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65章 知名企業管理幹部考核實例(1 / 3)

1.鬆下的“人事革命”

近年來,由於日本經濟持續不景氣,致使許多企業經營業績惡化。為了提高企業活力,日本鬆下公司采取了一係列人事改革措施,圍繞考核製度推出了眾多的新舉措,使鬆下公司發生了一次“明治維新”式的“人事革命”。

(1)實行新的幹部考核標準。

鬆下公司的人事政策向來是穩定的,因為擔心政策的隨意變化會破壞組織風氣和工作秩序。像年功序列製這樣的人事管理準則,雖然存在不少問題,但是卻很少有企業敢於發起全麵的挑戰。

可是,由於公司經營危機的加深,向來比較穩定的人事政策,也開始發生劇烈的變化,尤其是對管理崗位和管理人員的“發難”已經邁出了重要的一步。

鬆下公司在總經理的率領下,開始著手改革人事管理辦法。

長期以來,管理崗位難以衡量其工作績效,因而管理人員即使工作平平也不會影響收入和職位。鬆下提出的管理職位人事改革的原則,就是全麵貫徹能力中心主義,將管理人員的年薪差拉大到3倍,以獎優罰劣,增強工作激勵的誘導能量。

新的人事考核係統首先把過去7級評價標準改為5級評價標準,從而把考核結果的差距拉大。

以前采用的7級評價標準,即由好到壞依次為A1、A2、B1、B2、B3、C1、C2.按照這一評價標準,有一半以上的管理人員的考核結果集中在中間,因而很難體現工作差距。最好的A1、A2占5%,最差的C1、C2占3%,B1占15%,B3占7%,而體現一般標準的B2則高達70%。

在新的人事考核係統中,將7級減少為5級,依次為G1、G2、G3、G4、G5.按照新的標準分級,考核結果的差距進一步體現出來了,G1占17%,G2占33%,G3占33%,G4占14%,G5占3%。在新的分級標準中,雖然G2仍然可以看做一般標準,但集中明顯減少。

新的人事考核係統擴大了員工的收入差距。在傳統的考核係統中,由於體現不出考核差距,因而在收入上也很難拉開。采用新的體係後,根據考核結果的不同,在收入上充分體現了工作業績。由於各年度的考核結果實行累積,因而時間越長,則收入差距越大。例如,員工從新入廠到提升為科長的14年間,收入差距不大;但提升為科長以後,收入差距加速拉大。拿連續獲得G1的員工來說,不考慮基本工資的提高,在新的標準下,到50歲時收入將超過G5員工1100萬日元;而在舊的考核體係下,兩者的差距隻有700萬日元。新的標準對考核結果不佳的員工,采取減薪的辦法,特別是在未來提薪時,其收入會明顯下降。因此,鬆下公司管理人員收入差距達到3倍並非僅僅是理論設想。

新的考核係統改變了過去狹隘的看法,它分為四個過程:①評價;②展示;③對話;④改進。公司不僅僅給員工帶來豐厚的收入,而且使這種體係的運轉成了良性的、高效的工作程序。

(2)采用量化的人事考核標準。

為了推動企業經營業績的提高,鬆下公司在人事考核中采用了具體的、量化的考核標準。

鬆下公司實行一係列的有助於企業長盛不衰的戰略戰術,並結合了中國的古代兵法和世界企業的經驗。

在人事待遇方麵,鬆下提出了向日本最優厚待遇的企業方向努力,除了提供工資、獎金之外,還向員工支付勤勞津貼。如果一位員工連續3個月都評為G1,公司將在11月份支付相應的年度勤勞津貼,並在7~8月放假一個月。

(3)推行實績主義招聘製。

近年來,鬆下公司的人事製度逐漸以論功主義向能力主義轉變。但對能力主義也有不同的看法,核心是能力主義僅僅反映一個人的潛在能力,與實際工作業績沒有必然聯係,因此很多企業主張要建立體現實績主義的人事製度。鬆下把產品生產銷售作為人事考核的基本尺度,實際上向實績主義邁出了重要的一步。

在傳統的人事管理製度下,企業根據業務需要決定機構設置和職務任命,工作人員則根據上級指示進行工作,這種做法的弊端是培養了事務性人才而非創造性人才。

在鬆下的資格製和聘任製下,員工隻有經過資格考核,如達到標準,公司才予以考慮晉升,這樣,就使得員工的工作效率有所提高,工作成績一目了然,在人事考核中則可以克服個人的喜惡感情和派係的影響,從而體現公開、公正的考核原則。

公司對下屬單位規定年銷售額不得低於46000萬日元,按每個產品的平均售價是2.3萬日元計算,下屬單位必須努力工作到最大極限才有可能達到。雖然這樣,但由於有晉升的希望,所以每位員工都拚命地在為那不可衡量的數字努力著。

當然,達到銷售標準的部分獲得推薦,也不意味著一定能當成經理。被推薦者必須參加經理候補研修班,該研修班每年3月和9月舉辦,分別為各下屬公司提供機遇。經理和各部門的主管人員的選拔非常激烈,在全部參加研修班的人員中,隻有10%的人才能夠被升為領導,也就是說,10個人中隻有一個人。

如果公司下屬單位沒有按計劃在本年度完成任務,將被降職處分。當企業公開招聘擔任某項工作時,首先內部提出某項需要公開招聘的業務人員和工作職位。各類員工均可參加招聘,但必須提出自己的工作計劃,參加類似設計比賽的競爭活動。員工為了得到某個職位,還必須接受資格測驗,在通過各項定量的考核之後,確定相應的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