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先恐後的本質

社會·生活

作者:楊光

從小學開始,我們就懂得一個成語“爭先恐後”,此成語曆來被用來描述大家積極踴躍去做好事。但當我成年後,則開始起疑:“爭先恐後”真是一個褒義詞嗎?

細細品味,其實“爭先恐後”的本質,是“蔑視規則”。

粗略回眸中華五千年曆史,我們看起來擁有一個最講究秩序的文化(一切基於禮的儒家文化)。但如果我們有勇氣像魯迅先生那樣認真地看進去,就會看到截然不同的另一麵,我們骨子裏其實是完全不相信規則的。

規則的本質是什麼?是大家為了共同獲益而共同遵守的約定。但是真實的中國文化,也就是每個人公開不說但內心都信並始終踐行的,恰恰是:規則都是用來約束下麵的,並不包括上麵和自己。

偶然聽到某同行聊到一次采訪,頗有代表性。他去采訪一家開展精益生產的本土企業。與豐田一樣,車間裏用各種顏色標示著不同的功能區域,其中也包括參觀者應遵循的行走路線。在參觀中,他不慎一腳走出了參觀區,旋即惶恐地退回並致歉。這時,陪同的企業領導馬上很友善地安慰道:“沒關係,這些都是用來管理工人的。”

當一種“規則”隻用來約束一部分人,“惡”便產生了。因為越是這樣的規則,越會讓所有人看到踐踏規則是多麼誘人。於是,人們不再相信規則,不會遵守規則,更懶得完善規則。而必然出現的是:下麵隻想如何掌握製定規則的權力,進而解放自己,如掌權無望便苦心揣摩如何鑽規則空子進而利己;上麵則隻想如何通過不斷製定和不斷打破規則來展示權力而滿足自己。這時所謂規則,已與大眾利益、組織效能無關,隻與權力、欲望相聯。

誠如“門”對於我們的意義,既不是開也不是關,而在於誰有鑰匙來隨心所欲地決定門的開和關。

我多年前曾在昆明郊區親曆過一件事。在一條高速路旁,我和多數人在長途車站站台排隊等車,但也有人跑到50米外聚集。起初我很費解,但很快便憤怒地恍然大悟了。因為隨後而至的長途車居然就在50米外而不是站台停了下來!於是那群“先見之明”者便雀躍著先上了車。而等我們目瞪口呆之餘再跑過去,早已沒了座位。高速路上嚴禁超載,於是所有守規則的人都失去了坐車的機會。

出於對捍衛規則的倔強,我選擇獨自突兀地站在車上,直到下一輛長途車來。我就是要告訴車上的每一個人:不論司機還是乘客,你們都參與了破壞規則,並意圖從中獲得快感或者利益,最終將適得其反,受到懲罰。

但更多的時候,破壞規則的人獲得了縱容和利益,而遵守規則的人不僅不受保護,反而受到了傷害,甚至遭到了嘲笑。如果遵守規則等於低智商,踐踏規則才能求自保時,人們除了“爭”和“恐”之外,還有其他選擇嗎?

這就回到了“爭先恐後”那個成語。“爭”是因為“恐”。而“恐”是因為沒有大家共同可以相信、堅守遵循並獲得利益和尊嚴保障的規則。“恐”必然喪失理性,“爭”必然不擇手段。一個無時不“恐”、無處不“爭”的社會,是不可能和諧共贏的。

(責編/朱茂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