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碎片化養老保險製度的成因分析及其對策建議(1 / 2)

碎片化養老保險製度的成因分析及其對策建議

經濟研究

作者:龔豔

【摘要】養老保險的碎片化,對經濟社會發展帶來諸多不利影響。養老保險製度漸進式發展的道路,城鄉經濟社會發展的二元格局,養老保險製度設計的缺陷,以及群體利益和地區利益的存在,是導致我國養老保險碎片化的成因。在此基礎上,本文對此提出了相應的對策建議。

【關鍵詞】養老保險,碎片化,成因分析,應對策略

一、碎片化養老保險製度的現狀

“碎片化”這個詞可以很好的形容我國現行養老保險製度體係總體上過度分割的現實格局。我國養老保險分為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農村養老保險,其中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又由企業養老保險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製度構成。另外,為實現養老保險的全覆蓋,現在部分地市還探索性地建立了居民養老保險、農民工養老保險、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等製度。然而,各種保險製度在設計上始終沒有打破身份界限,因人而異、因身份而不同,存在著明顯的等級差別:公務員和事業單位處於第一等級,企業處於第二等級,無業的城鎮居民和農村居民處於最低。

二、碎片化養老保險製度的形成原因分析

(一)“打補丁”的漸進式改革路徑,導致養老保險製度建設缺乏統籌全局的規劃。我國養老保險製度最初僅僅是作為國有企業改革的配套措施,初始的製度選擇強化了製度建設的路徑依賴,使這種打補丁式的碎片化發展趨勢難以避免。隨著我國經濟體製改革的不斷深化,養老保險的覆蓋麵逐步擴大,但是由於采取了“增量式”的發展路徑,為擴大覆蓋麵打上了一個又一個“補丁”。

(二)城鄉經濟社會二元結構的發展差異,造成養老保險製度的分割。養老保險製度是工業化和城市化的產物,我國城市和農村的經濟條件決定了城鄉養老保險製度必然會存在較大差異。城市就業形式以正式就業為主,收入形式以穩定的貨幣化薪酬為主,這使企業和職工共同繳費的現代養老保險製度能夠在城市順利推行。但是我國農村經濟以家庭經營為主,收入形式以實物收入和季節性貨幣收入為主,收入水平和城鎮相比有較大差距。因此,城鎮養老保險製度並不適於農村地區,農村養老保險製度和城鎮養老保險製度必然會有所差別,城鄉兩套不同養老保險製度並存的局麵在短時間內難以改變。

(三)企業職工養老保險計發規則不合理,導致養老保險的地區分割狀況難以迅速改善。在現行企業職工養老保險計發辦法中,職工退休後的養老金由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兩部分組成,其中社會統籌部分的待遇水平與養老金發放地的社會平均工資水平直接掛鉤。基於我國區域間職工收入存在較大差異的基本前提,勞動人口更傾向於到社會平均工資水平較高的經濟發達地區就業和參加養老保險,並在退休後享受當地較高的養老金待遇,而不願到經濟不發達地區就業和參加養老保險。此外,由於各統籌區域養老保險封閉運行,高收入地區不願接受區域外職工的養老保險關係,高收入地區職工也不願意隨工作變化而轉出自己的養老保險關係。因此,現行職工養老保險計發規則成為限製養老保險製度進一步整合的重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