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銀行貸款
銀行是專門經營貨幣信用的特殊企業,它以一定的成本聚集了大量儲戶的巨額資金,然後把這些資金融出去賺取利潤。銀行除一部分用於投資外,大部分都用於發放貸款。銀行就像一個資金“蓄水池”,隨時準備向符合其條件的企業提供它們所需要的各種期限和數量的貸款。其貸款形式具體可以分為以下幾種。
①抵押貸款,即指借款人向銀行提供一定的財產作為信貸抵押的貸款方式。
②信用貸款,即銀行僅憑對借款人資信的信任而發放的貸款。借款人無需向銀行提供抵押物。
③擔保貸款,即以擔保人的信用為擔保而發放的貸款。
④貼現貸款,即指借款人在急需資金時,以未到期的票據向銀行申請貼現以便融通資金的一種貸款方式。
向銀行等金融機構借款,一般按以下程序進行。
第一,店鋪提出借款申請。無論向銀行或其他部門短期借款,都必須根據業務經營的需要提出借款的申請報告。
第二,提供有關證明材料。店鋪要根據借款的具體情況,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如借款用途、購銷合同、協議、票據等。
第三,簽訂合同。銀行或有關部門對店鋪的借款申請書及有關證明材料進行審查,經有關領導人批準後,雙方簽訂合同。
第四,提供擔保或抵押。店鋪借款要請其他單位擔保,承擔連帶責任。也可以資產作抵押,才可以辦理借款。
第五,嚴格執行合同。店鋪借入資金在使用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借款合同的有關規定,按規定的用途使用,並按規定及時歸還借款,支付利息或資金占用費。
2.融資的原則
在為自己開的店進行融資時,需要把握以下四個原則。
(1)確實資金調度
對於融資要采取審慎的態度,確保可調度資金的數量,避免出現急需用錢又無米下鍋的情況。如果確實要借錢,也要向對方詳細地說明有關店鋪投資計劃的各種細節,以求獲得對方的理解和支持。
(2)資金利息低廉
在籌資時,要盡量在可能的情況下,靈活調配償付期限的不同的貸款,確保所籌資金的利息盡可能低廉。
(3)確保有餘力籌措周轉資金
開店者在籌措設備資金的同時,也要考慮周轉資金的籌措。一個沒有充分的周轉資金的店鋪,就如同一輛沒有存放預備油的車子,隨時有拋錨的可能。
(4)確保自有資金
為確保資金周轉的穩定性及希望能順利地償付借款。店主至少要準備占總資金20%~30%左右的自有資金。
3.找供應商
有些供應商允許你賒購某些存貸和商品,這種無本生意,何樂而不為?等你賺了錢,再還給那些好心人吧。
4.向親朋借款
如果你有一兩個先富起來的朋友或親戚,是最理想的借錢對象,親戚朋友之間最好說話了。不過,跟他們借貸時,你要向他們介紹你的生意計劃,使他們對你今後還款能力有信心,還要明確講好償還借款的期限和利息,寫好借據。否則也會出現矛盾,損害感情。
5.利用自有資金
既然開一個店鋪需要一筆不小的開辦經費和周轉資金,那麼這筆資金越充足就越好,以免在開辦初期因各種不可預測的原因造成周轉不靈,落得前功盡棄。
如果你是一位工薪者,最好你積累的資金不要全部投入,以免小店破產讓你蒙受巨大損失,甚至難以糊口。因此開店時不要盲目貪求規模,以免投資過大資金回收困難。小店的收入較少,風險性也較小,你可以在開小店的過程中逐漸摸索經驗和規律,為日後的發展作準備。小店雖贏利不大,但把生意做活了,日積月累,資金也就逐漸積累起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