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章 鄉鎮會計基礎知識(1)(1 / 3)

引言

本章重點:

1、鄉鎮會計核算內容

2.鄉鎮會計要素及其分類

3.借貸複式記賬法

4.鄉鎮會計機構的設置

本章難點:

1.會計核算原則

2.借貸複式記賬法

2.鄉鎮會計核算的特點

第一節鄉鎮會計概述

一、鄉鎮政府的工作內容

我國《憲法》規定,政府行政級次分為四級,即中央一省一縣一鄉鎮,但我國現實政府的行政級次實際有五個層次,即中央、省(自治區、直轄市)、省轄市、縣(市)、鄉(鎮)五級。鄉(鎮)雖是我國行政級次的最基層,但要分管下設的行政村(街道辦事處)。行政村(街道辦事處)的管理機構是村民委員會(街委會),其設立的依據是《村民委員會組織法》。村民委員會是建立在農村的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不是國家基層政權組織,不是一級政府,也不是鄉鎮政府的派出機構。行政村(街道辦事處)雖有一定的行政功能,國家對其也有一定的經費撥付,因其屬村民自治機構,並無獨立的預算。所以,鄉(鎮)級預算實際處於國家預算的最低級次。

鄉鎮政府的工作內容包括執行本級人民代表大會的決議和上級國家行政機關的決定和命令,發布決定和命令;執行本行政區域的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結算,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經濟、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體育事業和財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計劃生育等行政工作;保障本級各種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保障憲法和法律賦予婦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婚姻自南等各種權利;辦理上級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鄉鎮會計核算內容

鄉鎮會計核算的主要內容就是以鄉鎮政府工作內容為依據,按照《會計法》及相關製度管理要求,對鄉鎮政府工作中的各項資金收支活動及結果情況進行反映監督。其會計核算的具體內容如下:

(1)反映、監督本級政府預算執行及各項財政性資金的領撥、分配和執行結果;(2)反映監督本級行政、事業單位預算資金的領撥、使用及其結果;(3)反映監督行政村(街道辦事處)預算資金的領撥、使用及其結果;(4)按照國家有關法律反映監督村級集體經濟組織資金的增減變化及其結果。

三、會計核算基本前提

會計核算基本前提又稱會計假設或會計假定,是會計人員對會計核算所處變化不定的社會經濟環境所作的合理推斷,是會計核算的前提條件。瞬息萬變的社會環境決定了會計活動中必然存在諸多變化不定的凶素。為了保證會計核算的正確進行,需要對某些影響會計核算基礎的因素進行科學合理的推斷,由此形成了會計核算的基本前提。

會計核算的基本前提是針對會計核算的空間範同、時間範同、計量尺度及計量基礎等方麵規定的基本假設和製約條件。

(一)會計主體

會計主體又稱為會計實體或會計個體。具體來講,會計主體是指在我國工商行政機關注冊的企業,或經主管機關批準成立的機關、事業單位以及社會團體部門,是能獨立進行會計核算的單位。它明確了會計人員必須站在特定主體的立場上,記錄和報告該會計主體的經濟活動。

會計主體假設規範了會計工作的空間範同,從而規定了會計核算的內容與邊界。

主體假設表明,會計的邊界是單位、組織或企業,而不是市場。在本質上,它隻直接提供某個特定主體的微觀經濟信息。明確會計主體是開展會計核算下作的最基本前提之一。

需要注意的是會計主體不同於法律主體。一般情況下,法律主體必然是會計主體,但會計主體不一定是法律主體。例如,合夥企業不是法律主體,但卻是會計主體。由此可見,會計主體可以是一個企業,也可以是若幹個企業組成的企業集團或企業內部的某一單位,可以是企業法人,也可以是非法人,但不能是自然人。

(二)持續經營

持續經營是假設會計主體的經營活動將無限期地持續下去。即假設在可以預見的未來,會計主體不會麵臨破產和進行清算。持續經營假設為會計核算限定了時間範圍,是會計主體假設的延伸。因為,確定了會計主體,勢必要假設該主體的存續時間。會計主體是否持續經營,在會計原則、會計方法的選擇上有很大的差別。在持續經營的情況下,會計主體擁有的各項資產將在正常的經營過程中被耗用或出售,而它所承擔的債務也將在正常的經營過程中被清償,會計人員就可以在此基礎上選擇會計原則和會計方法。

由於持續經營是根據會計主體發展的一般情況所作的假定,而任何會計主體都存在破產、清算的風險。為此,需要會計主體定期對持續經營前提作出分析和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