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空負責宗正、司農、少府。宗正寺:宗正:一名,九卿之一,中二千石。兩漢時,均用皇族擔任。主管登錄各王、各諸侯國嫡庶族譜及 各宗室親屬間的遠近關係,以及各郡國隨著計簿上報的宗室名冊;宗室中,若犯有處罰在剃發之刑以上的,先上報宗正,宗正上報皇帝後,方可執行。宗正 寺丞:一人,比千石。隻能以皇族擔任。公主家令:各個公主,每個公主設有家令一名,六百石。公主家丞:公主家令下設丞一名,三百 石。其他屬員增減沒有常規。
司農寺:大司農:一人,九卿之一,中二千石。建安中,改為“大農”。掌管錢、穀金帛及各類貨幣;各郡國每季度上報月初一時現存錢穀 的賬簿,尚未繳齊的賦稅,另立賬簿以區別;有邊郡各官請求調度錢穀者,都予以調濟,取多補少,互相補足。司農寺丞:一人,比千石。部 丞:一人,六百石。負責管理國庫。太倉令:一人,六百石。負責接納各地運到京城的糧穀。太倉丞:一人。平準令: 一人,六百石。負責平抑物價,管理漂染絲帛。平準丞:一人。導官令:或稱“東京令”,一人,六百石。負責舂製禦米,以製作幹糧。導 官丞:一人。廩牲令:一人,六百石。負責管理祭祀所用的牲畜。司竹監:司竹長:負責種植竹園。司竹丞:常 滿署:東漢明帝時,設置常滿倉,負責調控米價。
中尉寺:執金吾:一人,中二千石。負責預防宮廷周圍的意外事變和火災,每月繞行宮廷周圍三周,兵負責管理武庫。出入時,有五百二十人輿服 導從,光生滿路,群僚之中斯最壯矣。中尉丞:一人,比千石。緹騎:二百人,無官秩,與吏員食俸相同。武庫令:一人,六百 石。負責管理兵器。武庫丞: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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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宮:大長秋:一人,二千石,東漢時由宦官擔任。本稱“將行”,景帝時,改稱“大長秋”。負責傳達皇後的命令。凡皇後賞賜宗室,以 及宗室覲見皇後之事,皆由其負責通報。皇後出行時,則為隨從。中宮丞:一人,六百石,宦官擔任。中宮仆:一人,千石,由宦官擔 任,負責駕車。中宮謁者令:一人,六百石,由宦官擔任。中宮謁者:三人,四百石,由宦官擔任。負責通報中宮的奏章。中 宮尚書:五人,六百石,由宦官擔任。負責管理中宮文書。中宮私府令:一人,六百石,由宦官擔任。負責管理中宮庫存的重要財物。並管理裁製 衣被、縫補、浣洗的人。中宮私府丞:一人,由宦官擔任。中宮永巷令:一人,六百石,由宦官擔任。負責管理宮女。中宮永巷 丞:一人,由宦官擔任。中宮黃門冗從仆射:一人,六百石,由宦官擔任。負責管理中宮黃門冗從。中宮署令:一人,六百石, 由宦官擔任。主管中宮提請天子居留的次數。女騎:六人。中宮署丞:一人,由宦官擔任。複道丞:一人,由宦官擔任。主管中宮閣道。中 宮藥長:一人,六百石,由宦官擔任。起居:由女官擔任,負責撰寫《帝王起居錄》。長信宮:太皇太後居所。長樂 宮:皇太後居所長信、長樂少府:本稱“詹事”,漢景帝六年更名為“少府”。各一人,職權同大長秋,地位則在大長秋之上。長樂衛尉:二千 石。長樂太仆:二千石。“長樂宮仆”稱長樂太仆。兩宮屬員皆由宦官擔任。其他的屬員都和中宮相同。如太皇太後、皇太後去世,則裁 撤相應的屬官。後妃:太皇太後:皇帝祖母皇太後:皇帝嫡母皇後:皇帝正室貴人:金印紫綬美 人、宮人、采女,皆無祿秩,四時賞賜而已。14樓
