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五四文化運動對“語、文”教育的影響
教研探索
作者:姚莎莎
【摘要】五四文化運動時期,我國在思想層麵上開始接受西方教育,進而在思想層麵改造中國教育的落後局麵。首先,他們提出教育的個性化,對個人的價值進行肯定,倡導個性化教育。其次,要求教育的平民化,讓每個人都有受教育的機會。再次,呼籲教育的實用化,提倡務實的教育。最後,倡導教育的科學化,讓科學內容和方法滲入到教育中去。這些思想主張得到了很多人的支持和宣傳,進而發展為平民教育思潮、實用主義教育思潮、科學教育思潮、工讀主義教育思潮、國家主義教育思潮、職業教育思潮、勤工儉學運動等。五四時期,晚清發端的白話文運動得到大力倡導,繼續深入發展,表現為“話怎麼說便怎麼寫”,“作文的態度是一元的”,“就是無論對什麼人,作什麼事,無論是著書或隨便的寫一張字條兒,一律用白話。”
【關鍵詞】五四文化,教育,影響
1新文化運動影響下的語言、文學教育
伴隨著新文化運動的發展,1922 年 11 月,教育部公布了《學校係統改革案》,又被稱為“壬戌學製”或“六三三學製”。學製改革之後,全國教育聯合會又著手進行了課程改革,1923 年 6 月刊布了《新學製課程標準綱要》。其中的“國語(國文)課程綱要”主要是由吳研因、葉紹鈞、胡適等起草的。
1923 年的《新學製課程標準綱要小學國語課程綱要》中將課程目的規定為“練習運用通常的語言文字,引起讀書趣味,養成發表能力,並涵養性情,啟發想像力及思想力”。在教育內容上,以童話故事、兒歌、謎語、史話、小說、傳記、劇本、詩、雜歌、日報等作為“語言”和“讀文”的材料;在“寫法”上,注重實用文、說明文、記敘文等的教學;在“寫字”上,注重楷書、行楷和行書的修習。在“畢業最低限度的標準”中,正是從“語言”和“文字”兩方麵做出要求的。所謂的“語言”教學是指現在的口語教學,在“文字”方麵則又分列為“讀文”、“作文”、“寫字”三項,由此可以看出《小學國語課程綱要》將聽、說、讀、寫四項能力並重,注重教學的實用性,主要進行的是語言教育。
當然這其中也蘊含了文學教育的因素,如“引起讀書趣味”、“涵養性情”的教育目的,以小說、童話、劇本、詩等文學性作品為主的教材。1929 年的《小學課程暫行標準小學國語》、1932 年的《小學課程標準國語》是在1923 年《小學國語課程綱要》的基礎上上進行的完善和修訂。這兩個“標準”使得課程標準得以具體化,與 1923 年“綱要”相比多出了許多具體的規定和要求,但是其基本思想是一致的。
當然也存在一些差別,例如對文學教育的重視得到了強化,特別提出了“欣賞相當的兒童文學,以擴充想像,啟發思想,涵養感情,並增長閱讀兒童圖書的興趣”的課程目標;《小學課程暫行標準小學國語》中要求學生“練習運用本國的標準語,以為表情達意的工具。”
第一次提出了語言教育“工具”的概念。1923 年的《初級中學國語課程綱要》將課程目的分為了三條:“(1)使學生有自由發表思想的能力。(2)使學生能看平易的古書。(3)引起學生研究中國文學的興趣”。在“內容和方法”中分為了“讀書”、“作文”、“習字”三項來闡述。在“畢業最低限度的標準”中要求學生“閱讀普通參考書報,能了解大意”,“作普通應用文,能清楚達意,於文法上無重大錯誤”,“能欣賞淺近文學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