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9章 不取違背良心之利(1 / 2)

許多人經商都以追求利益為最大目標,但喬致庸卻信守“義、信、利”的經商哲學,將追求利潤放在“義”與“信”之後,尤其是違背良心之利,喬致庸更是棄而不取。

包頭有一個姓範的人,向喬家複字號借了一千兩銀子做皮貨生意。這人根本就不是做生意的材料,他看著別人做皮貨生意賺錢,自己也幹。由於不懂其中奧妙,結果進了高價,賣了低價,又讓人騙了一把,不到半年時間,一千兩銀子便血本無歸。姓範的人感恩於喬家的厚道,打算用幾間臨街鋪麵、一處宅子、十幾畝地作價歸還銀子。

喬致庸派馬荀處理這件事情,馬荀自作主張,讓姓範的用三間破草房抵去一千兩銀子的債務。喬致庸認為,耕者為食,織者為衣,經商者為的是致富,並不是要強取豪奪、霸占他人的房屋和土地;因此對馬荀的做法大加讚賞,並且認為馬荀非常有能力,提拔他為大掌櫃。

若幹年後,潘為嚴告訴喬致庸,大德興這一賬期的紅利達到每股一萬七千多兩,喬家庫存的銀子兩千多萬兩,相當於國庫三年的收入。喬致庸知道,這是幫朝廷從各省解送銀兩、向日本和八國聯軍交納賠款才賺到這麼多銀子。看著滿屋白花花的銀子,喬致庸內心不僅沒有一絲喜悅,反而非常沉痛。他雖然一生都在夢想彙通天下,沒想到彙通天下了,卻賺的是“恥辱的銀子”!如果繼續這樣下去,用不了幾年,中國的銀子就空了,大清國就會滅亡。於是讓掌管家事的孫子映霞翻出舊賬薄,以過去欠款與舊賬的名義將家中存銀一筆筆散回民間,目的就是——讓中國人留住這些銀子,讓它們在民間流動,為天下人生利!

如何看待義利關係,是見“利“忘“義”,還是“取予有義”,也是衡量企業家職業道德的標尺。我國古代商人劉淮在嘉湖一帶購囤糧穀,一年大災,有人勸他“乘時獲得”,他卻說,能讓百姓度過災荒,才是大利。於是,他將囤聚之糧減價售出,還設鍋棚“以食饑民”,贏得了一方百姓的讚譽和信任,生意自然也日漸興隆。

香港是一個魚龍混雜的競爭自由港,巧取豪奪而致富的人肯定不會太少。所以李嘉誠認為,金錢的多寡並非衡量一個人價值的唯一標準。能像李嘉誠這樣完完全全清清白白賺錢的,商界中堪為楷模。

比如,李嘉誠身為長實主席,卻主動放棄高額報酬,但同時李嘉誠是大股東和大戶,得大利的當然是李嘉誠。有公眾股東追捧,長實係股票被抬高,長實係股值大增。就這樣,李嘉誠如果想決策一個人的項目投資,總會很容易得到股東大會的通過。

對李嘉誠這樣的超級富豪來說,報酬並算不得大數。大數是他的持股份所得的股息的價值。

李嘉誠所持長實生啤、新工股份,自1994年到1995年一年,所得年息就共計129億港元,這尚未計入他的經營性收入,以及海外股票。

有人說,一般的商家,隻能算作精明。唯有李嘉誠一類的商界超人,才具備經商的大智慧。舍小取大,李嘉誠是其中最聰明的人,俗話說,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而大部分商人的目光隻會停留在眼前利益,做生意不舍一分一厘,隻求自己獨吞利益。恰好是一時賺得小利,而失去了長遠之大利。可謂是撿了芝麻丟了西瓜。李嘉誠卻正好相反,他舍棄了小利,而贏得了大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