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節商品資金的定額管理(2 / 3)

計算各種(類)商品資金定額後,再進行彙總,彙總之和便是整個企業的商品資金定額數。在實際工作中,為了簡化繁雜的計算過程,對主要商品可按具體品種計算,一般商品按大類計算,零星小商品不分品種按金額計算。

二、調整周轉期法

這種方法是根據報告期商品實際周轉天數,充分研究影響計劃期商品周轉速度的有關因素,如工農業生產的發展、市場供求變化趨勢、進貨地點與運輸條件的改變、企業管理水平的提高等,經過調整再確定計劃各種(類)商品的平均周轉天數,然後再確定商品資金定額。

例:上述商店報告年度甲種商品平均27天周轉一次,經過詳細調查研究,考慮到計劃年度改善經營管理,勤進快銷、貨源充足、批發和儲運單位工作有所改進,周轉天數減少兩天,計劃每天銷售20件,每件進價50元,則:

甲種商品資金定額=(27-2)×20×50=25000

計劃期各類商品資金定額之和便是企業全部商品資金的定額。

零售商店一般實行售價核算、實物負責製,為了便於資金供應,可將售價金額換算為進價金額。其換算公式如下:

計劃期平均商品資金定額=計劃期平均商品資金定額(售價)×(1-綜合毛利率)

例如:該商店計劃期按售價計算的商品資金定額為500萬元,綜合毛利率為10%,則該店計劃期商品資金定額(進價)是:

500萬元×(1-10%)=450萬元

應當指出,在一年之中有淡、旺季之分,商品的需求量和儲備量隨季節變化而變化,因而商品銷售額變化較大,所需商品資金也不同。如果按平均商品商品資金定額供應資金,在淡季資金多餘而浪費;在旺季資金不足而影響進貨。企業應當在確定平均商品資金定額的同時,可在摸清淡、旺季儲存變化規律的基礎上,分別確定各類商品在淡、旺季占用資金的上下波動幅度,並計算出旺季最高商品資金定額和淡季最低商品定額,以便按淡、旺季掌握使用資金。

例如,上述商店確定商品資金平均定額為450萬元,根據以往淡、旺季規律,淡、旺季所需商品資金分別與商品資金平均定額下降和上升幅度為20%。按照這個上下波動幅度,確定淡、旺季節的商品資金定額:

淡季商品資金定額=450萬×(1-20%)=360萬元

旺季商品資金定額=450萬×(1+20%)。540萬元

在一個企業內,各個櫃組經營的商品淡、旺季節是不同的,如塑料鞋專櫃旺季在夏季,淡季在冬季;而皮貨專櫃則相反,淡季在夏季,旺季在冬季。企業可分別計算各櫃組淡、旺季節的商品資金定額,以便在企業內統一進行調劑。各櫃組淡、旺季商品資金定額也可采用下列公式:

淡季商品資金定額=淡季商品儲存定額×購進單價

旺季商品資金定額=旺季商品儲存定額×購進單價

平均商品定額=(淡季商品資金定額+旺季商品資金定額)÷2

三、商品資金占用率法

商品資金占用率表明每銷售100元商品所占用的資金額。這種方法的計算過程是,先確定計劃純銷售額和調整商品資金占用率,然後核定商品資金定額。其計算公式如下:

商品資金占用率=(商品資金平均占用額/商品純銷售額)×100%

商品資金定額=計劃商品純銷售額×商品資金占用率

例:上述商品在計劃年度前幾年商品資金占用率一般為17%,曆史最好水平曾達到14%,同類先進企業為12%,計劃年度商品銷售額為3000萬元,考慮到計劃年度改善經營管理,減少在途商品和庫存積壓商品資金,商品資金占用率為15%。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