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析人類曆史的新文明
前沿探索
作者:黃岑岑 崔建忠
摘要:理論界一直將人類的文明曆經界定為“漁獵文明、農業文明、工業文明與生態文明”,對此部分學者提出了質疑,筆者從此角度出發,分析了文明與生態文明的內涵以及生態文明的本質,在進一步的論證中得出了生態文明是一種新文明的結論。
關鍵詞:生態文明;新文明;文明本質
一、什麼是文明?
文明是指人類所創造的財富的總和,特指精神財富,如文學、藝術、教育、科學等,也指社會發展到較高階段表現出來的狀態。是人類審美觀念和文化現象的傳承、發展、糅合和分化過程中所產生的生活方式、思維方式的總稱。是人類開始群居並出現社會分工專業化,人類社會雛形基本形成後開始出現的一種現象。是較為豐富的物質基礎上的產物,同時也是人類社會的一種基本屬性。文明是人類在認識世界和改造世界的過程中所逐步形成的思想觀念以及不斷進化的人類本性的具體體現。研究發現,人類現代文明在4.4萬年前就已出現。① 而對於文明的本質,學界目前存在著較多的觀點,大致包括以下幾種:文化說、進步說、存在說以及成果說。通過相關資料的佐證,②筆者認為無論是成果說、進步說還是存在說與文化說,它們都將文明與野蠻進行相對的論證,這些理論均認可文明是標誌著人類脫離野蠻的一個標識,換句話來講,文明就是人類脫離獸性而轉向人性的曆經階段。而何為人性?亦需要我們進行明晰。人性是人的根本,文明概念的核心就是擁有人性,隻有人類在真正擁有了一定程度的人性之後,才可稱作有了人類文明,如果人類還不能很好的體現其人性,那隻能顯示出我們在尋求文明的探索階段。
二、 什麼是生態文明?
關於生態文明的概念界定,仁者見仁,大致有以下幾種:生態文明是人類曆史文明發展中所呈現的一個新階段,其是人類遵循人、自然、社會和諧發展這一客觀規律而取得的物質與精神收獲的結晶,其是以人與自然、人與人、人與社會和諧共生、良性循環、全麵發展、持續繁榮為基本宗旨的文化倫理形態。③從人與自然和諧建設角度來看,生態文明是人類為保護和建設美好生態環境而取得的物質成果、精神成果和製度成果的彙總,其是貫穿於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全過程和各方麵的係統工程,其反映了一個社會的文明進步狀態。④ 有的學者認為生態文明是繼漁獵文明、農業文明、工業文明之後的又一種新的文明形態,對於此種觀點,有的學者提出了質疑,筆者與其他學者持同種意見,即對“生態文明是繼漁獵文明、農業文明、工業文明之後的又一種新的文明形態”持有異種觀點。首先,漁獵文明、農業文明、工業文明是否均是完全的文明形態,在前文中,筆者對於文明的本質進行了分析,文明的根本是人性,而在漁獵文明時期人性的是否存在需要繼續進行論證;其次,將漁獵文明、農業文明、工業文明與生態文明進行並列是否科學?能否很好的突出各種文明形態的演變與改革的本質區別?這均是需要我們進一步進行論證。筆者認為,無論各個學者如何界定生態文明的概念與內涵,其本質均是人與人關係和人與自然關係兩種文明的統一。原因在於生態不僅包括人與自然的關係,人與人關係也包括在內,同時人與自然關係的生態和人與人關係的生態兩者相互統一、相互牽製。卡爾·馬克思認為,生態文明的核心人與自然的文明,其理由是實現人與人之間關係的文明需要有人與自然關係的文明為基礎。筆者認為這種論證是比較科學、合理的,其遵循與參照了人類曆史發展的規律與自然辨證法的適用條件。
三、生態文明的新論證
通過對文明與生態文明的概念分析以及相關理論的了解,筆者讚同且認為,生態文明充分而全麵的體現了文明的內涵與本質,同時,生態文明之前的“漁獵文明、農業文明、工業文明”均是“準文明”,即生態文明以前的文明形態不是真正完全的文明。理由在於文明的本質是人性,去除了野蠻的人類文明才是真正的文明,而“漁獵文明、農業文明、工業文明”均是存在著一定程度的野蠻性的。美國生態哲學家羅爾斯提到:“在我們的文明中,實有著一種野蠻——貪婪、漠然、缺少對自我的控製和對其他生命形式的同情。”⑤在漁獵文明、農業文明、工業文明的進步與發展過程中,人與人、人對自然、人對自身的野蠻不斷的出現,甚至變化更甚,從全球變暖、兩次世界大戰就可以很簡單的說明。故而,筆者認為,生態文明是一種區別於漁獵文明、農業文明、工業文明的新文明,其是真正、完全的文明。(作者單位: 1.西南科技大學政治學院;2.山西雲岡律師事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