將作寺:將作大匠:一人,二千石。漢初襲秦製,稱“將作少府”,景帝時,改為“將作大匠”。後漢時,地位低於河南尹,中元二年省, 以謁者領之。章帝建初元年,複置。掌管修建廟宇、皇帝宮殿、陵園等土木工程。將作丞:一人,六百石。左、右校令:各一人,六百 石。掌管左、右工徒。左、右校丞:各一人,分別從屬左、右校令。前、後、中甄官令:各一人,負責管理磚瓦。前、後、中甄 官丞:各一人,分屬三令。城門校尉:城門校尉:一人,比二千石。負責洛陽的十二座城門。出入則有一百二十名緹騎隨從。城 門司馬:一人,千石。主管兵器。城門丞:一人。門侯:六百石。洛陽十二座城門,除正南“平城門(北宮城門)”屬衛尉管轄外,其餘“上西 門”、“雍門”、“廣陽門”、“津門”、“小苑門”、“開陽門”、“秏門”、“中東門”、“上東門”、“穀門”、“廈門”十一門,各設門侯一人。北 軍五校:北軍中侯:一人,六百石。負責監管北軍五校。屯騎校尉:一人,比二千石。掌騎士。後漢初,改為“驍騎校尉”,建武十五年 改回。步兵校尉:一人,比二千石。掌上林苑宮門屯兵。越騎校尉:一人,比二千石。越人內附為騎兵,統歸越騎校尉管轄。後漢初,改為“青巾 左校尉”,建武十五年改回。射聲校尉:一人,比二千石。掌管待詔射聲士以及輕車。東漢時,將虎賁校尉部,並入射聲校尉。以上四部:每部七 百人。長水校尉:一人,比二千石。負責舊時長水校尉部,以及烏丸騎兵。共掌士兵七百三十六人。屯騎、越騎、步兵、射聲、 長水司馬:各一人,千石。分屬五部校尉。胡騎司馬:一人,千石。屬長水校尉。15樓
西園八校尉:漢靈帝中平五年八月,漢廷在西園組織起一支新軍,名曰西園宿衛禁軍,其統率合稱西園八校尉。上軍校尉:小黃門蹇碩。負 責典護諸軍,大將軍以下皆受其統屬。中軍校尉:袁紹下軍校尉:鮑鴻典軍校尉:曹操助軍左校尉:趙融助軍右校尉: 馮芳左校尉:夏牟右校尉:淳於瓊 使匈奴中郎將:一人,比二千石,負責監視南匈奴單於。從事:二人,可 根據情況增加。其他掾屬,根據情況設置。護羌校尉:一人,比二千石。持節,負責監視西羌。官署如使匈奴中郎將。護 烏桓校尉:一人,比二千石。持節,負責監視烏桓以及鮮卑胡。官署如使匈奴中郎將。戊己校尉:置於西域,安撫西域諸國。16樓
司隸校尉部:司隸校尉:一人,比二千石。漢武帝時開始設置,持節,監察百官(三公以下)以及京城附近各郡的違法者。元帝時,去持 節。成帝時,裁撤該職。光武帝建武年間重新設置,監管一州(河南、河內、河東、三輔、弘農)。?????? 廷議時,位九卿之上。朝賀時,位公卿之下。司隸從事使:十二人。分為都官、功曹等。官秩一律“百石”。都官從事:負責糾察百官公卿中的違 法者。功曹從事:主管州內官員的選用及其他事物。別駕從事:總領各事;司隸校尉巡視轄區時,負責在前引導。簿曹從事:主管錢糧賬 簿。兵曹從事:如有軍情時,設置兵曹從事,主管軍事。部郡國從事:簡稱“部從事”,每郡一人,負責督導文書,糾察非法,由各州自行任用。假 佐:二十五人。主簿:總管官府事務,省理文書檔案。為長官親信,權崇位卑。門亭長:主管州內政事。門功曹書佐:負責選拔任用屬 官。《孝經》師:負責監考《孝經》。《月令》師:負責按時節舉行祭祀。律令師:負責法律事務。簿曹書佐:負責管理文書檔 案。都官書佐:典郡書佐:每郡設一人,各自負責本郡文書。由郡吏補任,任期滿一年後,改任。司直:一人,比二千 石。西漢時屬丞相府,東漢裁撤丞相,司直改屬於司徒府,負責協助督察、記錄諸州事務,建武十八年時裁撤。獻帝建安八年,複置司直,不屬司徒,負責 督察京城諸官,不再督察諸州。九年,詔司直皆比司隸校尉,坐同席,位在司隸校尉之上,假傳置也,後無。17樓
