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攝影要為曆史負責
傳媒實務
作者:李富民
摘要:新聞攝影報道應完全立足於真人真事。即新聞報道中的人物、事件、地點、時間等都必須是客觀存在的,是有名有姓,有史可查的,不得任意增減或更換。客觀現實生活無時無刻不在發生著各種各樣的事情,攝影報道不能有聞必拍,應對所發生的事情加以分析、比較和選擇,看其是否有典型意義,要為曆史負責。本文將主要探討新聞攝影的真實性與完整性。
關鍵詞:新聞攝影;負責;真實性
中圖分類號:G218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8122(2013)11-0124-02
新聞攝影用一種客觀性的視覺語言展現新聞現場,以獨特的影像魅力,較高的公信力,超越時空的形象畫麵贏得受眾的廣泛關注。受眾每天從不同的媒介上觀看大量的新聞圖片,通過這些圖片,領略一幕幕鮮活的社會生活圖景,直觀感受新聞事件;通過這些圖片,認識人類、解讀社會、觀察宇宙[1]。
一、新聞攝影的內涵
新聞攝影是用現代化技術、技巧,以照片畫麵的可視影像進行新聞報道。簡單地說,就是用照片報道新聞,或者是攝影形象新聞、攝影的新聞、新聞的攝影。它是新聞戰線五大兵種(文字新聞、口語廣播、新聞攝影、新聞電影、新聞電視)之一。新聞是新近發生或發現的群眾普遍關心的事實報道。這裏有三層意思:(1)新聞是事實,是客觀發生和存在的事實,不是憑空捏造的。(2)新聞是新近發生或發現的事實,不是陳年舊事。(3)新聞是群眾應知、欲知而未知,人們普遍關心的事實,不是隨便什麼事都可以作為新聞來進行報道的。所以,新聞攝影應該是新近發生或發現的、群眾普遍關心的事實的攝影形象報道[2]。
我們正處在數字科技的進步之中,數字影像在日常生活中隨處可見,而且數字影像仍處在日新月異的變動之中。因此,我們必須以變動的眼光和創新的思維來審視它。尤為重要的是,要將數字影像的發展所驅動與形塑的社會與文化權力形式考慮其中,把握其中的規律,凸現影像的文化特色,看清楚我們身處的這個全新的“危險”形勢,緊緊扣住時代的脈搏,既與時代脈搏一起跳動,又要警惕數字影像技術給新聞影像設置的誘惑陷阱[3]。從華特·本雅明的影像複製文化到當代的數字影像虛擬文化,新聞影像在其中蒙受著許多不白之冤,新聞人在指責聲中堅守著新聞的、理想與信念。
二、新聞攝影與曆史事實
如果發生的事件越典型,說明問題越深刻,所拍攝的新聞照片的宣傳教育作用越大。因此,新聞攝影報道隻有從較為典型意義的事件著手,才能正確地反映現實社會生活現象,才能做到真正的完全真實。
(一)形象的真實
在新聞攝影中,常常是以人物作為新聞攝影的主體。在一個具體的攝影環境之中,由於主客觀因素的影響,人物的形象會發生很大的變化。隨著人物位置的變化,陪體和背景及前景也都會發生變化。在拍攝時,改變拍攝點,選擇不同的拍攝時機,會拍攝出不同效果的形象[4]。例如一個歡慶的環境中,如果將被攝者拍得鬱鬱寡歡,悶悶不樂的樣子,就會和整個環境的氣氛不協調,顯得不真實。所以在新聞攝影中,在尊重事實的基礎上,應注意對人物形象、動作、表情、姿態和位置的表現,應符合人物的身份、職業、性別和年齡特征。
在新聞攝影中什麼樣的對象能成為拍攝對象,是由其包含的信息含量決定的,而不是由其美學特征決定的。被拍攝對象首先具有新聞價值,同時還具有形象價值。隻具有新聞價值而不具備形象價值的事物,不適合運用攝影手段來加以表現,也就無法或無須用新聞攝影圖片來加以報道;隻具有形象價值而不具備新聞價值的事物,也不應成為新聞報道的對象,而隻能成為其他攝影門類的表現對象。