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支出的核算
(一)支出的含義
村集體經濟組織的經營支出是指村集體經濟組織因銷售商品、農產品、對外提供勞務等活動而發生的實際支出,包括銷售商品或農產品的成本、銷售牲畜或林木的成本、對外提供勞務的成本、維修費、運輸費、保險費、產役畜的飼養費用及其成本攤銷、經濟林木投產後的管護費用及其成本攤銷等。
(二)經營支出的核算
經營支出是指村集體經濟組織因銷售商品、農產品、對外提供勞務等活動而發生的實際支出,包括銷售商品或農產品的成本、銷售牲畜或林木的成本、對外提供勞務的成本、維修費、運輸費、保險費、產役畜的飼養費及其成本攤銷、經濟林木投產後的管護費及其成本攤銷等。“經營支出”科目屬損益類科目。發生支出時,借記“經營支出”科目,貸記“庫存物資”、“生產(勞務)成本”、“應付工資”、“內部往來”、“應付款”、“牲畜(禽)資產”、“林木資產”、“現金”、“銀行存款”等科目。年終結轉時,借記“本年收益”科目,貸記“經營支出”科目,結轉後,該科目無餘額。應按經營支出的項目設置明細科目(農產品銷售支出、工副業產品銷售支出、物資銷售支出、勞務支出、服務支出),進行明細核算。
管理人員及固定員下的下資、辦公費、差旅費、管理用固定資產折舊費和維修費等。
2.科目設置
“管理費用”科目屬損益類科目。發生支出時,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應付工資”、“現金”、“銀行存款”、“累計折舊”等科目。年終結轉時,借記“本年收益”科目,貸記“管理費用”科目,結轉後,該科目無餘額。應按管理費用的項目分別設置明細科目,進行明細核算。
(四)其他支出的核算
1.其他支出的概念
其他支出是指村集體經濟組織與經營管理活動無直接關係的支出。如公益性同定資產折舊費用、利息支出、農業資產的死亡損毀支出、固定資產及庫存物資的盤虧、損失、防汛搶險支出、無法收回的應收款項損失、罰款支出等。
2.科目設置
“其他支出”科目屬損益類科目。發生其他支出時,借記“其他支出”科目,貸記“現金”、“銀行存款”、“庫存物資”、“應付款”、“累計折舊”等科目。年終結轉時,借記“本年收益”科目,貸記該科目,結轉後無餘額。
四、收益及收益分配的核算
(一)收益的組成
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收益是指在一定期間(月、季、年)內生產經營、服務和管活動所取得的淨收入,即為收入和支出的差額。它反映村集體經濟組織一定期間的財務成果,是反映和考核村集體經濟組織生產經營和服務活動質量的一項綜合性財務指標。
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全年收益總額按照下列公式計算:
收益總額=經營收益+農業稅附加返還收入+補助收入+其他收入—其他支出其中:
經營收益二經營收入+發包及上交收入+投資收益—經營支出—管理費用投資收益是指投資所取得的收益扣除發生的投資損失後的數額。
投資收益包括對外投資分得的利潤、現金股利和債券利息,以及投資到期收回或者中途轉讓取得款項高於賬麵價值的差額等。投資損失包括投資到期收回或者中途轉讓取得款項低於賬麵價值的差額。
(二)收益的核算
1.科目設置
“本年收益”科目主要核算村集體經濟組織在年度內實現的收益(或虧損)總額,屬所有者權益科目。
在期末結轉本年收益時,將“經營收入”、“發包入上交收入”、“補助收入”、“其他收入”科目的餘額轉人“本年收益”科目的貸方,借記“經營收入”、“發包及上交收入”、“補助收入”、“其他收入”科目,貸記“本年收益”科目;同時,將“經營支出”、“管理費用”、“其他支出”科目的餘額轉入“本年收益”科目的貸方,借記“本年收益”科目,貸記“經營支出”、“管理費用”、“其他支出”科目。“投資收益”科目的淨收益,轉入“本年收益”科目的貸方,借記“投資收益”科目,貸記“本年收益”科目;如為投資淨損失,轉入“本年收益”科目的借方,借記“本年收益”科目,貸記“投資收益”科目。
年終,應將本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後結出的本年實現的收益,轉入“收益分配”科目,借記“本年收益”科目,貸記“收益分配——未分配收益”科目;如為淨虧損,借記“收益分配——未分配收益”科目,貸記“本年收益”科目。結轉後“本年收益”科目應無餘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