將軍:不常設。地位相當於“三公”的有四個:最高為“大將軍”,其次為“驃騎將軍”,再次為“車騎將軍”,再次為“衛將軍”。在他們之下, 還有前、後、左、右等將軍。??????大將軍:大將軍本在三公之下,置官署,隸屬於太尉。漢和帝時,竇憲為大將軍,權傾朝野,大將軍的 地位升至太傅之下,三公之上。大將軍本也非常設,自安帝政理衰缺,開始以舅舅耿寶為大將軍,常在京都。順帝即位,又以皇後父、兄、弟相繼為大將 軍,如三公。大將軍自此成為常設職位,如同三公。驃騎將軍:光武帝建武二十年,重新設置。金印紫綬,武冠絳朝服,佩水蒼玉。明帝以東平王 劉蒼為驃騎將軍,故位在公上。車騎將軍:位次三司。金印紫綬,武冠絳朝服,佩水蒼玉。左、右、前、後將軍:位上卿,金印紫綬,位次上卿。 負責率兵鎮守京師。光武建武七年,省。四征將軍:征東、南、西、北四將軍的統稱。(北為魏置,其他三種為漢置)四鎮將軍:鎮東、西、南、 北四將軍的統稱。(北為魏置,其他三種為漢置)四安將軍:安東、西、南、北四將軍的統稱。(北為晉置,其他三種為漢置)四平將軍:平東、 西、南、北四將軍的統稱。(北為漢置,其他三種為晉置)度遼將軍:漢武帝初以範明友為度遼將軍。明帝永平八年重置,二千石,銀印青綬。駐軍五原。監 軍使者:監察諸將。諸曹掾:大將軍掾屬二十九名,令史及禦屬三十一名。另有“官騎”三十人以及“儀仗隊”。因軍事任務而臨時設置的將軍的 無固定掾屬,由各部召集一人來管理營中事物。兵曹掾:掌管兵器。稟假掾史:掌管稟假禁司。刺奸:掌管刑罰。將軍 長史、將軍司馬各一人,千石。司馬負責管理軍隊;大將軍長史、大將軍司馬:各一人,中二千石。度遼將軍長史:六百石。度遼將軍司 馬:六百石,二人。從事中郎:二人,六百石,負責參與軍議。校尉:大將軍軍營分五部,每部設“校尉”一人,比二千石。軍 司馬:每部設軍司馬一人,比千石。“部”也可能不設校尉,僅設軍司馬一人。軍假司馬:軍司馬的副職。軍侯:“部”下設“曲”,沒曲設“軍 侯”一人,比六百石。假侯:軍侯的副職。屯長:“曲”下設“屯”,設“屯長”一名。別部司馬:單獨設營、領兵的稱“別部司馬”。門 侯:軍營營門設有“門侯”。中護軍:本為“護軍”,建安十二期改中護軍。大將軍出征時,置中護軍一人,比二千石。左、右 持旗都尉:各一人,為輔佐最高軍事長官指揮並顯現王朝威儀。軍事行動中持大旗,左一麵旗為王朝標誌旗,右一麵為軍事統領標誌旗,並以軍事統領之標誌旗為指 揮作戰的標識。隻要持旗都尉不倒,“戰事毋結”。督軍禦史:後漢光武建武初,征伐四方,始權置督軍禦史,負責都督諸軍,事完則 罷。建安中,曹操、袁紹手下,皆置都督。參軍事:靈帝時,以陶謙參張溫軍事。18樓
諸州刺史:十二州刺史:除司隸校尉外,分為十二州,每州設刺史一人,六百石,後提升為二千石。秦時設置監禦史,監察各州。漢初時不 設,僅有丞相分別遣使,監察各州。武帝時設刺史十三人。成帝時,改稱“州牧”(二千石)。東漢建武十八年,改回“刺史”。各“刺史”每年八月時, 巡視所轄各郡國,審理囚犯,考核官員政績。最初需刺史親自入朝奏事,東漢時改由“計吏”入朝。交州刺史:持節。因交州地處偏遠、交通不便,故“持 節”以重其權。州牧:靈帝中平五年,同意劉焉的建議,改刺史為州牧。各州設從事、假佐,不設“都官從事”;“功曹從事”改稱“治 中從事”,其他官署如“司隸校尉”。西域:西域都護:漢宣帝地節二年,初置,為加官。使遷移大夫、騎都尉,都護西域三十 六國,後廢除。東漢永平十七年,複置。西域校尉:都護的副職。19樓
縣:令、長、侯國國相:凡縣、邑、道,萬戶以上的設置“令”一人,千石;萬戶以下的設“長“,四百石;其次,設“長”,三百石;侯 國國相,地位與之相同。負責治理百姓、表彰善行,獎勵義舉、懲奸除惡、審理訴訟、平息盜賊、征收賦稅,前往所屬郡國呈上計簿等。道:主管蠻夷的 縣。湯沐邑:皇太後、公主的食邑。縣丞:一人。負責管理文書賬簿、以及糧倉監獄。主簿:縣尉:大縣二人,小縣一 人。主管偵查、緝拿盜賊。縣屬員:各縣掾屬自行任命,曹掾史定員大致與郡吏相同。五官掾:稱為廷掾,監督各鄉五部,春夏獎勵農耕,秋冬考 察刑罰。塞尉:邊境之縣,設置塞尉。負責警戒羌夷等侵犯邊界。鹽、鐵、工、都水等官:各郡根據情況,設置“令”、 “長”、“丞”。各縣派遣官吏輪流任職,不屬本縣定員。鹽官:產鹽的地方,設置“鹽官”負責征收鹽稅。鐵官:產鐵的地方,設置“鐵官”, 負責鑄造。工官:工匠都的地方,設置“工官”,負責工匠的稅收,製造器物。