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勢下的電力監理工作發展的幾點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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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支養偉
【摘要】本文從當前電力工程監理在實際工作中所存在的問題以及如何對電力監理工作進行完善兩個問題入手,對新形勢下的電力監理工作發展進行探討。
【關鍵詞】電力監理;工作發展;新形勢
電力監理指的是那些已經掌握了與電力監理有關的較專業的知識以及基本理論,並具有對應的崗位所要求的職業能力,能夠從事監理電力施工現場的高級技術應用性人才,這種人才大多負責的是電力施工現場的投資控製能力、質量控製能力以及進度控製能力等,在電力監理企業中,經常會出現正常的人員流動的現象,這種現象有利於整個企業的競爭力的提高以及加快企業發展的速度等。然而,無序的人員流動也會為電力監管企業增加管理成本以及管理難度,所以,電力監管企業在實際運行中要加強對於人力資源的管理工作。
一、當前電力工程監理在實際工作中所存在的問題
目前的電力工程監理工作所要麵對的不僅僅是人力資源的管理問題,還有其他問題在電力監管企業的發展中也起到了非常重要的影響作用。
1、企業之間的惡性競爭加劇,與監理服務相關的價格體係不夠規範。近幾年來,根據我國的建築行業監理單位相關的調查數據表明,在某一年中我國共有五千多家工程監理企業,這一數字充分證明我國的工程監理企業已經出現了供過於求的問題。由於與工程監理行業有密切聯係的法律與法規不夠健全,企業的監管工作不到位等各方麵因素的影響,致使多數企業隻顧眼前利益,不考慮整個行業的整體利益以及將來的發展,經常會出現同行之間的惡性競爭。如此一來,會導致在製定工程監理費時所遵照的標準與實際情況不符,費用的標準過低,以至於無法滿足各個監理企業在開展日常的監理工作時的需要;同時,監理行業中的市場化程度並不夠高,也會使行業的內部出現惡性競爭等情況,從而致使大多數工程的監理費用要遠遠低於應有的監理成本。
2、目前與電力監理相關的誠信體係不夠健全。對於我國的監理工作來說,由於整體的監理業務開始得比較晚,在這一問題上並沒有與之相對應的誠信製度的建設,因此,目前我國的監理企業的相關企業誠信以及從業人員所具有的個人誠信等都還有待考究。現階段,我國在監理行業中所出現的誠信問題於這兩個問題上時有發生,從而致使相應的誠信危機開始在整個行業範圍內逐漸蔓延,最終致使整個行業的利益受到侵害。現在,大多數的監理企業由於受到各種條件的限製,無法使本企業的資質能夠達到甲級或者是乙級的相關標準,這部分企業就開始“走捷徑”,使用掛證的方法來使本企業的相關資質達到一定的等級的要求,然而,這些企業的人才儲備情況與實際的管理水平都無法達到標準的規定。
3、與電力監理有關的法律法規亟需完善。雖然我國已經頒布了一些與監理相關的法律與法規,然而,這些法律法規並沒有形成一個比較完善的體係結構,在當下,電力監管企業在實際的工作過程中仍然存在著大量的需要盡快進行改進以及完善的地方。例如,一些負責電力監理的工程師在某些權責的認定問題上就表現得比較隨意,各種違法現象屢見不鮮。與此同時,多頭管理的問題也是急需解決的。各個不同的管理部門在各自的職能範圍中經常會出現重疊以及互相交叉的現象,這種多頭管理或是條塊分割的現象對製定相應的政策以及對行業的管理進行統一是十分不利的,另外,行政管理中所存在的黑箱操作危機以及企業自身所具有的服務意識較差等也對工程監理行業的快速發展產生嚴重的阻礙。
二、如何對電力監理工作進行完善
1、確定電力監管管理工作中的工程控製目標、內容以及工作範圍。電力工程監理所負責的主要的工作是對相應的電力工程建設的質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以及投資等問題進行控製,對電力工程的建設進行信息管理以及合同管理工作,還要對有關單位之間的工作關係進行一定的協調。電力工程監理為整個工程提供與建設監理相關的全部服務,在工作過程中,還會對整個電力工程範圍內的環境、全部土建、調整實驗等與工程相關的質量問題、電氣設備的安裝以及職業健康安全等問題進行全方位的監理,同時,對在試生產期期間出現的各種問題提出相關的監理意見和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