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5章 突破異議——牢牢駕馭銷售的主動權(3)(1 / 2)

如果推銷員能夠做到讓顧客無法拒絕,那麼就能大大地提高我們的工作效率,因此推銷員要不斷鍛煉自己處理異議的技巧,讓我們每一個顧客都對我們無法拒絕。

化解顧客的價格異議

推銷員在推銷的過程中,最常見的問題,也是最難解決的問題就是價格的問題。價格,是推銷活動的中心問題,是顧客利益能否另顧客滿意的最佳體現。

通常情況下,顧客在聽過推銷員的報價後,都會提出一定程度的異議,這時,推銷員應該認真地加以分析,並探尋隱藏在顧客心底的真正的動機。“價錢太貴了”在推銷中是一句經典的拒絕,推銷員就必須弄清客戶的真正意義。據心理專家研究證明,顧客在購買產品時提出價格的異議,通常都是因為以下幾種原因:

(1)顧客想在談判中幾百推銷員,以證明自己的談判能力;

(2)想賣到更便宜的同類商品;

(3)顧客怕會吃虧;

(4)顧客想利用價格來達到其他目的;

(5)顧客知道別人以更低的價格購買了產品;

(6)不了解產品的真正價值,懷疑價格和價值之間不符;

(7)顧客想從另外一家購買更便宜的產品,他設法講價是為了給第三方壓力;

(8)根據以往的經驗,知道能夠從討價還價中得到好處,並且清楚推銷員會作出讓步;

(9)顧客把推銷員的讓步看作是他高自己的身份;

(10)顧客想向周圍的人證明他有才能;

(11)想通過議價來了解產品的真正價格,測試推銷員是否在說謊;

(12)顧客還有其它的同樣重要的異議,這些異議與價格無關,他隻是把價格作為一種掩飾。

總結這些原因,我們就會發現,客戶通過價錢拒絕我們,其中50%的情況,我們無法與客戶繼續交易,而剩下的50%,就是我們可以把握的,隻要我們能夠掌握爭取的方法,就能夠化解顧客在價格上的異議。例如:當顧客提出價格太貴時,我們可以說:“如果價錢低一點的話,您會從我這裏購買嗎?”或者“如果我們能夠想辦法把價格降低一點,你會立刻訂貨嗎?”

如果顧客的答案是肯定的,我們就必須立刻相處辦法來改變交易的條件,給出折扣或是分期付款計劃,把價格和成本進行比較以說明價格實際很低,或者幹脆開出一個更低的新價格。如果顧客是真心想要購買產品,他總能找出辦法來付款的。

因此,就算顧客說出“價錢太貴了”,也並不意味著顧客不會購買。關鍵就在於推銷員怎樣去應對。不管是什麼樣的產品,顧客都會習慣性的提出價格的異議,這時,忌諱推銷員說一些“一分價錢一分貨”“你不是貨”這樣的話語。喬·吉拉德建議推銷員在遇到這樣的問題,應遵循這樣幾個原則:

1.先談價值,再談價格。銷售員在銷售洽談的過程中,要記住的原則是:一定要避免過早地提出價格問題。不論產品的價格多麼公平合理,隻要顧客購買這種產品,他就必須付出一定的經濟犧牲。因此,一定要在顧客對產品的價值有所認同後,才能和他談論價格的問題。

因為,價格的本身並不能引起顧客的購買欲望,顧客感興趣的是產品的價值,通常,顧客對產品的價值越了解,購買的欲望就會越強烈。對價格的考慮也就越少,所以在時間順序上,要先談價值,後談價格。

2.多談價值,少談價格。這一原則強調的是,談話內容的重要性,即要求推銷員多談及產品價值方麵的話題。在交易中,價格是涉及雙方利益的關鍵,是最為敏感的內容,一旦談失敗,就會造成僵局。而化解這一僵局的最好辦法就是多談產品的價值,少談產品的價格。這樣能夠強調出產品對顧客的實惠,滿足顧客的需求。

推銷理論研究標明,價格是具有相對性的,往往顧客越急於買哪種產品,就越不會計較價錢;產品能夠給顧客帶來的利益越大,也就越能讓顧客忽略價格的因素。

3.用不同的產品的價格做比較。把顧客認為價格較高的產品跟另外的產品做比較,使自己的產品的價格顯得更低一些。因此,需要推銷員掌握其他同類產品的價格資料,便於在說服顧客時用來最比較;

4.以“小”藏“大”談價錢。條件允許的情況下,要盡量用較小的單位報價,及把報價的單位縮至最小,從而隱藏價格的“昂貴”感,讓顧客更容易接受。例如日本東京不動產的銷售標語:出售從東京車站乘直達公共汽車,隻需75分鍾就能到家的公寓。如果把75分鍾換成了1小時零15分鍾,顧客就會覺得公寓的距離東京太遠了,購買的人也會大大的減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