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九年了,三年單調的大學生活,每天都是起床,吃飯,上課,然後音樂室和圖書館。接著睡覺,偶爾也打個電話回韓國和媽媽閑話家常,十分單調無聊,然而金俊賢卻不厭其煩的過了三年這樣無聊又悠閑的生活,假日娛樂基本上是,散散步再和幾個室友K歌[每次都是他一個人唱全場,因為大家都說他唱的太好聽了,不做歌星就太糟蹋了]和郊遊,有時也去格鬥技擊館溜溜出來這些,幾乎沒別的什麼娛樂消遣。
時光飛逝,金俊賢也長大了,由當年的一個稚嫩的8歲孩童長成為了一個優雅,高貴,帥氣十足的青年,雖然還有些青澀,但是那光潔白皙的臉龐,透著棱角分明的冷俊;烏黑深邃的眼眸,泛著迷人的色澤;那濃密的眉,高挺的鼻,絕美的唇形,無一不在張揚著高貴與優雅。由於這幾年持之有恒的鍛煉我的個頭少說也有一米八五了,一襲略微修身的白色古馳襯衫將完美的身材展露無遺,身上還飄散出一股淡淡的清香……
在耶魯大學金俊賢也絕對是個傳奇人物,不但人帥而起學習又好,發表的幾篇過關於音樂和金融方麵的論文,都在各個人文論文雜誌上相繼刊登,引起相關學術界的一致好評。
在他身上散發的魅力足以迷倒學校任何女孩,每天都有不少女孩子向他示愛表白,從他課桌裏每天收到的情書就可以看出來他又多受女生歡迎,但是落花有意流水無情,因為在我的心裏還存在著一個還未解開的心結。
那是因為在他前世的那段失敗的感情,讓她有點抗拒愛情,在前世的這次背叛讓他的心裏的傷害很大,使他有點不敢相信愛情,不過可能連他自己也不明白,其實在他心裏還存在著一點期盼,這種矛盾又奇怪心裏讓他本能的抗拒,其實是為了保護自己不想再受傷害而已,其實當有一天有哪個女孩能打開他的心結再次溫暖他的心,也許他會再次毫不猶豫的獻出自己的一切,不過很顯然這個女孩還沒出現而已。
昨天突然接到班長的電話,說是進行一次同學聚會。
聽到這個消息,金俊賢有點發楞。要知道自從大一進學校開始,金俊賢還沒有參加什麼正規的同學聚會過;隻參加過商會聚會,即便是小範圍的也是幾位室友的聚會,所以聽到這個消息的時候,金俊賢呆呆地問著班長露絲:“怎麼回事?”
露絲是一個大美人兒,而且是那種極品的類型;在學校追求者眾多,但是他卻對金俊賢這個冷峻帥氣的東方男孩情有獨鍾,曾向金俊賢表白多次都遭到金俊賢的婉言拒絕,然而她並未放棄,每次都是越挫越勇。
其實露絲就是那位金俊賢開學那天見到的吹笛子的女孩,也就是金俊賢那天的無心之舉,造成看這種落花有意流水無情的情緣。
同班同學除了少數幾個哥們有金俊賢的手機號碼,女生差不多都沒什麼聯係,但是露絲卻是一個例外。
首先,她是班長;其次,露絲這個人十分感性,開學前前要求班上每個人將自己的詳細地址和電話寫下來,並且還時不時地聯係;最後一個原因,也是最為關鍵的一個,她愛慕金俊賢,再次班上有那些哥們知道金俊賢的的聯係方式,她很容易從別人那兒打聽到我的電話,甚至手機。
最新款的諾基亞手機中傳來露絲清脆的聲音:“就是克瑞斯接管了他老爸的生意,財大氣粗,擺顯罷了。”
“擺顯”兩個字在露絲口中說出特有味道,就像是唱京戲那種聲調,因此,原本話語中有著的嘲諷意味更加濃烈了。看得出,露絲對於這個一直以來追求她的花花公子沒有什麼好感,甚至可以說是厭惡。
克瑞斯家在以前是班上最有錢的【其實金俊賢最有錢,別人不知道而已】,開了幾家大公司,聽說高中時期的克瑞斯就是一個喜歡擺闊的主。現在接管了他老爸的生意,讚助舉行同學聚會也是應該。不過,金俊賢想他的最主要目的並不是簡簡單單地同學聚會吧。現在正與自己通話的露絲才應該是主要目標。
“哦~~知道了,明天準時到。”金俊賢淡淡地回應著。對於這種聚會,我根本沒有任何興趣,要不是露絲的原因,我根本不會搭理,因為這些人當中除了露絲和幾個哥們還真沒有一個能夠說得上話的。
“那好。記得,穿得整齊點。”露絲不忘囑咐道。
露絲所謂的“整齊”當然不是穿得幹淨點,而是按照“所謂”的禮儀穿西服,打領帶。不知道什麼時候起,從西方流傳過來的這種禮儀現在廣泛深入民間,反倒是我們自己的民族特色被大大地削弱了。除了拍戲之外,恐怕穿著複古服裝的人全都當成了神經病那一類;而世人所知的所謂“唐裝”卻僅僅是滿清遺留下來的一種普通服飾而已,根本無法凸顯任何的民族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