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速度的極限(1 / 1)

境界

作者:季 琦

“木秀於林,風必摧之”,樹的高度是有限製的,越高的樹,越容易被風吹倒。因此我們所能夠看到的樹是有一定高度限製的。

彼得原理(The Peter Principle)——“在一個等級製度中,每個職工趨向於上升到他所不能勝任的地位”,講的也是這個意思。而限製你進一步上升的原因,就是你自身所到達的高度。

巴別塔肯定是造不出來的,並非由於上帝的阻撓,而是因為:塔建得越高,自身的重量越重,最後壓垮基礎和支撐結構,使得塔倒塌。即使在沒有重力的環境裏,也不能無限製延長結構的高度,因為高度越高,由於高度本身的原因,使得這個結構本身不穩定,最後在外界微小的擾動下,係統崩潰。

企業也是如此。當企業越來越大,創新能力就會下降;過多層級和所形成的官僚機製,使得整個機構效率降低;所以通用電器這樣的“巨無霸”企業也不能什麼都做,隻能恪守“數一數二”的原則,保留優勢產業,才能在競爭中生存。

曆史上的帝國也是一樣的。羅馬由於快速擴張和物質生活過於領先(奢華),使得管理和控製能力減弱,軍隊戰鬥力下降,在北部野蠻人的入侵下瓦解。成吉思汗差不多犯了類似的毛病:快速擴張,又快速地回到原點——發家的蒙古草原上。

中國曆史的“周期率(黃炎培語)”也大抵如此,都是因為一個朝代的發展,奢極而衰。富的人越富,做官的人愈加貪腐;而老百姓窮的越窮,苦的越苦。導致整個社會失衡,通過暴力的方式重新組合,重新進行利益分配。這也是一個朝代由於自身的發展而到達自己壽命的極限。

家族傳承也是如此,所謂“富不過三代”講的是同樣的道理。家族的競爭力喪失或者減弱,恰恰是因為“富裕”造成的,使得後代喪失了鬥誌,沒有勤奮和努力的動因。那些出生貧寒的人們,從最底層冒上來,有的是野心和動力。

我們個人又何嚐不是如此。我們的事業、我們的官階、我們的財富,都是遵守類似於“彼得原理”的規律。而往往阻礙我們進一步向上的,恰恰就是我們引以為豪的“速度”——廣義的速度:事業的發達程度、官階的高低、財富的多少。

以我們的事業為例,當我們的事業越來越成功的時候,就會招致越來越多新的對手——在中國,這樣的例子太多了:攜程、阿裏巴巴、騰訊等等;過去的對手也會更加賣力和你競爭,對於威脅到他們的核心利益之處,會更加努力地保護。即使你打敗了以上所有的新老對手,還是會碰上政府的反壟斷,最後終會將你限製在一定範圍內。即使對於親生兒子的電信企業,政府還將他們一分為三呢。

而原因就是因為你太大了,大了就會招“妒”,大了就會遭遇更大的阻力,從而限製你的事業進一步做大。

自然界的規律,無一不在我們人類社會中得到體現和驗證(道法自然)。所以我們當有敬畏之心,即使不去敬畏那些人格化的上帝,也要敬畏那個物化的上帝——自然規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