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淺談對國庫集中收付製度改革的思考和建議(1 / 2)

淺談對國庫集中收付製度改革的思考和建議

經濟研究

作者:馬龍鳳

根據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財政部門的統一要求,固陽縣政府的“試點先行、穩步推進”的統一部署,固陽縣2012年9月1日正式啟動國庫集中收付工作,首批包括固陽縣農牧業局、固陽縣財政局、固陽縣審計局等26個試點單位納入收付中心管理。在首批單位運行成熟的基礎上,於11月1日將全縣所有(203個,其中一級單位43個,二級單位160個)行政事業單位及全部財政資金納入國庫集中支付管理,在全市率先全麵完成此項改革工作,得到了上級財政部門的肯定和認可。

截止到2012年12月31日,國庫集中支付係統共下達資金額度22478萬元,共支付資金9235萬元,其中:直接支付242筆,授權支付865筆,國庫沉澱資金13243萬元;截止到2013年4月15日,國庫集中支付係統共下達資金額度22085萬元,共支付資金12011萬元,國庫沉澱資金10074萬元。實現了國庫資金無在途、無單位沉澱、無中間環節,杜絕了財政資金跑冒滴漏和分散流失,提高了財政部門對財政資金的統一調控能力,減輕了國庫資金支出壓力。

作為一名從事國庫集中支付工作的人員,從財政國庫改革的實踐看,淺談自己的一些想法。

一、國庫集中收付的重要性

(一)有利於政府宏觀調控,提高資源配置的合理性。實行國庫集中收付,財政資金實行了統一的管理和調度,細化了資金使用情況,保證了信息的準確性、及時性,為政府部門決策提供及時準確的信息。財政資金集中存放,一方麵政府可以靈活調度庫款,集中財力辦大事;另一方麵提高了政府抗風險能力,有利於政府宏觀調控,實現資源優化配置。

(二)有利於有效管理和全麵監督實行國庫集中收付,可以促進整個財政管理的規範化、法製化、科學化。完善的國庫集中收付製度下,財政資金的分配、管理權限及操作程序都有嚴格的製度規定,增強了財政工作的透明度、公開性和約束力,有利於全麵監督,加強了對不合理的財政支出的監控,強化了預算約束和預算執行管理,財政資金從籌集到使用,都處於政府財政的有效監督管理之下,對於預算單位和財政部門來說資金的使用雙向透明。

(三)有利於減少財政負擔,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國庫集中收付,是建立國庫單一賬戶體係,把財政資金統一集中在國庫單一賬戶內,預算單位按規定使用資金。國庫資金集中保管,從根本上解決了過去財政資金層層撥付、環節過多、效率低下的問題,加快了資金撥付速度,提高了資金的使用效率和運行效率,加快了資金流通;而且可以減輕財政負擔,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對穩定金融和經濟發展有著積極的作用。

(四)有利於嚴格各單位財務管理,嚴格預算編製現行的財政資金收付方式下,一般預算單位不太重視預算管理,預算編製基礎工作薄弱,預算執行不嚴格,項目使用資金有擠占、挪用等現象。實行國庫集中收付後,收入直接進入國庫,支出是按財政批複的預算使用財政資金,劃撥到預算單位,嚴格預算執行,突出了預算執行的剛性和嚴肅性。

二、國庫集中收付製度實施存在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