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等。”公告大廳裏突然快步走出一個穿西裝的黑人:“貝絲小姐,老板要你現在去他的辦公室一趟。”“啊……”貝絲的小嘴頓時不滿的撅了起來,但是又沒有辦法,求助似的看向牧。黑人又轉頭對著牧說:“抱歉了。”牧聳聳肩,表示愛莫能助。貝絲隻好戀戀不舍的走了。
牧目送貝絲走回了公告大廳,快要進去時,牧突然叫住了貝絲,然後扔了把鑰匙過去:“晚上去我的公寓等我,2號147。”貝絲接住後揚了揚手,轉身走了進去。
“哎,莫名其妙又變成一個人了。每次什麼基礎都沒有就打炮我也會不好意思的。”牧厚顏無恥的想著。
最好的娛樂場所是在哪?這要是在以前肯定會有相當多的回答,但是在如今的大時代,隻有一個肯定的回答:酒吧!你可以在這裏買醉,然後醉醺醺的把別人痛揍一頓,或者反過來。酒吧也成為了“官方紅燈區”的代名詞,這裏找的姑娘漂亮而且安全,你不用擔心在high的正開心的時候被人從背後敲悶棍。同時這裏也是非常重要的信息來源之一。
擁有這麼多優勢的情況下,能穩穩的開個酒吧自然是讓人十分眼紅的。妖精酒吧的老板——羅姆大叔就是這樣一個令人羨慕的家夥。據說從本傑明公司確立對這一片的統治的時妖精酒吧就已經存在了,並且是安穩的存在至如今,算來大概有七八年了。本傑明公司也有其他的酒吧,但是沒有一家能像妖精酒吧一樣從未有過麻煩,要是說沒有高層撐腰的話恐怕誰都不會信。
這樣一個酒吧的老板羅姆大叔,卻是一個十分友善的人。總是能記住每一個家夥,然後很快的和對方聊得十分開心,即使是那些以冷漠出名的家夥也會默默在其他小桌上舉杯致意。說是羅姆大叔,其實他的外表給人的感覺已經是個老頭子了。時光總會在人的臉上留下深淺不一的劃痕,但在羅姆大叔的臉上卻像是具有神秘意義的符文,給人一種安心,親近的感覺。每一個認識羅姆大叔的人都這樣信誓旦旦:“哦,老天,我敢發誓,他年輕時一定是個迷倒萬千少女的花花公子。”
而此時的牧,就在桌邊默默看著吧台裏的羅姆大叔。他看起來似乎很開心,一邊哼著不知名的曲子一邊擦著吧台。牧等到羅姆大叔抬起頭時,高高舉起手示意了一下,然後低著頭開始品酒。“小子,想拍我馬屁也不用這樣,我的酒有這麼好喝?”椅子被人拉開,有人坐了下來。牧笑著抬頭,看著羅姆大叔那雙明亮的眼睛。“怎麼說?”牧放下了酒杯。“身邊連個姑娘都沒有,就一個人在這低頭喝酒,不是因為老頭子我的酒麼?”牧撇撇嘴:“老頭子你無恥起來也是這麼明媚動人。”“哈哈哈……”老頭子樂的前仰後合。
“也不是沒有姑娘啦,不過……”牧把之前發生的事說了一遍。“這樣啊,”羅姆大叔揚了揚眉毛,“那就在我這挑唄,還能讓你獨守空房不成?”牧搖了搖頭:“不用,已經讓她晚上在我那等我了。我一個人來就是想和你聊天。”“好,說吧,我聽著呢。”羅姆大叔為牧斟滿了酒,然後雙手交叉支住腦袋擺出一副聆聽的表情。
隻是,現在讓牧開口,牧又有點不知說什麼好了。牧努力讓日子過得更舒服點,因為他心中始終感到很壓抑。一切都好像不會醒來的夢一樣,太陌生了。這個時代像是一個沒有出口的血腥迷宮,一層一層讓牧覺得困擾。如果可以選的話,牧還是寧願回到那個夢中的世界。
沒事上個網四處調戲吐槽一番,追著看海賊火影,回家去吃老媽做的大餐,順便瞅一眼喜歡的女孩QQ是否在線……現在想來,那種安逸的生活簡直像是天堂一般。即使是最後那幾年成為了能力者,秘密的接觸到很多普通人不清楚的真相,不得不走上訓練,出任務的道路,那也比如今的漂泊好太多了。這個大時代,沒有地方能讓牧有家的感覺。
“如果……”牧嚐試著開口,“你一覺醒來,發現自己處在一個陌生的世界,你適應的那種生活環境已經不再有了,包括你的爸媽,你的其他親人,還有你喜歡的女孩,統統都不見了,你什麼感覺?”“這他娘的是什麼怪問題?”羅姆大叔瞠目結舌。
“哎,你不懂我的感受。隻是,這裏的一切都讓我感覺太陌生,我找不到家。”
“那你家在哪?”
“在遙遠的夢裏。”
“你是沒事幹來消遣我是不?真以為自己是個詩人啊?”羅姆大叔一臉鄙夷。“我看你還是閑的。去找個姑娘舒服舒服就沒這麼多怪問題了。”牧翻了個白眼,剛想解釋,羅姆大叔又開口了:“人沒點覺悟怎麼行?偶爾矯情一下玩玩脆弱還行,你還能不過了不成?抬起頭向前看,這才是你要麵對的見鬼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