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世上再無方言
書摘
作者:賀衛方
無論如何,在如今這個通訊與傳媒高度發達、交通極其便利的時代裏,方言的處境是愈發艱難了。
哪怕是窮鄉僻壤,百姓家中也大多有了電視。電視裏,無論是新聞,還是專題片或連續劇,還有領導人講話,多半都是用普通話的(盡管領導人都有些鄉音的痕跡,但是像毛澤東、鄧小平那樣濃重的地方口音已經很少了)。異地人士之間的交往,尤其是無法相互理解對方方言的人們之間對話,當然也都要依賴普通話這個紐帶。遠離家鄉的大學生和從農村到城裏打工的農人,也要學一點兒普通話以備交流之需,甚至是尊嚴之需。這自然帶來了人際交往的極大便利。
“車同軌,書同文”,我們帝國早期的這種努力仍然不乏後繼者。為了強化普通話的優勢地位,全國人大常委會還於2000年製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通用語言文字法》,規定在諸多行業、機構以及場合裏必須使用普通話。例如在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中,要以普通話為基本教學用語。在廣播、電視、電台中,要以普通話為基本的播音語言。假如要使用方言播音,則必須得到國務院或省級“廣播電視部門”批準。
不僅如此,廣電總局等相關管理機構還時常對於某些“違規行為”發出禁令或做出處罰,使得方言的生存空間愈發逼仄。例如2005年廣電總局就發出過《關於進一步重申電視劇使用規範語言的通知》,要求電視劇語言(地方戲曲片除外)應以普通話為主,一般情況下不得使用方言和不標準的普通話。而重大革命和曆史題材電視劇、少兒題材電視劇以及宣傳教育專題電視片等一律要使用普通話。電視劇中出現的領袖人物的語言要使用普通話。同一年,廣電總局還發出了一個“自律公約”,明確要求電視主持人,“除特殊需要外,一律使用普通話,不模仿港台腔及其表達方式”。而且,主持人隨意夾帶外語、用方言播報的現象也在明令禁止的範疇之內,“不模仿地域音及其表達方式,不使用對規範語言有損害的口音、語調、粗俗語言、俚語、行話,不在普通話中夾雜不必要的外語”。特別針對“港台腔”的指責引起了很大關注和爭議。
凡此種種,都再清楚不過地顯示出政府的意圖,那就是普通話的應用範圍越廣越好,相對應的必然是,方言的空間越少越好。這種決策導向究竟會對文化產生怎樣的影響呢?
我們都知道,語言的豐富意味著思想的多樣化。讀過奧威爾小說《一九八四》的人,都會記起大洋國的領導人所采取的一項措施,即通過減少語言中的詞彙量來抑製人們的思想空間,從而有助於維護專製統治。方言不僅語調上不同於普通話,而且每一種方言都有很多特殊的詞彙和特殊的表達,它們很難轉化為普通話。例如,四川方言裏“寶器”(不知是否是這兩個字),意思究竟是什麼,四川人常說那難以翻譯成為普通話,它含義微妙,不是本地人很難體味和妥帖地使用。我的家鄉膠東方言裏有“刺鬧”一詞(《西遊記》五十二回裏也有“刺鬧殺我也”的說法)。這個詞可以用來表達普通話裏“癢”的意思,但是,假如說一個人“挺刺鬧的”,那卻並非說這個人為人處世讓人有一種癢的感覺。慣於說方言的人,突然改說普通話,往往語詞變得很貧乏,原有的那些生動的表達統統用不上,因為方言中太多的內容在這種轉換中丟失了。為了我們語言的豐富計,是否要對方言有一種寬容仁厚的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