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見過。”方黛扭了一下頭,“這些跟我有什麼關係嗎?”
“他們死了,間隔一周,我們原本沒有把他們聯係到一起,直到兩個死者都出現之後”葉千尋拿出王淑華案發現場拍攝的場照片遞了過去。
方黛看到照片很鎮定,至少沒有大呼小叫,一驚一乍,隻是聲音中帶著疑惑和驚訝“《永不凋零的玫瑰》?”
葉千尋又遞過去一張照片說:“這是我們發現的李濤,和王淑華的情況一模一樣。”
方黛的眉頭好看的皺了一下:“看上去像是我的粉絲。”
“是的,還是非常危險的粉絲。”
“你看上去不像非常危險。”
葉千尋沒明白的說道:“什麼意思?”
方黛笑了一下,彷如春暖花開:“《永不凋零的玫瑰》是我早起的作品,銷量不怎麼樣,隻有非常狂熱的粉絲才會看。”
葉千尋沒有對此做出什麼回應,繼續問道:“有這種粉絲給你寄信嗎?Email,或者快遞什麼的?”
方黛點點頭。
“騷擾信?”
“噢。”方黛聳了下肩膀“我寫的可是罪案小說,所有粉絲的信都是騷擾信,當然,也因為我沒時間思考哪些是騷擾信或者不是。”
葉千尋繼續說:“因為在這類案件中,我們經常發現。”
“凶手試圖聯係他們著迷的事物,或者在精神上存在偏執。”在葉千尋還沒說完時,方黛就繼續他的話說了下去“我對精神病方麵有些了解,算是一個罪案小說作者的職業病。”
葉千尋很明顯不關心方黛有什麼職業病,他隻關心案子,所以問道:“你不會反對我們查看你的郵件吧?”
“當然,隨便。”方黛顯然也不關心那些郵件,就像她說的那樣,都是騷擾信,她關心的也是案子,隻是關注點不同。
方黛問道:“能把照片的複印件給我一份嗎?”
“為什麼?”葉千尋不明白的回問。
方黛攤了攤手:“額。雖然文人相輕,但是我還是有些作家朋友,有人模仿,是我們這個圈子最高的榮譽,他們會非常嫉妒的。”
葉千尋對方黛的這種虛榮心有些無語:“方小姐,他們已經死了,就這樣吧!”
..
“你們兩個,趕緊過來吃飯,別玩了。”葉千雪一邊把菜放上餐桌,一邊招呼葉千尋和無敵蹭飯王孫朝。蹭飯王除了一個人住實在懶的做,就是住在對門實在太方便了。
葉千雪,葉千尋的姐姐,口如櫻桃眉如柳,小家碧玉一樣的女人。雖然都姓葉,但不是親姐弟。
那一年,葉千雪10歲,葉千尋6歲,父親帶著她到葉千尋家,之後,葉千尋的的父母以及她的父親再也沒出現過。而葉千雪的母親在那之前就已失蹤,相依為命十幾年,葉千尋就是她的寶貝疙瘩心頭肉。
兩人屁顛屁顛的跑到餐桌坐下。孫朝就開始扯淡:“姐,我們今天又發現一具被肢解的屍體,和前些天的一模一樣。”
“是什麼樣的人,才能一次又一次的做這樣的事情?”葉千雪好奇的問道。
“罪案特征顯示出凶手確實或者認為與小說的作者有私人關係,目前隻有這個線索靠譜點兒,所以最近幾天我們會研究小說和作者的郵件這些。”孫朝回答完問題突然話題一轉:“姐,重點是小說的作者,長的可漂亮了,我就跟千尋說讓他上上心,結果他除了正常問話,也不說請人家吃個飯什麼的。”
葉千雪一聽自己弟弟見到了美女,比凶案還好奇。她現在最關心的就是這個寶貝弟弟什麼時候能有個女朋友,倒不是急著讓他結婚生子。隻是總覺得弟弟回哈市工作這一年並不怎麼開心,好像對什麼都沒興趣,想著也許愛情能讓他好起來。說道:“是啊!你怎麼不請人家吃飯呢?”
“她萬一是殺人凶手怎麼辦?”葉千尋似乎想找出一個足夠反駁的理由。
“萬一不是呢?”
“不說話沒人把你當啞巴。”
“試試也好嘛!萬一合得來呢?”
“萬一合不來呢?”
“那姐給你物色幾個。”
“我不相親。”
“先看看再說唄。”
“我覺得也是。”
“不說話沒人把你當啞巴。”
“要不這周末咱就見一個?”
“不去。”
“去吧!”
“你怎麼不說找個男朋友呢?”
“少轉移話題,去相親。”
“不去,就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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