓人愉悅的主題。
但這不代表它不重要。
重慶女童虐嬰案到現在已經一個多月了,輿論關注熱度顯然已在逐漸消退,事實基本麵依然不算明朗,解釋與應對邏輯也遠未形成。慘劇如何鑄成,性格如何養成,問題如何解決,家庭如何麵對,社會如何介入,這些問題都湮沒在此起彼伏、層出不窮的後續新聞熱點裏。是什麼和為什麼,在這個罪案報道的雙重任務裏,既少見詳實的報道,也罕有靠譜的分析。
按說,真相應該在電梯這個密閉空間裏,也在這個十歲孩子的社區和學校兩個半開放空間裏。在“是什麼”這個問題上,我們還是那套笨拙而紮實的老刀法,發掘和篩選海量碎片式信息,組裝與複原前述三個空間裏的場景,盡可能接近那個似乎無限接近又難以企及的真相。
在“為什麼”這個層麵上,我們試圖走得更遠一點,把目光投到20年前英倫三島上一個類似的極端案例上。政府支付巨額成本,專業團隊進行長年培訓,為保護隱私不遺餘力—英國兩名殘暴的兒童殺手如何獲得長大成人後融入正常生活的可能性。這個漫長的改造過程,很難說是經驗還是教訓。
我們沒有野心,隻是試圖減輕一絲媒體在麵對這樁極端罪案時的遺憾。
剛剛落馬的李東生也是一樁媒體無法回避的罪案。
我的央視前同行們,聊起他們這位老領導,這位十八大後落馬的第二位中委,公安部排名第三的正部級副部長,基本是欲言又止,一聲歎息,無法解釋這位精明強幹、業務精熟的領導從筆杆子轉到槍杆子後,何以走到今天這一步,也無從知道他現在具體觸犯了什麼律條。
這篇五千多字的《李東生前傳》,不過是在試圖點滴還原這位在央視待了22年的老電視人的前半生。這樁罪案的一切秘密,都隱藏在“涉嫌嚴重違紀違法”這八字通告之後,等待時間來揭曉。
長報道裏的“褚橙喻意”,更是這十來年間兩樁耳熟能詳的罪案。
14年前我還在教書,曾以最高法院公報上刊登的褚時健案二審判決書為案例,給學生講授司法文書寫作。雲南高院法官透析事實與法理的法言法語至今猶在耳際,誰能想到彼時被判無期的褚時健在十幾年後命運的跌宕起伏?
喻華峰算是我未曾謀麵過的前同事,十年前他卷入南都案時,正值我離開南方北上。較之褚案,喻案之質疑與爭議,這十年間更是綿延不絕。
褚喻兩人早已走過人生浮沉,不願再對外界提起十年前的往事。我們也無法直接接觸到重慶虐嬰案這位女童主角,更難以窺視到身陷囹圄的李東生此刻的內心世界。
真相究竟是什麼?學界素來有三重真實之說,客觀真實之外,法庭上依據法律真實,媒體人講究新聞真實。是什麼,為什麼,這罪案報道的雙重任務,對媒體來說,也許是永不可能完成的任務。
白居易詩雲:試玉要燒三日滿,辨材須待七年期。唯有不朽的時光,才是永恒的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