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遜問:“最近有沒出新武器?”
“沒有,最近重點是火藥的威力。我聽說京城造作局已經開始模仿安國軍廠東西,所以立刻發展更高科技,以免到時候被京城整垮了。”常智光回道。
“嗬嗬!”張遜不好意思笑下:“其實,這次來我想問下這火線的配方。東京那試了無數次,但是都無法定時間。”
“一口硬價,買配方三百萬貫。”常智光笑咪咪地望著張遜。
“就當我沒問。”張遜:“回頭我就請道聖旨來,看你還硬不硬?”
常智光仍是笑咪咪的:“掌握火線蒸煮配方除了我外,就一名老工匠。就算是殺了他,他也是不會說的。”
張遜歎道:“唉……我一直覺得你不是貪錢之人。”
常智光道:“蕭何也不貪錢,但為何要霸占農田?”
張遜點頭,很滿意常智光的回答道:“事情談完,那我先告辭了。”
常智光送兩人出衙門回來吩咐聽值衙役道:“請陳惠蘭和彭子晨大人晚上過來我家吃晚飯。”
“是”
明禁止掠奪人口為奴婢,違者死罪。但是允許用雇傭形式定下契約,而奴婢一詞在官方中用女使來表示。在明法律中不存在賤民這樣的說法,即使是官奴。但民間風氣依然,按照契約相成主仆關係。其實這已經算是一個進步,從身份到契約的轉變,而韃靼女真雖然學習大明的東西,但還處在半奴隸社會。
而事實上,所謂的女使在雇傭期間,猶如賣身於雇主,毫無自主權,雇傭期間,雇主可以占有女使的身體,女使沒有性自主權。
常智光麵前就是這麼兩個人,先前他雇傭的丫鬟和仆婦雖然也是契約性質,但是比較現代的契約。而他麵前放的契約則是明代的標準契約,兩名準女使年紀不大,十三四歲的樣子,很拘謹,不敢抬頭看常智光。
常智光審理過一個案件,說是一個奴婢被主人強X後自殺,其姐姐把主人告了上來。雖然那主人付出了相當大的代價,但卻不是公堂上的努力結果,而是常智光私下的小動作。
常智光看看那相當賣身契的東西無奈,她們的願望很簡單,就是找個好主人。她們相比官奴則是多了幾分期待,如常智光大伯家的小翠,遇見常智光大伯,到了年紀就讓她出嫁,平時待她如同女兒,這就是運氣。運氣不好,霸了身子不說,毒打還不給飯吃。
秦良玉一邊道:“官人,她們原來是保定一家員外的丫鬟,前些日子那員外因兒子賭博而家破,這才想著再賣了她們。年紀都小,還勤勞,長的也清秀,重活也能幹得,最重要是還識幾個字。”
常智光看契約,契約十年,說兩人自願到常府為女使,而後全是主人的權益,主人基本沒有義務,而她們基本沒有權利。就連延長契約與否都是主人說的算。
“官人是不是不滿意?”秦良玉道。
“先讓她們吃飯吧,我去下文房。”常智光何嚐不想要,隻不過如今自己是這安國的榜樣,而安國則是別人的榜樣。
秦良玉交代了一聲後尋常智光而來,對值勤的衙役擺擺手,走進文房。雙手放在常智光肩膀上輕輕揉動道:“官人,不想要就算了。良玉也不是沒吃過苦,還有智平幫忙,這家還整得了。”
“我家夫人怎麼能是一個幹家務的。”常智光拍拍秦良玉的手道:“我在寫契約,這樣契約不成。寫好了,這契約明天再上光明報。這律法一套,民間一套的作法得改改了。”
“官人,這……恐怕有所不妥吧?”常智光這是挑戰民俗還有士族。
“你男人有策略的。光明報每期都有律法普及,當提到這條律法時候,再把契約放上去做做樣子。當然,這契約還不能大改,隻能是先保證她們的基本權利。”
“基本權利?”
“恩。”常智光點頭:“吃飯、休息和與相愛的人同房。按照舊約來說,這雇傭期間連身子都是主人的,這就太過了點。最後這點我還在考慮,是不是時間到期,雙方都有解約的權利。”
“大人,妹妹。”秦良玉還在思考,陳惠蘭在門口招呼一聲後進來道:“彭子晨還有點瑣事,可能今天晚點才能前來。”
“你來得正好。”常智光把舊契約和自己擰定的幾條契約放在一起道:“你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