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謠的話讓我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按照童謠所說,她剛從澳洲回來不久,現在她父親又派人過來,如果童謠願意,就不會去反抗,我想這個單純而簡單的女人,一定是十分厭惡名利商業場的勾心鬥角,才會如此想逃離。
我再起拿起筷子,不想讓這件事情繼續壓抑著童謠的情緒,轉移了話題說道:“那你最近不上班就別出去了,我下班給你帶點飯,你需要什麼我幫你買!”
童謠反問我:“那我例假來了,你也會幫我買蘇菲嗎?”
我一愣,繼而繼續埋頭吃飯,壓著聲音說道:“等你來了再說!”
童謠放下勺子,托著下巴看著天花板,一副沒胃口的樣子。
“和我玩這招啊?那你想怎樣,直接說吧!”
“把契約合同簽了!”
“那總得有契約吧?”
童謠一聽我鬆口就樂了,立馬跑到櫃子裏,抽出兩張,得意的晃了晃:“早準備好了,就等你點頭了。”
我看了看兩張白紙上寫的歪歪扭扭的字,頓時就不樂意了:“我說姐們,玩我呢是吧?還能不能再在一起吃飯了?”
對於我的脾氣,童謠很認真的回答道:“能!”
如此對話讓我覺得有些生硬,想了想又問道:“能不能尊重我的人權,照顧一下我敏感而又脆弱的心靈?”
童謠反問道:“我怎麼就不照顧你的心靈了?”
“好家夥,就拿這兩張作業本草稿紙片,就來簽約,有法律效應嗎?”
被我這麼一說,童謠翻來覆去的看了兩遍,說道:“這紙這麼了?是我手寫的難道比不上打印的?為什麼沒有法律效應,我們兩人都認可,他就是一份具有法律效應的合同。”
“我能拒絕簽約嗎?”
“不能,你已經吃了我的早餐了,今天必須要簽了。”
童謠語氣不容讓步。
“能不能不要老是拿吃飯來說事,每次都是等我愉快吃完了你再提要求。”
我快速掃了一下契約內容,出席公共場合必須陪在身邊,沒事也得陪,按月付工資,十萬以內隨便開價,必要時可充當男朋友使用,不能毀約,否則得滿足對方一個條件……
“這句子通不通順我們先放一邊不說,公共場合陪著也無可厚非,可這充當男朋友從何說起啊?”
“我爸這次讓我回去就是和Henry訂婚,完成他的商業聯姻,要不是上次因為救你,我估計他們永遠都找不到我就藏在一品天香。”
“上次那幾個混混是你叫人擺平的?”
“那你以為呢?”
“我的天,我說怎麼一聲慘叫之後,警車還來了呢!”
童謠似乎很享受我妥協的這一刻,看我準備簽字,又補充道:“古月凱,我剛剛說的事情,你別有心理負擔,但是在廣州這座城市,我真的找不到第二個人能代替你了。”
“沒事,工資照付,隨叫隨到,但是如果因為你我被公司辭退了,你就慘了!”
童謠很愉悅的點頭,看著我瀟灑的在她名字下方簽了字,然後毫不講理的收走兩份契約……
……
上班的路上,想起童謠滿足的笑臉我也很開心,能被一個人如此信任著,我覺得榮幸。
廣州很擁擠,卻也很空;廣州很閑適,也讓人疲於奔命。我但求能在這虛妄的城市中,能守住一份人性的操守。
到公司,陸銳已經在辦公室鍛煉,頭扭得跟出門吃錯藥似得。
“陸銳早啊!”我問候道。
“胡凱,你去把我桌子上那六安瓜片泡了,朋友剛送的,順便給自己也泡一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