都水官:有湖泊、及漁業發達的地方,設置“都水官”,征收“漁 稅”。鄉:有秩、嗇夫:大鄉為“有秩”,小鄉為“嗇夫”,百石。由郡吏選用,管理全鄉百姓。負責了解鄉民情況。安排服役的先後。調查民戶的貧 富,確定其繳納賦稅的多少,並評定其等級差別。?????? 鄉有戶口五千以上,設置“有秩”。三老:負責教化民風。凡有孝子賢孫、貞女 烈婦、舍財救難、以及作為百姓楷模的學士,都要在其門上掛匾額進行表彰,以勉勵其善行。遊徼:負責巡行鄉裏,查禁奸邪、非法。鄉佐:負責 征收賦稅。亭:亭長:受都尉指揮,負責緝捕盜賊。裏、什、伍:裏魁:百姓有什伍編製,裏魁負責管理百 家,若有奸邪之事,負責上報。什長:管理十家。伍長:管理五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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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國:皇子封爵,以其封地為王國。傅:一人,二千石。負責勸道諸王,禮遇如同老師,不能以臣禮對待。相:一人,二千石。地 位如太守,長史:官秩、地位如郡丞。王國中尉:一人,比二千石。職責如同郡都尉。負責緝捕盜賊。王國郎中令:一人,千 石。掌管王大夫、郎官的輪值宿衛,如光祿勳。仆:一人,千石。主管車駕。治書:六百石。原稱尚書,後改“治書”。大夫: 六百石,無定員。負責奉王命入朝,獻禮慶賀,並出使他國。謁者:本十六人,後裁減,四百石。掌管“冠長冠”。禮樂長:四百石。主管樂人。衛 士長:四百石。主管衛士。醫工長:四百石。主管醫藥。永巷長:四百石。由宦官擔任,主管宮中侍婢使女。祭祀長:四百石。負責祭 祀。郎中:二百石,無定員。衛、宋公國:衛公:建武二年,封周朝後裔姬常為“周承休公”。十三年,改封 “衛公”,為漢朝國賓,位在三公之上。宋公:建武五年,封商朝後裔孔安為“殷昭嘉公”。十三年,改封“宋公”,為漢朝國賓,位在三公之上。列 侯侯國:列侯為第二十等爵位,本為“徹侯”,避武帝諱,改稱“列侯”。列侯的食邑的縣改稱“侯國”。有封地的、特進、朝侯等,每年要向朝廷進獻“玉臂”一 塊,慶賀正月。特進:列侯留居京城的,有功賜特進者,地位在車騎將軍之下。朝侯:有功賜朝侯者,地位在五校尉之下。侍祠侯:有功 賜侍祠侯者,地位在大夫之下。其他因親戚關係而留居京城者,地位在博士、議郎之下。列侯國相:地位、官秩、職權如同縣官,對列侯 不稱臣。僅根據法律,向列侯繳納租稅。列侯家丞、庶子:食邑在千戶以上的,各設置一人;食邑在千戶以下的,不設置家丞。為列侯家臣,侍奉 列侯,管理家事。關內侯:第十九等爵位,無封地,寄食所在的縣,所食的租稅多少,各有戶數限製。四夷國:其國王、率眾 王、歸義侯、邑君、邑長,其下設丞,如同郡縣。百官俸祿:大將軍、三公奉,月三百五十斛。中二千石奉,月百八十斛。二千石奉,月百二十斛。比二千石奉,月百 斛。千石奉,月八十斛。六百石奉,月七十斛。比六百石奉,月五十斛。四百石奉,月四十五斛。比四百石奉,月四十 斛。三百石奉,月四十斛。比三百石奉,月三十七斛。二百石奉,月三十斛。比二百石奉,月二十七斛。一百石奉,月 十六斛。鬥食奉,月十一斛。佐史奉,月八斛。所有俸祿皆半錢半穀。凡官秩“中二千石”的官員,其丞為 “比千石”;官秩“二千石”的官員,其丞為、長史為“六百石”;官秩為“比二千石”的官員,其丞為“比六百”。縣令、國相,官秩“比千石”者,其 丞、尉官秩為“四百”;官秩為“六百石”者,其丞為“三百石”。縣長、侯國相為“四百石”或“三百石”者,其丞、尉為“二百石”;諸侯、公主家 丞,官秩“比百石”。各邊境要塞的尉官、各陵墓的校尉長,官秩為“二百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