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節商品資金的定額管理(1 / 3)

第五節商品資金的定額管理

基層批發企業和零售企業,由於以供應、銷售為主要任務,經營規模和供應範圍較小,品種繁多,在一般情況下,隻要保證銷售任務的正常需要,就不必有過多的商品儲備,商品資金占用額比較穩定。因此,對這類商業企業的商品資金實行定額管理。商品資金定額是庫存商品平均儲備價值量的貨幣表現,它是測定商品需要量,合理運用資金的一個尺度。

實行商品資金定額的好處:一是按定額供應資金,促使企業完成商品流轉計劃;二是加強企業經濟核算,節約使用資金;三是推動企業改善經營管理,購進商品適銷對路,勤進快銷,加速資金周轉;四是企業各個業務環節直至每個營業員明確各自管理商品資金的責任、權限,有利於提高他們節約使用資金的積極性。

商業企業首先要清查財產,即清查庫存商品和在途商品,做到帳貨相符、帳帳相符,發現長餘、短缺,要查明原因,按規定權限批準後,調整帳目。其次要製訂商品目錄(包括必備目錄和經營目錄兩種)。在這個基礎上,根據商品的正常周轉期和平均日銷售量,確定商品定額及其資金定額。核定商品資金定額的方法有以下幾種:

一、平均周轉期計算法

基層批發和零售企業先是按照每一品種或大類商品的周轉環節確定周轉天數,再按照每日銷售量和進貨單價計算商品資金定額。其計算公式如下:

某種商品平均定額=計算期平均日銷售×計算期商品周轉天數

某種商品資金平均定額=商品平均定額×平均購進單價

在上述公式中,每日銷售量是按計算期(年、季、月)的某一品種(或一類)商品的銷售量除以計算期天數求得的。如某商店一年銷售甲種商品7200件,那麼平均每H銷售20件(即7200/360=20)。平均周轉天數是指企業從付款購進商品到售出去的全過程所需時間,包括以下五個環節:

(1)進貨在途天數。是指企業自付款開始,購進的商品從進貨地點起運之日到達本企業所需的天數。

(2)銷售準備天數。是指商品運達銷售地點到擺上貨架能出售為止所需要的天數。這個過程包括:商品的搬卸、驗收入庫、整理裝配、作價入帳、門市部向倉庫提貨、分類、包裝等時間。

(3)商品陳列天數。是指商品在櫃台、貨架、櫥窗陳列商品的數量,除以平均日銷售量所折算的天數。

(4)機動天數(也稱保險天數),是為了防止可能發生的特殊情況,或未預見到的發展趨勢,如供貨單位不按時送貨、商品運輸途中發生事故,市場需要量劇增、貨源時續時斷等等。本著留有餘地的原則,需要增加儲備天數。

(5)進貨間隔天數。是指前後兩次進貨的相隔天數。企業根據貨源情況、進貨地點遠近、運輸條件、商品性質特點和平均日銷售量等因素與供貨方協商確定。

以上五個環節所需天數之和為最高周轉天數,按照最高周轉天數計算所儲備的商品,是防止商品積壓的警戒線。而前四個環節所需天數之和最低周轉天數,按照最低周轉天數計算所儲備的商品,是防止商品脫銷的警戒線。最高周轉天數與最低周轉天數之和再除以2為平均周轉天數。

例:某商店經營甲種商品,進貨在途時間需6天,銷售準備時間為2天,商品陳列時間為6天,保險時間為4天,進貨間隔時間為14天,計劃每日銷售20件。每件進價50元,

甲種商品定額如下。

最低定額=20×(6+4+2+6+4)=20×18=360件

最高定額=20×(18+14)=20×32=640件

平均定額=(360+640)÷2=500件

甲種商品資金定額=500×50=2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