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述公路工程的計劃合同管理
建築工程
作者:劉小梅
[摘 要]本文以山西省霍永高速公路第十三合同段的項目計劃合同管理為實例,加以多年的計劃管理工作實踐體會,從四個方麵來詳細論述計劃合同工作的管理體係。
[關鍵詞]公路工程 計劃合同 管理
中圖分類號:U415.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914X(2014)34-0054-02
近年來,我國的高速公路建設飛速發展,而計劃合同管理工作在項目建設中的作用與意義也愈來愈顯著,它直接反映項目工作的經營成果,從施工準備階段的預算,施工過程中的計劃、合同、計量變更、結算,再到竣工階段的決算及索賠,也可以說計劃合同管理工作始終貫穿於整個項目工程建設中。下麵以我的實際工作做簡要的闡述:
一、工程項目概述
霍州至永和關高速公路東段路基第LJ13標段,全長3.42km,合同金額1.61億元。工程項目較複雜,有路基土石方、涵洞、橋梁、隧道等,工程量較大、工程較複雜,因此編製可實施性的施工組織計劃是非常重要的,對指導現場施工、控製工程質量起著決定性的作用。
二、計劃合同部的管理職能
1、合同管理;
2、計量、計價結算及變更索賠;
3、計劃統計;
4、成本核算;
三、計劃合同部各項職能的實施細則
(一) 合同管理
1、合同簽訂的原則:所有勞務分包、機械設備租賃、原材料都必須執行先簽合同後進場的原則,嚴禁口頭協議。發生變更的應及時簽訂補充協議,但補充協議應遵循統一單價的原則
2、合同的內容:訂立合同必須完備合同內容和條款。合同內容和條款由當事人雙方共同約定,依合同的具體含義不同而有所不同。一般包括以下內容和條款: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標的、數量和質量、價款或報酬、履行期限、履行地點和履行方式、違約責任、解決爭議的方法。即:工程名稱、工程地點、承包範圍、工程內容、承包方式、分項工程的承包單價、包括合同履行中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合同履行的期限、違約責任及解決爭議的方法等。要明確選擇糾紛審判的管轄地,並優先選擇我公司企業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3、合同的簽訂:(1)工程合同的簽訂原則上以法人單位的名義進行,加蓋法人單位的合同專用章。工程主體工程及大型臨時設施工程原則上須上報公司經營部,經公司審批後簽訂或者委托簽訂;小型臨時設施及附屬工程由公司委托項目部簽訂。
(2)、簽訂合同所用印章由公司統一製作,由項目辦公室統一管理,未經允許不得私自使用;所屬施工隊更不得冠以“中鐵十二局一公司××隊”名義私刻公章。
(3)、機械設備合同簽訂要按照合同統一文本。設備租賃同一條線要互相比對,采用統一的租賃單價,砼設備(吊車、罐車、泵車等)租賃最好以量控製,提高利用率,避免浪費。
4 工程(勞務)分包合同的形式
(1)、工程分包合同形式:法律法規或建設單位準許分包的單項工程,應與分包方簽訂工程分包合同。合同文本采用公司製定下發的《工程分包合同(示範文本)》。
(2)、勞務分包合同形式:法律法規或建設單位明確不準分包的工程項目,應與分包方簽訂勞務分包合同。具體操作辦法為:①人工費:與分包方簽訂以人工費為主(含小型機具費、零星材料費和部分管理費)的勞務分包合同,合同文本采用集團公司製定的;②主要材料費:如發生甲方供應材料或委托乙方代購材料,采用“甲方限額供應材料數量及單價一覽表”確定的指標計算由甲方支付的材料費用;③機械設備台班費:如發生機械設備台班費或分包方自帶機械設備施工的,甲方以租賃的形式另與分包方簽訂設備租賃合同確定費用。
(3)、嚴禁簽訂轉包和違法分包合同。
(4)、簽訂合同前,項目部必須根據不同分包形式的不同要求對分包方進行相應的資信審查,擇優錄用。分包方一般應具有營業執照、相應資質等級證書、安全許可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以及符合國家、地方政府以及企業有關規定的相關條件。在嚴格審查分包方的資信證明原件後,將有關證件的複印件(加蓋分包方公章)留存備案並上報公司經濟管理部。
(5)、合同簽章手續必須完備。合同雙方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應親自簽字,同時加蓋法人單位合同專用章。單份合同文本達兩頁以上的需加蓋騎縫章。
(6)、簽訂工程(勞務)分包合同嚴格執行報批程序;由計劃合同部具體負責實施,嚴格審查後報送項目經理簽訂,其他人不得以項目名義對外切丁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