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八章有所謂有所不為(1 / 2)

沉默了一會水衙司林泉開口問道:“林大人,想好了嗎?”

林泉有點吞吞吐吐:“我,這個,還請大人再給本官一點時間想想。”

“這還用想嗎,當然是要救那五個人犧牲那個胖子。五個人相比一個人更為劃算。”袁欣宜直接說道。

“是嗎,可是那個胖子又做錯了什麼,你的一個改變卻要了他的性命?”

“我。”袁欣宜一時口塞,也不知道說什麼。

這是一個犯難的問題,救誰,一邊是五個人,一邊是一個人,兩權相還取其輕,拉動一下拉杆,五個人活了下來,那個胖子就會死去。是,你是救了五個人的性命,可是胖子的性命就不是命了嗎,胖子跟你有仇嗎,為什麼他的性命要靠你來抉擇,因為你的一念之間害了一條命。

如果不做抉擇電車對著五個人撞了過去,你眼睜睜看著五個人死在你麵前,你有能力救他們,隻要做一個選擇犧牲一個人。可是不管做什麼選擇,你憑什麼去抉擇另外一個人的生死。這個問題的關鍵是有所為有所不為。不管你做什麼樣的選擇都是不道德,但這個問題本身就是不道德,所以不管你如何做都是不道德。

水衙司林泉的用意就是用一個故事告訴林泉,林泉相比就是那一個可以拉動拉杆的人。

你說水衙司林泉有錯嗎?有錯,可是這些人也是害他自殺的人,如若不是他們水衙司林泉又怎麼會反過來殺死他們。

哦,那他就是沒錯。要說他沒錯,禍不及妻兒他可是殺了人一家,還殺了一個好心人。

那他到底是有錯還是沒錯,對與錯你說的清嗎?

想了許久林泉說道:“救與不救無非是一念之間,一念決定幾個人的生死,你是神嗎,有什麼權利去決定別人的生死,我們誰都沒有權利去抉擇別人的生死。我就是一個普通人,普普通通的一個青年。我不是救世主也不想救他們,但大人身為鬼差地府明律大人應該清楚,什麼是對,什麼是錯,我不想討論。但是他們有錯身後有地府,所以這些人本官帶走了。”

“那可由不得你了。”水衙司林泉說完一擺手,幾名水鬼順勢就撲了上來。

水鬼動作很快,林泉始料未及還沒來及做準備胸口就挨了一拳,意外的是林泉並沒有覺得疼痛。林泉右手握拳一拳打在水鬼肚子上,水鬼趴在地上竟是爬不起來了。

本來麵對這麼多人林泉還是很虛的,隻不過仗著地府陰差,亮他水衙司也不敢明目張膽謀害地府命官。

一拳就打趴一個水鬼這麼厲害就連林泉都始料未及。其實仔細想一想當初在十八層地獄受刑的時候,那鞭刑獄一天可是四萬鞭,那疼痛感可是要疼的多,水鬼這普普通通一拳哪有什麼傷害。

林泉禦起身上鬼氣,比以前濃烈很多。林泉不禁冷笑起來不再害怕。

旁邊一個水鬼跳起來一個漂亮的回旋踢對著林泉踢過來,林泉並未閃躲抬腳踢了上去,用腳尖剛好踢在水鬼腳後跟,水鬼重心不穩狠狠摔倒在地上。其他圍上來的水鬼也是三兩招被林泉解決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