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7章 蘇璿(47)(1 / 1)

現場一片混亂。

四下逃跑的,丟磚丟棍子的,還有人丟刀子的。

警察看管不住,追拿不了,於是,響槍鳴警。

奔跑的人,嚇得抱住了腦袋蹲下了。

警察叔叔在人群裏“鶴立雞群”,地上全是凶器。

警察叔叔再抬眼看到前麵

我去——!

那透明的櫥窗裏麵,看到小店一片狼藉。

他們第一反應就是,這群人火拚,把人家的店給砸了。

“都給我蹲在地上蹲好了!!!”警察叔叔捉摸著,這麼多人,都帶回去的話,局子裏也裝不下。不如就帶帶頭挑事的。

於是他就問:“誰是你們帶頭的?”

結果誰都不肯說。

光仔在蹲著的人群裏站起身來,笑容可掬的對警察叔叔說:“張警官,是我啦,光仔啊~~”

“光仔?!”

“是啦是啦!”

他“趟”過人“河”,向警官走去。

張警官微皺了一下眉毛:“又是你?!”

“是我是我!抽煙抽煙!”

“少來這一套,說,哪一波人是你的?哪一波人是跟你楔鬥的?”

光仔樂道:“都是我的人,我們隻是出來吃宵夜的。”

“吃宵夜帶家夥?還把別人的店砸了?”

警官踢了一腳腳下的棍棒,指著不遠處的刀啊磚啊,還有雙截棍,喝道:“別嬉皮笑臉,跟我走一趟。”

有個小弟很委屈,正準備說:“店不是我們……”

光仔踢了他一腳。

他打小就在外麵混,雖然痞氣,但也有些義氣,如果小弟說店不是他們砸的,那警官一定會追問下去,然後引出紀家少爺。

這明擺的是得罪人的事情,他光仔巴結都來不及,怎麼可能那啥?

做不了朋友,也不要做敵人。

光仔能混到吳爺手下當差,不是沒有原因的。

這群半大的小子,說男人吧,都十八九歲的樣子,二十歲挨邊,根本沒真正踏入過社會,說是孩子吧,該知道的他們知道了,不該他們知道的他們也知道了。

看到這群蹲在地上的小子們,警官帶對一眾人等說:

“都是一群毛孩子,這麼好的年紀不學好,學別人鬼混?混出什麼了?”

警官對著蹲在身邊的一個小子說:“如果被打殘了砍傷了,誰養你?”警官指向了他身邊的人:“他嗎?還是他?還是他他他?就算他們養你,你被砍廢了,哪個黑S會收你?那個體麵正經的公司要你?哪個女人願意嫁給一個身有殘疾的混混?你們才十七八歲吧?你們喜歡的人,也不會超出這個年紀吧?請問,你們有什麼能耐,讓一個十八九歲的的好姑娘,還沒享受到和你組健家庭的幸福,就背起養你養家養你全家的擔子?憑什麼啊?欠你們的啊?!!!當無賴賴著別人還是威脅別人啊?你們不是最講義氣嗎?強迫別人養你們的事情,你們幹得出不嫌丟臉嗎?”

“光仔你別跟我笑,我說一句,你跟我說個‘是’,我說一句,你又跟我說‘是’,我頂討厭你們這些收小弟的大哥,盡教他們不學好,自以為是義氣是吧?說什麼罩著你不受欺是吧?你們那是痞氣!以為自己是古惑仔?你們有陳浩南和山雞帥嗎?”

“警官你也是伊麵的粉啊?”

光仔沒有感動,隻油腔滑調。

這個年紀的孩子,是聽不進勸的,苦口婆心是不頂用的。很多事情,非要親身經曆過才會懂,在沒吃虧前,大家都會僥幸的覺得自己與眾不同。

警官歎了一口氣。教育一個人,能有那麼容易的話,就不會有“百年樹人”的典故了。

“光仔跟我走,其它的人,我就當你們跑了。”

他“濫用”了一次職權,因為那都是一些極稚嫩的臉,有的還穿著校服,看樣子,都是來湊熱鬧湊人數的,要是扣押了他們,鬧到學校,會不太好,畢竟他們太年輕了。

再說,抓了他們,局子裏也關不下,抓到光仔就行了。

於是,其它人一聽這話,都站起身來跑了。

警官押著光仔,歎口氣道:“這樣都跑得誰都顧不上誰,真要有砍斷手腳致殘的那麼一天,誰會顧得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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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誰會顧得了你?

不要走開,下節更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