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3 / 3)

初二結束時,敖老師將我叫到了她的辦公室。

“下個學期,你到五班去報道吧。”她頭都沒有抬,一邊說話一邊批改著作業。

“哦。”我說。我知道,我被清理出敖老師的班了。五班是全校著名的垃圾班。對於這,其實我無所謂,因為我對原來那個班的同學也厭惡之極。隻是,敖老師的態度讓我著實傷心了一陣,但也不是太久。

五班有一些同學已經可以夠到小流氓的級別了。他們逛電影院,錄象廳,歌舞廳,遊戲廳,吃喝玩樂無所不為。學校不讓幹什麼就幹什麼。而至於我也根本就沒有打算圖什麼上進。於是便和他們一起胡混。逛電影院,錄象廳,歌舞廳,遊戲廳,儼然一個新晉小痞子。

我雖然整天和他們在一起,但仍然與他們不合群。他們和我說話,我也是愛理不理的。所以,這個群體裏的人對我基本上都不是很喜歡,隻是在一起是大家心照不宣的嘻嘻哈哈一陣。背地裏,我知道他們都在說我故作清高。不過,關鍵的是,每次出去吃東西,在他們都沒錢付帳的時候,我卻常常能掏出錢來,所以他們又不好趕我。

他們在沒錢的時候,常常會去幹些小偷小摸,搶劫小學生之類的勾當。他們的活動我一向都是積極的參與者,但是這一類活動例外。除此之外,我隻有一次,沒有參加他們的活動。那就是有一次他們不知道那裏打聽來的地址,結夥去了一個私娼家裏。他們邀我去,我沒有去。結果,他們到半夜才爬回宿舍,一個個臉上得意洋洋,仿佛一夜之前成人一樣,說話的口氣都不一樣,真是可笑。

是的,我的確覺得自己不是什麼好東西,但是我覺得也不至於墮落成他們那樣。我隻是折騰自己,對別人有害的事我不願幹。不過,我那時真的很窮,我需要錢。但我不願向父親要錢,於是自己想辦法。

我於是開始做些小生意。賣卡片,文化衫,風箏,之類的東西。漸漸的,我做小生意的名氣在學校慢慢傳開。我有了第一個綽號,“鴉片販子”。販子我可以理解,但是為什麼要加上鴉片兩個字,卻讓我著實費了一陣神。後來,我才知道,原來替我取外號的那家夥的曆史課剛好鴉片戰爭那一課。

名氣出來了之後,我的客戶也就越來越多。甚至於有的老師都會向我買東西。有一次,數學老師向我買文化衫。

“我是給我兒子買的,可不可以算便宜點?”他羞澀的問我。

看著他低下頭的樣子,我發現拋掉老師的裝束之後,其實他還是滿可愛的。

“不要錢。”我豪爽的說。

從此,我上數學課從來沒有挨過罵。不知道這算不算行賄。

我不再愁錢,我整天都是笑嘻嘻的。但是每次大聲笑得時候,我的心裏卻是空空如也,空得可以聽見回音。仿佛我的靈魂已經脫殼了,隻剩下這肉體在傻笑,如同一具幹屍在笑。那感覺我現在想起都毛骨悚然。我想大概就是從那時起,我的靈魂就不再與肉體合在一起了。或者那是因為我那潔白無暇的靈魂不屑於與我這汙濁不堪的肉體同流合汙吧。

剩下的被敖老師遺棄的初中生活已經沒有什麼值得記錄。一切已經不再是生命的經曆,而隻是時間的過程。就像吃飯,吃了然後又拉掉了,並沒有長一兩肉,之所以吃是因為不得不吃。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