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5章 個人與企業的雙贏(5)(1 / 2)

要看一個人做事的好壞,隻要看他工作時的精神和態度就可以了。如果你對工作是被動而非主動的,像奴隸在主人的皮鞭督促之下一樣;如果你對工作感覺到厭惡;如果你對工作毫無熱誠和愛好之心,無法使工作成為一種享受,隻覺得是一種苦役,那你在這個世界上絕不會取得重大的成就。

有這樣一個故事,一天,主人把貨物裝在兩輛馬車上,讓兩匹馬各拉一輛車。

在路上,一匹馬漸漸落在了後麵,並且走走停停。主人便把後麵一輛車上的貨物全放到前麵的車上去。當後麵那匹馬看到自己車上的東西都搬完了,便開始輕快地前進,並且對前麵那匹馬說:“你辛苦吧,流汗吧,你越是努力幹,主人越要折磨你。”

到達目的地後,有人對主人說:“你既然隻用一匹馬拉車,那麼你養兩匹馬幹嗎?不如好好地喂一匹,把另一匹宰掉,總還能拿到一張皮吧。”於是主人便真的這樣做了。

如果你對工作依然存在著抱怨、消極和斤斤計較,把工作看成是苦役,那麼,你對工作的熱情、忠誠和創造力就無法被最大限度地激發出來,也很難說你的工作是卓有成效的。你隻不過是在“過日子”或者“混日子”罷了!

倘若如此,你每日所習慣的工作不僅不是合格的工作,而且簡直跟“工作”有點背道而馳了!一些人認為隻要準時上班,不遲到,不早退就是完成工作了,就可以心安理得地去領所謂的報酬了。可是,他們沒有想到,他們固然是踩著時間的尾巴上、下班,可是,他們的工作態度很可能是死氣沉沉的、被動的。

那些每天早出晚歸的人不一定是認真工作的人,對他們來說,每天的工作可能是一種負擔、一種逃避、一種苦役。他們是在工作中遠離了“工作”,不願意為此多付出一點,更沒有將工作看成是獲得成功的機會。因此,在任何時候,你都不能對工作產生厭惡感,或者把工作看成是苦役。

即使你在選擇工作時出現了偏差,所做的不是自己感興趣的工作,也應當努力設法從這乏味的工作中找出興趣。要知道凡是應當做而又必須做的工作,總不可能是完全無意義的。問題全在你對待工作的認知,對工作表現出積極的態度,可以使任何工作都變得有意義。

如果你以為自己的工作是乏味的,是一種苦役,就會產生抵觸的心理,這終究會導致你的失敗。其實,隻要你在心中將自己的工作看成是一種享受,看成是一個獲得成功的機會,那麼,工作上的厭惡和痛苦的感覺就會消失。不懂得這個秘訣,就無法獲取成功與幸福。

一個人盡管如何冥頑不靈,盡管忘記他的崇高使命,但隻要是踏踏實實,埋頭苦幹,這個人便不致無可救藥,隻有把工作當成苦役才會永無希望。努力工作,而絕不貪婪卑吝,這便是成功的惟一真理。這個世界的最新福音則是,認識你的工作——它並不是苦役,然後便動手去做,像加西亞那樣!

我認識許多老板,他們多年來一直在費盡心機地去尋找能夠勝任工作的人,他們所從事的業務並不需要出眾的技巧,而是需要謹慎、朝氣蓬勃與盡職盡責。他們雇請的一個又一個員工,卻因為粗心、懶惰、能力不足、沒有做好份內之事而頻繁遭到解雇。與此同時,社會上眾多失業者卻在抱怨現行的法律、社會福利和命運對自己的不公。

許多人無法培養一絲不苟的工作作風,原因在於貪圖享受,好逸惡勞,把工作看成是苦役,背棄了將本職工作做得完美無缺的原則。有一位努力上進終獲高薪要職的女性,她才上任短短幾天,便開始高談想去“愉快地旅行”。月底,她便因玩忽職守而遭解雇。應該在心中立下這樣的信念和決心:從事工作,你必須不顧一切,盡你最大的努力。如果你對工作不忠實,不盡力,甚至把它當成是一個苦役,那將貶損自己,糟蹋自己,更不會從工作中得到應有的樂趣。

珍惜自己的第一份工作

年輕人剛走出大學校園,對自己總是抱有很高的期望值,認為自己一開始工作就應該得到重用,就應該獲得豐厚的報酬。他們在薪酬上相互攀比,仿佛工資是他們衡量一切的標準。但事實上,剛剛入社會的年輕人缺乏社會經驗,短時間是無法委以重任的,薪水自然也不可能很高,於是他們就有許多怨言。

與以往手工作坊時代的學徒相比,現在的年輕人往往將社會看得更冷酷、更嚴峻,因而對金錢問題更加現實。在他們看來:我為公司幹活,公司付我一份報酬,等價交換,僅此而已。他們看不到工資以外的東西。沒有了信心,沒有了熱情,工作時總是采取一種應付的態度,能少做多少就少做多少,能躲避就躲避,敷衍了事,以此來報複他們的雇主。他們隻想對得起自己掙的工資,從未想過這樣是否會喪失許多發展機會,是否對得起自己,是否對得起家人和朋友的期待,這種狀態是很令人擔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