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點多,受警方之“邀”,楊美的丈夫吳俊來到這裏,是楊美按照蘭衣的要求,給他說這裏發生了點情況,需要他過來,不然黃老板不讓她離開了,好不容易才把她丈夫騙來。
黃老板注意吳俊的下巴才敢確認中午來的是這個人,而且個頭也一樣,更何況自己的妻子是不會認錯丈夫的。雖然都是同一個村子的,這個村子也挺大不是誰都認識的。應為楊美經常來,所以再和她碰麵那次對他丈夫隻是有點印象。或許麵前這個就是殺害徐逸的凶手,畢竟自己的老婆與別的男人偷情。
吳俊知道被叫來的原因後並沒有不滿的情緒,他說理應配合警方,更何況中午過來的人的確是他。
“因為楊美上午出去的時候,似乎很興奮,而且又打扮的很漂亮。我當然疑心起來,我就跟在老婆身後看她要去哪。我並沒有要監視的想法,隻是擔心老婆遇到什麼危險。”吳俊冷靜的說。“之後我在這旅館外邊一直等著,等了不到二十分鍾楊美就出來了,我確定她上車離開後我才又重新返回店裏,看看他見得是什麼人。”
“那你為什麼要這幅打扮,書包裏麵是什麼東西。”蘭衣李明問道。
“當然了,跟蹤自己的老婆,而且又不知道自己的老婆是來幹什麼,當然要打扮成這
樣了。如果碰見認識的人不久麻煩了,難道要光明正大的讓別人知道自己在跟蹤妻子啊。書包裏麵嘛,都是為了偽裝換回的衣服。”
這個回答堵著李明啞口無言。
“之後我就當這個人的房間來,告訴他我是楊美的丈夫,他就讓我進去了。”吳俊繼續說:“之後了解到他是楊美之前的同學,因為過來遊玩從這裏住,所以約楊美過來聊天。我來到他屋裏麵沒有發現什麼,而且楊美那麼快就出來了,我相信他們隻是同學而已。”吳俊露出潔白的牙齒露出單純的笑容。
黃老板狐疑的看著吳俊。
“怎麼了?你看著麵熟,不會之前來住過吧。”於稚小聲的對黃老板說。
“你這麼一說的確是,我看著他麵熟,好像是來住過,但也不是很記得清楚了。”
“那你卻那住宿登記的查一下吧。”
黃老板點了點頭離開了。
於稚看著同過錄像做的總結。(這裏把無關的住旅館的人進出時間省略掉了。)
09:55 徐逸提著行李箱來到旅館。
11:40 楊美一手拿著著手提包,一手提著塑料袋來到旅館,據楊美和黃老板的交代,裏麵是盒飯。
12:00 楊美拿著手提包焦急的離開。
13:30 帶著壓得很低的帽子的男子來到旅館,背著書包。
14:00 這個男子拿著公文包離開。
14:40於稚到來。之後黃老板領於稚看房間,同時把107房間沒鎖的門鎖上。
17:00於稚離開,據交代是出去吃飯。(已被證明)同時楊美來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